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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房产局 更新时间:2019-06-02
为确保新元小区第二批公租房分配,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根据建设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省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及《吕梁市新元小区第二批公租房分配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房源概况
本次分配房源位于离石区文景路市直新元小区(离石区乔家沟村),共150套,其中A号楼26套,B号楼124套;面积约50m2的134套,约30m2的16套。
二、遵循的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实事求是,体现人性化的原则。
3、一个保障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租房的原则。
4、单身职工配租小户型的原则。
三、分配时间、地点
分配时间:2019年6月2日上午9时。
分配地点:离石师范学校多功能教学楼四层多媒体教室。
四、分配方式
本次公租房分配采取按群体分别抓号的方式进行。
1、根据配租人员实际情况,将配租家庭分为特需群体、单身职工和普通家庭三个类别。特需群体是指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申请家庭成员中有下肢残疾行动不便的、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且自愿申请居住一层的家庭(以相关证件认定)。
2、抓号分两次进行。即:第一次按类别分别抓分房顺序号(也就是座位号);第二次按照分房顺序号分类依次抓配租房号。
3、抓号顺序依次为:特需群体、单身职工、普通家庭,普通家庭中有军队复退人员的优先抓分房顺序号。
五、分配步骤
1、抓分房顺序号。配租家庭携申请人身份证、分房通知书分类别进入指定地点,经工作人员核实身份后,抽取分房顺序号。每户只限1人,原则上必须由申请人参加本次分配活动;如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参加的,可委托家庭中的其他成员,持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并经工作人员核实后方可参加。
2、抓房号。按照抓取的分房顺序号进入分房主会场,对号入座,根据安排依类依序抓取房号。所有人员必须按时到场,主持人连叫三遍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3、现场登记确认。所有参加公租房配租抓号的人员在抽取房号后,进行现场登记并签字确认,如配租人员选定房号后现场不进行登记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公租房配租。
4、签订合同。配租对象于2019年6月3-6月7日,携本人身份证和《入住通知书》到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签订《吕梁市市本级公租房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作废。
六、组织领导
此次分房在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分配全过程由公证处监督公证。为保证分配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以下工作机构:
(一)统筹协调组
组 长:冯卫东
工作人员:张爱连、宋安平、杨 正
主要职责:
负责分房的整体统筹协调。
(二)综合工作组
组 长:白玉江
工作人员:保障办全体人员
主要职责:
1、负责会场布置、导引牌设置、桌签、工作证、会标等的制作;
2、负责会议所需物资保障,印制各种资料等;
3、负责来宾邀请和接待,通知参会人员。
(三)资格核查组
组 长:耿清平
工作人员:赵计军、高建斌、贺建忠、李立春、陈 虹、
冯 娟
主要职责:
1、负责查验身份证、通知书,分类抽出顺序号,并收回通知书;
2、负责制作分房顺序册。
(四)现场抓号组
组 长:高文斌
工作人员:刘硕擘、赵计军、高建斌、陈 虹
主要职责:
1、负责核实选房人身份、顺序号,确认择房人身份资格后,收回顺序号;
2、负责摇号、报号。
(五)登记确认组
组 长:刘文全
工作人员:杜思华、李旭亮、陈 鸿、王志亮、康文宇
张利娟、任晓玲、高家英、冯晋梅
主要职责:
1、负责逐户备案登记摇号结果,经选房家庭代表签字确认后,发放《配租确认单》;
2、负责在平面图上标记配租人姓名。
(六)现场秩序组
组 长:郝再杰
工作人员:杜晋峰、王智武、温建平、李彦飞、李伟、崔建斌、崔晨笛、王师庆、张学勤
主要职责:
1、负责主会场、抽顺序号会场及周边的秩序维持;
2、负责引导参会人员指定区域对号入座;
3、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置。
(七)政策答疑组
组 长:刘硕擘
主要职责:
负责对申请人提出问题的现场解答。
七、指导监督
为确保本次抓号程序公开、透明,特邀请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现场指导;邀请市纪委驻住建局纪检组、市公证处现场监督;邀请吕梁电视台、吕梁日报社等新闻媒体舆论监督。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