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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16-00505 | |
发文字号:吕政发〔2016〕31号 | 发布日期:2016年10月14日 |
发文机关: | 关 键 字: |
标 题:关于落实国务院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他 | 成文日期: |
吕梁市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国务院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晋政发〔2016〕3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晋政发〔2016〕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市需要对其中31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对应进行清理规范,不再作为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受理的必要条件。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落实和承接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要制定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相关制度,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和标准,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公平竞争、破除垄断、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1.吕梁市落实国发〔2015〕58号、晋政发〔2016〕3号
对应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共计20项)
2.吕梁市落实国发〔2016〕11号、晋政发〔2016〕19号
对应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共计11项)
吕梁市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2日
附件1
吕梁市落实国发〔2015〕58号、晋政发〔2016〕3号
对应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共计20项)
序号 | 国务院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 我省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我省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 我市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我市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 我市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 | 我市处理意见 | 备注 |
1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请报告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技术改造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项目核准 | 市经信委、市发改委 | 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项目申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项目申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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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 |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 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 | 矿产资源采矿许可(新立、变更、延续、转让、注销、划定矿区范围) | 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 | 矿产资源采矿许可(新立、变更、延续、转让、注销、划定矿区范围) | 市国土资源局 | 具有资质的测量单位 | 不在要求申请人委托具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出具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意见,改由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核查 | 属“矿产资源探矿和采矿许可(新立、变更、延续、转让、注销、划定矿区范围)的子项 |
序号 | 国务院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 我省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我省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 我市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我市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 我市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 | 我市处理意见 | 备注 |
3 |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 |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 | 矿产资源采矿许可(新立、变更、延续、转让、注销、划定矿区范围) |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 | 矿产资源采矿许可(新立、变更、延续、转让、注销、划定矿区范围) | 市国土资源局 | 具有收入及资质的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技术评估、评审 | 属“矿产资源探矿和采矿许可(新立、变更、延续、转让、注销、划定矿区范围)的子项 |
4 |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 |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 地质报告或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 矿产资源采矿许可(新立、变更、延续、转让、注销、划定矿区范围) | 地质报告或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 矿产资源采矿许可(新立、变更、延续、转让、注销、划定矿区范围) | 市国土资源局 | 具有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地质报告或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地质报告或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属“矿产资源探矿和采矿许可(新立、变更、延续、转让、注销、划定矿区范围)的子项 |
5 | 矿山储量年报编制 |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 矿山储量年报编制 | 矿产资源采矿许可(新立、变更、延续、转让、注销、划定矿区范围) | 矿山储量年报编制 | 矿产资源采矿许可(新立、变更、延续、转让、注销、划定矿区范围) | 市国土资源局 | 具有资质的矿山地质测量机构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矿山储量年报,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矿山储量年报技术评估、评审 | 属“矿产资源探矿和采矿许可(新立、变更、延续、转让、注销、划定矿区范围)的子项 |
序号 | 国务院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 我省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我省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 我市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我市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 我市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 | 我市处理意见 | 备注 |
6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 |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 | 矿产资源采矿许可(新立、变更、延续、转让、注销、划定矿区范围)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 | 矿产资源采矿许可(新立、变更、延续、转让、注销、划定矿区范围) | 市国土资源局 | 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或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和相关工作业绩的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技术评估、评审 | 属“矿产资源探矿和采矿许可(新立、变更、延续、转让、注销、划定矿区范围)的子项 |
7 |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床审批 |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 市国土资源局 | 具有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 | 申请人按照要求自行编制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建设项目压覆重要资源评估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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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 |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初审 | |||||||||
8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 | 由环境保护部负责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市环保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等有关技术单位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或调查报告(表)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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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国务院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 我省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我省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 我市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我市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 我市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 | 我市处理意见 | 备注 |
9 | 建设项目(煤矿)职业病防护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 |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不含医疗机构)的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 建设项目(煤矿)职业病防护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 | 煤矿(含洗选煤厂)设计、开工建设审批 | 建设项目(60万吨/年及以下煤矿)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 | 煤矿(洗煤厂)初步设计初审(审批) | 市煤炭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技术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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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建设项目(除煤矿外)职业病防护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 |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不含医疗机构)的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 建设项目(除煤矿)职业病防护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 |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不含医疗机构)的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 建设项目(除煤矿外)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 |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不含医疗机构)的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 市安监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技术评审 | 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子项 |
序号 | 国务院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 我省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我省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 我市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我市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 我市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 | 我市处理意见 | 备注 |
11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 | 水土保持监测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 | 水土保持技术评估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 | 市水利局 | 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工作相应能力和水平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技术评估 | 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的子项 |
12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 | 水土保持监测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 | 水土保持监测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 | 市水利局 | 具有从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相应能力和水平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 申请人可按照自行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审批部门完善标准,按要求开展现场核查 | 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的子项 |
序号 | 国务院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 我省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我省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 我市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我市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 我市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 | 我市处理意见 | 备注 |
13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市水利局 | 具有从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相应能力和水平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 申请人可按照自行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专题论证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的子项 |
14 | 水工程是否符合流域治理、开发、保护要求或者防洪要求专题论证 |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 | 水利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技术咨询 | 水利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 | 水利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技术咨询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流域综合规划同意书审查 | 市水利局 | 具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或者防洪规划的编制单位 | 申请人可按照要求自行编制专题论证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专题论证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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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 市水利局 | 具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能力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 申请人可按照要求自行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专题论证报告书技术评估、评审 | 属“取水许可审批”子项 |
