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吕梁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和高中艺体类优质社会培训机构名录的通知

来源:吕梁日报 更新时间:2021-12-27

各县(市、区)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文件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行动方案》(吕发[2021]17号),市教育局决定建立“吕梁市非学科类义务教育课后服务优质社会培训机构名录”和“吕梁市高中艺体类优质社会培训机构名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1、建立“吕梁市非学科类义务教育课后服务优质社会培训机构名录”。为切实提升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拓宽课后服务渠道,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组建专家评审团队,组织遴选一批“质量优、师资强、规模大、口碑好”的义务教育阶段非学科类社会培训机构报送市教育局,经市教育局组建的专家评审团队复审后向社会公布,纳入“吕梁市非学科类义务教育课后服务优质社会培训机构名录”,供各义务教育学校自主选择。

2、建立“吕梁市高中艺体类优质社会培训机构名录”。为破解我市艺体类特色高中学校专业教师不足瓶颈,减轻家庭专业培训支出过重负担,提高艺体类特色高中办学质量,由市教育局组建专家评审团队,在音乐、美术、舞蹈、播音主持、影视编导、体育艺术等专业方面公开择优选拔一批优秀社会培训机构,建立“吕梁市高中艺体类优质社会培训机构名录”,并向社会公布,供艺体类特色学校自主选择。合作内容主要是服务于艺体类特色学校专业培训工作。

二、领导小组

组  长:赵雪宏

副组长:杜宏亮 李玉祥

组  员:成印生 王拖唤 董 峰 李福平

三、评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吕梁市教育局官网、吕梁日报教育专栏和吕梁教育云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公告,公告时间5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7日——31日,截止12月31日下午18:00。

2.报名地点:非学科类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社会培训机构到相关县(市、区)教育局报名;高中艺体类社会培训机构到吕梁市教育局体卫艺办公室(离石区城内二巷)报名。

3.报名条件及材料:

(1)具备山西省内相关培训资质,且在2021 年12月-2022年12月时间范围内有效。培训机构专业教师固定签约人数不少于5人。

(2)报名时需提供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培训机构基本情况及近三年开展培训情况的书面材料(其中高中艺体类优质社会培训机构要说明近三年艺考达线录取情况)。

(3)报名的社会培训机构法人均需填写《吕梁市优质社会培训机构登记表》(见附件),自行下载并签字盖章。

(三)审核评估

(1)非学科类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社会培训机构

根据报名情况,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相关专家,成立专家审核评估组,采用资料审核、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对报名的培训机构逐一进行审核评估。审核评估期间,各培训机构要按专家组意见建议及时提供所需的其他印证材料。各县(市、区)教育局将初审合格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市教育局进行复审。

(2)高中艺体类优质社会培训机构

根据报名情况,市教育局组织相关专家,成立专家审核评估组,采用资料审核、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报名的培训机构逐一进行审核评估。审核评估期间,各培训机构要按专家组意见建议及时提供所需的其他印证材料。

(四)组织评分

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团队对各县(市、区)教育局报送的社会培训机构初审名单进行复审,对“高中艺体类优质社会培训机构”合格名单进行现场考评,当场打分,满分100分,每个专业按照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队。

(五)结果上报

考评结果上报市教育局领导小组审核。

(六)进行公示

入选的培训机构将在吕梁市教育局官网、吕梁日报教育专栏和吕梁教育云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没有异议者,分别入围“吕梁市非学科类义务教育课后服务优质社会培训机构名录”和“吕梁市高中艺体类优质社会培训机构名录”。

四、工作要求

1.评委要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签订诚信承诺书,严格资格审查和考评,确保评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2.培训机构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票否决。

3.评审结果只供资格推选,具体签约入校事宜由学校与培训机构协商。


吕梁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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