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离石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吕梁市离石区教育体育局 更新时间:2024-08-07

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

现将《离石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吕梁市离石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5日     


离石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及省市关于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等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严格执行教育部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进一步完善入学规则,规范入学秩序,加强入学管理,不断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更好地保障适龄儿童少年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管理原则。坚持“以县为主、属地管理”,整合区域内各级公民办学校资源,在市教育局的指导下,统筹推进户籍学龄人口与随迁子女、一般群体与特殊群体、招生入学与学籍管理等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各类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
(二)坚持免试就近原则。认真落实公办学校“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合理引导家长预期,科学确定招生计划与服务片区范围,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积极稳妥地实行房产地址“学位限定”,即自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同一套住宅初中3年内、小学6年内只能享有1个学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除外)。
(三)坚持规范有序原则。全面落实公民同招政策,全区范围内公民办学校统一平台、网上报名、同步招生。积极推进以登记入学为主,单校划片、多校划片和电脑派位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建立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充分运用学籍管理系统对学校招生进行监管,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
(四)坚持常态保学原则。落实政府、有关部门及学校共同参与的控辍保学联控联保责任机制,精准摸排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流向,做到排查无遗漏、帮扶有力度、就学有保障,守住不让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底线。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区教体局备案。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造成辍学,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坚持阳光诚信原则。积极推进高效联办“教育入学一件事”,逐步实行网上办理、部门联审。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招生规则,畅通申诉受理渠道,实行阳光招生。坚持实事求是,诚实守信,共同维护招生秩序,切实保障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招生对象

(一)小学 
凡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须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在离石区小学入学就读,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离石区户籍;
2.具有离石区幼儿园园籍;
3.具有离石辖区居住证(截止2024年2月29日)或其它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初中 
应届小学毕业生在离石区初中学校入学就读,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离石区户籍;
2.具有离石区小学学籍;
3.具有离石辖区居住证(截止2024年2月29日)或其它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四、招生计划与服务片区

(一)招生计划 
实施优质学校挖潜扩容,加快办好一批条件较优、质量较高、群众满意的家门口新优质学校,进一步扩大优质学位供给。巩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成果,合理调控民办中小学办学规模,结合办学条件、生源数量、规模轨制、办学水平,确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任何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坚决杜绝无计划招生行为。
(二)片区划分 
按照“尊重历史、合理划分、相对就近”的原则,综合学校分布、办学规模、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分布状况、交通状况等因素,依街道、路段、村组等合理划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服务片区范围,并保持相对稳定。民办学校原则上在离石区范围内招生,严禁跨区域招生。(学区划分及学校服务范围详见附件2)

