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职工住院生育医疗费政策范围内“无自付”

来源:山西日报 更新时间:2026-07-07

7月3日,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我省生育保险政策迎来优化升级,省本级、太原市统筹区自7月1日起实现生育保险参保职工住院生育医疗费政策范围内“无自付”,实打实降低职工生育就医成本。

据悉,我省其他统筹地区正加紧改造信息系统,近期将陆续落地住院生育医疗费政策范围内“无自付”政策,进一步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更好维护全省参保人员生育保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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