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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13-01075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2013年03月25日 |
发文机关: | 关 键 字: |
标 题:兴县人民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13年03月25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关于做好贯彻实施《条例》的相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兴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支出情况和存在主要问题及建议共七个部分组成。
一、概 述
2012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要求,深入推进重点部门和重点内容的信息公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自《条例》实施以来,我县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政府办、法制办、监察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兴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二是认真落实了行政首长负责制,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配合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三是全县各有关单位均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人员固定、职责明确,确保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我县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兴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兴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兴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兴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兴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兴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制度》等一系列保障制度和文件,为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兴县人民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点、公示栏等形式向公众公开。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全年共公开政府信息1467条,包括工作动态750条,占51.1%;政策法规96条,占6.5%;机构职能69条,占4.7%;决策信息12条,占0.8%;行政职权80条,占5.4%。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年点击量累计11000次。
按照《条例》和国务院有关要求,县政府及时召开会议对全县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各部门也通过多种形式对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安全生产、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等重点信息及时进行了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截至目前,我县暂未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咨询处理情况
全年我县各受理点共接受市民咨询65人次,现场接待人数103人,咨询电话接听数30人次。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兴县人民政府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支出和收费情况
我县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暂未收取任何费用。2012年,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印制宣传手册、培训资料,网站建设和更新等费用 万元。
七、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信息公开工作难度大。政府信息涉及面多、量大,由于基层单位人员编制少,能抽出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更少,政府信息不能按要求及时快速的更新。同时,部分单位对此项工作的认识不够,不能积极主动地推进此项工作。
(二)公开尺度难以掌握。尽管上级对政府信息工作提出要求和实施办法,但信息公开工作与信息安全工作仍有较大的冲突,具体到各部门、各单位,信息公开尺度很难把握,特别是个别单位对应予公开或不予公开的信息定性不准,有些信息是人民群众想知道的,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的要求又只能部分公开,信息安全审核的工作量很大。
(三)机制不尽完善,公开标准不够细化。目前上级还没有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出台,缺乏必要的制度保证,部门政务公开中的有关事项主要由单位领导自行做主,随意性大,群众关心的行政决策、行政职权、行政执法内容公开得不够。
(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需要进一步整合。近年来推进的政府信息公开在公开载体、公开形式和公开内容上与以往政务公开的内容有重复交叉现象,造成有的部门工作重复开展。
总之,在今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县严格按照市信息办的统一安排部署,作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基础工作,并有针对性的抓了一些重点工作的落实,但以工作的现状来看,还与市信息办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薄弱,加强交流学习,创新公开方式,丰富公开内容,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01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