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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18-11-19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标志着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伟大事业全面展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教育发挥着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作用。教育的和谐发展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没有和谐教育,就没有和谐社会。和谐教育就是能培养出和谐发展的人的教育。所谓和谐发展的人,其实就是适应社会需要的全面发展的人。如何构建和谐教育,对于广大教育工作者是一个重大而崭新的课题,需要深入思考和不断探索。
一、和谐教育应尊重并努力实现公民的平等教育权
平等的受教育权是国际公认的基本人权内容之一,这种权利是“人人生而具有的”,它直接关系到个人能否有尊严地生活,能否实现其他相关人权,它对人的全面进步都是非常重要的。同时,由于教育能为国家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它又对一国综合国力的提高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实现公民的平等教育权有利于增进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和谐社会的子系统,教育公平被视为实现社会公平“最伟大的工具”,是社会公平的基础,具有筛选社会成员的功能。在目前经济生活和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经济地位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的情况下,教育公平能给人们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和上升的通道,有利于平和社会心态,促进社会和谐。
目前,我国教育不公平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教育资源分配不公。在我国,教育资源本来就很有限,优质的教育资源更是稀缺。而这有限的资源主要投入到了高等教育、发达地区、城市和优质学校,直接导致了欠发达地区和广大农村教育的相对贫困问题。二是受教育的机会不均等。优势资源的相对集中,使得许多人为享受这些资源而付出高额的费用。多数无法承担这些费用的人则无法获得均等的机会。特别是高等教育高收费使底层百姓进入优质高校的机会越来越少。三是高等教育招生指标区域性不公。
胡锦涛同志指出:“教育涉及千家万户,惠及子孙后代,是体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重要方面。保证人民享有接受教育的机会,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因此和谐教育应首先解决平等教育权的问题。
二、和谐教育应重视教育与社会需求的协调
和谐教育起源于古希腊的雅典,是指健美体格和高尚道德的结合。雅典和谐教育的目的就是把儿童培养成为集道德、智慧、健康、美感诸品质于一身的公民。近代教育家蔡元培也明确提出教育要“以世界观为终极目的,以美育为桥梁,要进行体、智、德、美四育和谐发展的教育”。但无论如何教育必须与满足社会需要紧密结合起来,否则教育就会失去其社会功能,不能为社会的发展起到应有的作用。
当今的中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体制在逐步完善,各行各业所需要的人才绝不只是持有高学历的本科生、研究生,还需要动手能力强,头脑灵活,懂专门技术的高级技术工人,以及其它未必是高学历的人才。然而,在我国,那种“无论如何也要上个大学”的思想在许多人头脑中根深蒂固。于是,就出现了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状况。在激烈的升学竞争中许多人被迫淘汰成为城市中的毫无技能的无业人员。在广大的农村,许多人在完成义务教育之后,就没有机会再进行进一步的学习,他们中的不少人无论是在家务农,还是外出务工,都因没有技能而无法提高生活水平。过了桥的人又如何呢?这几年,我们国家一方面为大学毕业生就业难困扰,另一方面又面临高技能人才奇缺的尴尬局面。据统计,我国高级技工仅占职工总数的5%,大大低于国际平均水平。“十一五”期间,仅广东省高技能人才缺口就达500万人。可见,当前的教育与社会需求之间存在着不协调的问题。我们应该看到,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人才,是我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的直接推动力。我们的教育也不应该只重视普通教育,更应当拓宽教育思路,大力发展多层次、多方面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让我们的人口优势真正转化为人才优势,在充分满足社会需求的同时,使社会成员得到自身发展的更好机会。社会发展和人的自身需要是辩证统一的,只有把两者结合起来,使之和谐,教育才能真正发挥其社会功能,才能真正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这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
三、和谐教育应创设促进学生发展的和谐教育环境
教育环境的和谐包括学校内部的和谐和学校外部环境的和谐。在学校内部有教师与领导之间、教师之间、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和谐。教师与领导之间的和谐是构建和谐教育环境的基础。在学校中,教师的地位是特殊的,他既是学校中的被管理者,也是学校管理工作的参与者。学校的任何教育、教学理念都需要通过教师的活动得以实现,因此,构建和谐的教育环境首先要实现教师与校领导之间的和谐,形成学校管理的合力。教师和谐是建设和谐校园的关键。教师之间和谐的意义在于创造一个感情融洽、配合默契的人际交往环境,为实现学校教育目标而奋斗。师生和谐是建设和谐校园的根本。在信息社会中,教师更应当抛弃 “师道尊严”、“唯师独尊”的过时理念,积极构建师生之间亲密合作的和谐关系,要用高尚的师德、先进的教育理念、渊博的知识和多方面的才能吸引人、塑造人,要以民主、平等的观念对待学生,尊重学生的个性与人格尊严,多给学生一份融洽和谐,真正实现教学相长的目标。
学校外部环境的和谐包括学校与社会、学校与家庭、学校之间、学校与政府的和谐。其中对学生影响最大的要数社会与家庭,家庭是孩子成长的起点,儿童最先受到的教育是始于家庭教育,学生在家庭教育中形成的个性品质和行为习惯,在学校教育中仍在发挥作用。如果家庭教育不能和学校教育形成和谐的良性互动,那么,在学校教育中所获得的正确的思想意识,行为习惯就无法在学生的实践活动中体现,教育的成效将大大减低。可见,家校和谐是构建和谐教育环境的保障。社会是学生获得成长所需知识的又一条重要途径。社会是个大融炉,也是一个大染缸,社会教育给予学生的既有正面的教育,也有负面的影响。但是,在青少年乃至儿童的教育方面,社会应起到应有的作用,要用先进的、积极的、进步的思想、行为引导学生,影响学生。让学生体会到,学校教育的根在社会,学校教育与社会发展是相协调的,而不是相脱节的。
〔责任编辑 春 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