关于D类132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更新时间:2023-09-27

市消防支队:

现就郭朝利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民用高层住宅火灾隐患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加强排查整治

根据吕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吕安办发〔2023〕36号)文件要求,我局积极印发《吕梁市高层建筑物业服务消防安全责任排查要点的通知》(吕高层消防整治办函〔2023〕2号),积极要求相关部门单位按照排查要点对所辖区高层建筑进行地毯式的排查,对排查结果建立台账,对排查出的问题建档立卡,并同步落实整改措施。

二、加大管理力度

我局将联合消防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一是要各小区物业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提醒居民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禁止占用“生命通道”。二是要切实做好自检自查,及时发现和清理占用通道的违法行为,同时也要对楼道内堆放杂物和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部位停放电动车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清理。三是要利用小区公告栏和业主微信群推送消防安全提示,提高全体业主的消防安全意识。四是针对违章在消防通道上停车屡教不改的行为,要积极配合消防等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置。

三、做好宣传引导

针对小区居民对消防安全法律法规了解少等问题,鼓励物业服务企业适时加大宣传力度,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及火灾逃生常识。同时,鼓励规模大、有条件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委会(物管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适当聘请专职消防专业技术人员对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提供技术保障,依法维护业主权益,进一步提高管理小区的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服务业主、服务小区的工作能力。同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在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等显著位置贴上举报投诉电话,鼓励业主遇到相关问题及时举报投诉,依法处置,确保生命通道畅通无阻。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承办   技术支持: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中路9号     网站技术联系电话:0358-8222583

版权所有: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晋ICP备06004910号-1  网站标识码:1411000003

晋公网安备 141100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