序号 | 国务院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 我省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我省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 我市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我市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 我市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 | 我市处理意见 | 备注 |
16 | 入河污口设置论证 |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 |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 河道排污口设置和扩大审批 |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 河道排污口设置和扩大审批 | 市水利局 | 具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水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相应能力或环境保护部批准的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属“涉河项目审批”的子项 |
17 |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 |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 |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 |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 市水利局 | 具有相应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资质的企事业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属“防洪审批”的子项 |
序号 | 国务院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 我省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我省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 我市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我市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 我市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 | 我市处理意见 | 备注 |
18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 工程穿越(跨越、占用)河道防洪评价报告编制 | 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位置和界限审批 | 工程穿越(跨越、占用)河道防洪评价报告编制 | 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位置和界限审批 | 市水利局 | 具有编制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能力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 申请人可按照要求自行编制防洪评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防洪评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属“涉河项目审批”的子项 |
19 | 建筑业企业、勘查企业、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人财物报表审计 | 建筑业企业、勘察企业、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批 | 建筑业企业、勘察企业、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财务报表审计 |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核准 | 建筑业企业、勘察企业、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财务报表审计 | 建设类企业资质核准 | 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相关资格的审计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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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甲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人财物报告审计 | 甲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人财物报告审计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格初审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人财物报告审计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乙级资格初审 | 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相关资格的审计机构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 属“建设类企业资质核准”的子项 |
乙级及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核准 | 丙级及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核准 |
附件2
吕梁市落实国发〔2016〕11号、晋政发〔2016〕19号对应清理
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共计11项)
序号 | 国务院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 我省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我省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 我市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我市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 我市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 | 我市处理意见 | 备注 |
1 | 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 基金会变更登记(基金会及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的子项 | 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 基金会变更登记 | 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 市级非公募基金会及其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变更登记 | 市民政局 | 会计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人代表离任审计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基金会法定人离任审计 | 属“市级非公募基金会及其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的子项 |
序号 | 国务院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 我省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我省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 我市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我市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 我市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 | 我市处理意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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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会注销清算报告审计 | 基金会变更登记(基金会及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的子项 | 基金会注销清算报告审计 | 基金会及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注销登记 | 基金会注销清算报告审计 | 市级非公募基金会及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注销登记 | 市民政局 | 会计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清算审计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基金会注销清算审计 | 属“市级非公募基金会及其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的子项 |
3 |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 全国性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全国性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的子项) |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 社会团体变更登记 |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 市级和跨县级行政区域社会团体变更登记 | 市民政局 | 会计师事务所 | 不在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 属“市级和跨县级行政区域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的子项 |
序号 | 国务院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 我省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我省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 我市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我市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 我市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 | 我市处理意见 | 备注 |
4 | 社会团体注销清算报告审计 | 全国性社会团体注销登记(全国性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的子项) | 社会团体注销清算报告审计 | 社会团体注销登记 | 社会团体注销清算报告审计 | 市级和跨县级行政区域社会团体注销登记 | 市民政局 | 会计师事务所 | 不在要求申请人提供清算审计报告,该有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社会团体注销清算审计 | 属“市级和跨县级行政区域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的子项 |
5 |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 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的子项 |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事项变更登记 |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 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 | 市民政局 | 会计师事务所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 属“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的子项 |
序号 | 国务院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 我省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我省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 我市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我市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 我市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 | 我市处理意见 | 备注 |
6 |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报告审计 |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的子项 |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报告审计 |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的子项 |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报告审计 | 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 | 市民政局 | 会计师事务所 | 不在要求申请人提供倾诉审计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清算审计 | 属“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的子项 |
7 | 导游人员从业健康证明 | 导游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核发 | 导游人员从业健康证明 | 导游证、临时导游证核准 | 导游人员从业健康证明 | 导游证、临时导游证核发 | 市文物旅游局 | 县级以上医院 | 申请人可按要求出具健康证明材料,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县级以上医院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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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修缮方案编制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审批 |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方案编制 |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工程立项审批 |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方案编制 | 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审批 | 市文物旅游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公司 | 申请人可自行委托有关机构编制省级文物保护修缮方案,审批机关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委托特定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对修缮方案进行技术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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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国务院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 我省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我省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 我市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我市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 我市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 | 我市处理意见 | 备注 |
9 | 建设单位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无需委托开展的考古勘探发掘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 建设单位在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无需委托开展的考古勘探发掘 |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 建设单位在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无需委托开展的考古勘探发掘 |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 市文物旅游局 | 勘探、考古发掘单位 | 不在要求申请人委托有关机构开展考古、勘探发掘,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考古勘探发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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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建设工程对水文监测影响程度分析评价 | 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工程的审批 | 建设工程对水文监测影响程度分析评价 | 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工程的审批 | 建设工程对水文监测影响程度分析评价 | 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工程的审批 | 市水利局 | 具有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相应能力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建设工程对水文监测影响程度分析评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建设工程对水文监测影响程度分析评价报告技术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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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 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审核 | 编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林地现状调查表 | 占地征收林地审核审批 | 编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林地现状调查表 | 征占用林地审批上报 | 市林业局 | 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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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占用征收林地初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