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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24-04-10
推进民营经济立法保障、创新建立“企业安静期”制度、健全民营企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开展纠治司法行政干警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日前,省司法厅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制定《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2024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难题。
《行动计划》主要有六项重点任务,分别是强化民营经济制度保障,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加强民营经济执法监督,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化解涉民营企业矛盾纠纷;围绕民营企业法律需求,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锚定重大发展战略,提升法治服务民营经济精准度;从严纠治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努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其中包含23个具体事项。
《行动计划》提出,将健全充分听取民营企业意见的工作机制,搭建立法听取企业意见“直通车”。盯紧产权保护、市场准入、社会信用等方面内容,加强涉企政策审查,从源头上防止损害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带病”出台。同时,集中清理现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违背公平竞争、设定罚款、侵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相关内容,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平等法治保障。
《行动计划》要求,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梳理、规范、精简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制定目录清单,向社会公布,切实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在重点民营企业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制度,根据企业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加强对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的协调监督,及时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特别是将在太原市开展“企业安静期”制度试点,每月设定一定期间为“企业安静期”,行政执法部门在此期间原则上不随意进入企业开展行政执法活动。
《行动计划》提出,将推进民营企业纠纷仲裁工作,吸收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人士担任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鼓励仲裁机构与各类经营主体、行业协会、金融保险机构加强沟通协作,不断拓宽仲裁服务渠道。支持仲裁机构参与商事争议解决,探索开展仲裁案件异地受理、远程视频审理,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此外,《行动计划》还围绕畅通涉企行政复议渠道、提供各类优质高效法律服务、服务“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深化专业镇法律服务、提升涉外企业法律服务水平等提出具体要求。同时,特别提出将开展纠治司法行政干警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畅通公开投诉举报渠道,对各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违规行为、廉洁问题等,将坚决查处和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