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社会保障托起好日子

来源:山西日报 更新时间:2019-09-25

  截至2019年6月底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844万人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607万人

  ◎城镇职工医保参保690.2万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2573万人

  ◎生育保险参保484.3万人

  ◎工伤保险参保603万人

  ◎失业保险参保431万人

  截至2019年8月底

  ◎社保卡持卡人数3318万人

  ◎电子社保卡签发140万张

  ◎“民生山西”APP注册用户378万人

  截至2019年8月30日

  ◎我省1381家定点医院接入跨省异地直接结算

  ◎我省参保患者已在全国2430家定点医院实现直接结算

  ◎全省累计跨省直接结算15.8万人次费用总额43亿元

  社保业务“掌上办”“指尖办”

  不仅可以用卡买药,还可以领退休金、报销医保、缴社保费、登记信息、查询待遇……近年来,小小的社保卡功能越来越强大,而电子社保卡的开通,让所有这些应用都可以在手机上实现,群众社保业务办理更加方便快捷。

  2010年,我省第一张社保卡在太原发出。历经近10年规范起步、稳步发展、积极推进,社保卡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各项社保卡制度已经确立,社保卡应用深入人心。截至2019年8月底,全省社保卡持卡人数已达3318万人,覆盖全省89.9%的人口。目前,持卡量仍在以每月几万张的速度递增,正向“人人持卡”目标迈进。

  如今,社保卡已经由最初的结算工具,逐步发展到集身份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缴费及待遇领取、金融支付等多重功能于一身。社保卡所承载的业务也由单一的医保结算,拓展到养老、工伤、失业、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领域、就业服务领域、劳动关系和人事人才领域等102项应用。2019年底,我省将全面实现通过社保卡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并同步推进社保卡在人事考试领域应用。在人社业务应用以外,部分地区进一步将社保卡用于其他公共服务和智慧城市建设,如居民健康服务、津补贴发放、市政服务等功能,社保卡跨业务、跨地区、跨部门的应用,为百姓带来更加便捷的公共服务体验。

  2019年1月8日,省人社厅签发了我省首张电子社保卡。电子社保卡是实体社保卡的线上形态,电子卡与实体卡一一对应、唯一映射。电子社保卡让社保业务真正实现了“掌上办”“指尖办”。截至2019年8月底,我省电子社保卡签发140万张,“民生山西”App注册用户378万人,428万人通过“民生山西”App完成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高建华)

  全民技能提升促进就业

  在山西机械高级技工学校参加完为期15天的临县电工技能免费培训班,临县农村小伙儿杜民林和张利,被晋西集团太原晋西春雷铜业有限公司录用,每月工资5000元左右。两人高兴地说,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培训帮他们圆了在省城稳定就业的梦想。

  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社会保障的基础。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省就业制度经历了由计划管理、统包统配向市场导向的根本性变革,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规范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基本形成,就业渠道明显拓宽,就业总量稳步增长,就业结构持续优化,创业环境有效改善,职业技能培训成果显著,劳动者素质全面提升,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就业工作从推动就业总量持续增长进入到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的新阶段。

  尤其是近年来,我省把稳就业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紧紧兜牢高校毕业生、去产能职工、农村劳动力、退役军人、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人群就业底线,按照“人人持证、技能社会”的要求,大力开展每年百万人的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培育发展“吕梁山护工”“天镇保姆”等特色劳务品牌,山西百姓的“饭碗”端得越来越稳,日子越过越踏实。

  2012年至今,全省累计城镇新增就业391.5万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95万人次,创业带动就业90.9万人次,妥善分流安置去产能职工6.3万人。至2018年末,全省从业人员达1910.9万人,三产从业人数比例达34:23:43,城镇登记失业率长期保持在4.2%以下的较低水平,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为推动山西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高建华)

  织牢困难群众基本保障网

  近年来,我省搭建起“8+1”社会救助体系新格局,不断健全完善了最低生活保障、新型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解决了“支出型贫困”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拓展了社会救助的内容和形式,综合救助能力明显增强。

  我省建立了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衔接的制度框架,深化了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的双向进入通道,脱贫攻坚低保兜底保障网全面建立。与此同时,不断规范救助保障管理工作,健全完善低保认定办法,开展信息比对,提高救助对象识别的准确性,做到精准救助,应保尽保。在街道乡镇普遍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方便困难群众办事。

  目前,我省已连续8年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5次提高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现基本生活标准与当地低保标准、照料护理标准与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联动。全省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达到6612元/年/人,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达到4760元/年/人。

  全面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21.9万生活困难残疾人、31.2万重度残疾人受益。建立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机构养育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500元和1000元。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教育、就业、住房保障政策有效实施,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设施明显改善。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制度全面建立,帮助8260名无人监护的农村留守儿童落实受委托监护责任人,为1007名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登记落户,让415名失学辍学的农村留守儿童返校复学。此外,我省还出台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2012年以来累计救助45万余人。(杨文)

  养老政策推动养老服务事业

  千百年来,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一直是关系社会稳定家庭幸福的大事。让千千万万老年人生活安心、舒心、顺心,始终是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目标。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党和政府把老年人福祉记挂在心。特别是近年来,我省将养老服务业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持续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加强养老设施建设,公办养老机构兜底网基本建立,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势头良好,为养老服务提供了良好的硬件支持;出台养老领域省级地方标准14项,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在城市社区广泛开展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服务,在农村建立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农村日间照料中心,建成市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9个、城市社区居家照料中心(含老年餐桌)776个、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6181个,有力推动了养老服务事业发展。

  医疗机构不能养老、养老机构不能看病,医养“两张皮”长期以来制约着老年健康事业的发展。经过努力,我省基本建立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了重要支撑。截至目前,全省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989个,各类养老服务床位19.16万张;全省87%的三级综合医院、59%的二级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62%的养老机构能够提供医疗服务。建立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11.26万老年人领取高龄津贴,2.59万失能老年人享受护理补贴,老年人安全感、幸福感日益增强。

  我省的老年人正从一件件暖心实事中感受到无尽的关心关怀,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的梦想正在一步步实现。(李炼)

  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70年,也是我省劳动关系不断变革、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70年。1995年劳动法实施后,我省确立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市场经济主体地位,促进企业在劳动关系上建立起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2004年以来,我省先后颁布实施《山西省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山西省劳动合同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保障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法规体系逐步健全。

  随着经济社会转型加快,劳动关系双方作为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诉求进一步多元化,我省全面加强劳动合同用工管理,持续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规范劳务派遣审批,强化对劳务派遣机构监管。依法公正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扎实推进调解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落实治欠保支制度措施,实现农民工工资“三个清零”,2018年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中,我省位列A级。加大劳动纠纷案件援助工作力度,在11个市28个区县设立山西省劳动保障维权服务站,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省总工会每年组织开展“集体协商月活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有效搭建企业和职工沟通、协商平台,增进了企业和职工双方的沟通、理解与信任,强化了广大职工的“共同体”意识,理顺了职工思想和情绪,有效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稳定了企业技术骨干,广大职工群众在企业劳动生产率提高、产品质量提升和转型发展中充分发挥了主力军作用,同时促进了企业和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截至2018年底,全省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共覆盖企业9.39万户,覆盖职工517万人。(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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