五、入学流程

(一)信息登记 
符合入学条件申请在离石区入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均须按离石区2024年义务教育入学信息登记的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离石区人民政府网或扫描离石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二维码,登录“离石区2024年义务教育入学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入学信息录入。家长可自行通过手机或电脑端进行实名注册,完成入学信息登记。操作有困难的家长可就近到信息登记服务点进行信息录入。招生平台将对登记的户籍、居住证等信息进行验证和比对,验证通过的方可注册和完成信息登记。详见《离石区2024年小学(初中)入学信息登记通知》。
(二)公办学校入学
1.同步填报意向学校
选报公办学校入学的,在网上登记入学信息时,同步选报公办意向学校。
(1)申请入读乡镇(含村)公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户籍、实际居住地等情况,只填报一个入学意向。
(2)申请入读城区公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户籍、房产服务区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填报入学意向(填报民办学校的不得兼报公办学校)。选报公办学校时可填报两个意向。第一意向原则上根据自身房产、户籍等实际条件,选择对应服务区范围内的学校填报。第二意向应充分考虑服务区学校的学位情况并结合录取批次办法,选择服务区外相对就近的学校填报。
2.部门联动审核
区教体局联合房产管理、公安户籍等部门,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办法,共同审核入学资格。需现场复审的,监护人按义务教育入学信息服务平台发送的短信通知要求,携带与登记信息一致的户籍、房产、居住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离石区2024年小学(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等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审核证件。凡提供虚假材料的,本区户籍不再享有片区学校入学资格,区外户籍的不再享有本区入学资格。
3.录取办法
一是单校划片,顺序录取录取按照“房户一致优先”的原则依批次进行,同时结合意向填报与学位情况。审核通过的进行预录取,系统将分批次向报名登记时监护人预留的手机号码推送预录信息。各批次录满时,不再进行下一批次招录。
第一批次: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法定监护人(包括隔代亲属同户同住的)自有房屋产权证或规范化购房合同(实际居住),且第一意向为服务区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批次:在第一批次录取后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法定监护人自有房屋产权证或规范化购房合同,且第二意向为服务区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批次:在第二批次录取后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离石区户籍,学校服务范围内法定监护人租房居住,且第一意向为服务区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空余学位不足时,结合第二意向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第四批次:在第三批次录取后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离石区户籍,学校服务范围内法定监护人租房居住,且第二意向为服务区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空余学位不足时,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第五批次:非离石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租房居住的,根据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二是多校划片,派位录取在试点学校(吕梁一小)实行多校划片入学方式,在接收完成单校划片房产批次的入学儿童少年后,设置多校划片计划,由电脑派位录取。新建住宅区相对集中的区域,若片区学校学位不足时,该住宅区实行多校划片入学。
三是依照意向,均衡入学在部分入学矛盾特别突出的学校(江阴初中、北城中学、吕梁三中、吕梁四中、英杰中学),在保障本片区房产批次学生入学的前提下,设置派位计划,探索“均衡入学”试点工作,进行生源抽疏,实现区域、学校间生源均衡优化。未被民办初中和上述5所试点初中录取的其余学生,在自愿参加的前提下填报入学意向,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电脑派位未录取的学生,结合片区公办学校意向填报与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三)民办学校入学
1.公布简章
民办学校可根据区教体局招生日程安排,发布招生简章。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收费标准、招生承诺、办学特色等。招生简章必须报区教体局审核备案。
2.网上报名
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必须进行网上报名。适龄儿童少年或监护人在平台登记入学信息时,按照流程同步填报入学意向,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可选报三所民办学校。未选报民办学校的学生,不能到民办学校就读。
每生仅限提交一次报名信息,在保存状态下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再行提交,报名信息提交后将不能更改。报名时间截止系统关闭后,没有选报民办学校的,将默认为选择公办学校。
3.录取办法
(1)直升入学。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小学阶段连续就读满六学年且学籍在本校的应届毕业生,在自愿的前提下可直升本校初中。自愿直升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须参加招生平台网上信息登记并选报本校。直升后的空余计划根据报名情况实行注册入学或电脑随机派位入学。
(2)电脑派位入学。各学校按意向先后顺序录取。当第一意向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一次性录足;第一意向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剩余学位按第二意向录取。当第二意向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时,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第二意向报名人数仍未超过剩余学位时,全部录取。第三意向依次类推,缺额不补。多胞胎子女可自愿选择是否捆绑入学(关联派位)。派位仪式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
(3)录取结果审核。民办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手续办理工作,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
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均须与录取学校签订就读协议,公办学校不再为其保留学位。
参与派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体局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四)特殊群体入学
1.政策优惠对象入学。落实好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等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区教体局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拆迁搬迁子女入学。新城建设、主城区改造拆迁户,原则上在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入学,有协议的按协议执行。易地搬迁户子女,在政府统一安排居住地居住的,与同地段原居民同等对待;非政府统一安排居住地居住的,视片区学位情况相对就近安排入学。
3.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以残联备案的名册为依据,零拒绝、全覆盖分类入学。落实多部门协同联动的残疾儿童评估鉴定制度,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就读的,就近就便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推进融合教育;符合特殊教育学校入学条件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重度或多重残疾儿童少年,实行一人一案,送教上门,并全部纳入学籍管理。
4.农村留守儿童少年入学。乡、镇、街道中心校做好父母外出务工情况、监护人变化情况登记,认真做好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建立关爱机制,杜绝因贫失学辍学。
5.随迁子女入入学。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以公办学校为主,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分配入学”的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享有公办学校学位,入学后与本地户籍学生同等对待。
6.占地村村民子女入学。按村委与学校签订的协议或会议纪要执行。
(五)开学流程
1.新生报到
审核录取工作结束后,平台统一发送录取通知信息。监护人收到由“离石区2024年义务教育入学信息服务平台”发送的新生报到短信通知后,按短信通知要求去相应学校报到。未按时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学校不予保留学位。
2.均衡编班
全区范围内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须按照“学生随机编班、教师抽签带班”的要求,实行电脑随机均衡编班,严禁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分班考试,严禁办任何形式的重点班,严格执行标准班额。均衡编班仪式须在纪检监察人员、家长代表等的监督下进行。编班一次性完成,并在学校醒目位置张榜公布,同时报区教体局备案。
3.按时入学
被录取的新生,按照“离石区2024年义务教育入学信息服务平台”发送的入学通知要求,按时入学入班就读。开学未报到入学的学生和请假学生,由学校向区教体局报送具体名单。
4.建立学籍 
学生学籍以学校为单位,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晋教基〔2019〕19号)规定,以“离石区2024年义务教育入学信息服务平台”录取名单为准,确保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学校擅自招收的学生,包括平台未登记的学生,超计划、无计划、跨区域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学校校长对学生“人籍一致”情况负有第一责任,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超标准班额转入学生,严禁民办学校招收借读生与转入学生。小学和初中要密切配合,跟踪“小升初”毕业学生去向,初中学籍注册时间截止后,初中学校要及时报告尚未报到的小学毕业生,严防辍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阳光招生专项行动”作为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规范民办义务教育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进一步提高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和社会稳定。
(二)实施阳光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通过区政府网站、离石融媒微信公众号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片区划分、报名条件、录取办法、招生结果。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电脑派位、随机均衡编班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两代表一委员”、纪检监察人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适龄儿童少年及监护人也要诚实守信,确保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坚决杜绝登记虚假信息的投机取巧行为,自觉遵守相关招生政策,共同维护招生秩序。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大招生政策宣传力度,通过设立咨询电话、咨询点、家长接待室等多种方式,向家长充分、细致宣传和解读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赢得家长的理解与支持。学校可通过举办家长报告会、校园开放日等活动,向学生及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办学特色等,引导家长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消除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避免盲目跟风择校。
(四)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招生入学环节,入学信息登记、证件审核坚持“非必要不线下”原则,积极推动有关部门网上主动比对信息。确需现场提交材料的,要采取分时段、分批次错峰方式控制现场人数,做好疏导分流工作,为家长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五)严肃责任追究。严格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和省、市教育部门有关规定。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对各种途径反映的学校违规招生线索,要及时跟进调查取证。对于违反招生规定的公办学校,责令限期整改,并按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约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理;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责令限期整改,并将违规行为纳入年检内容,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警告、通报、罚款、减招、停招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对违规违纪的个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提请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对涉及买卖生源,存在利益输送的机构和个人,依规依纪依法立案查处,坚决打击“学托”和“教育掮客”,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六)及时预警提示。根据我区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实际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的关注和预期。加大对常见违规招生行为的预警,对轻信他人、许诺入学、违规超计划、超班额等违规招生的典型案例和严重后果广泛宣传,帮助家长和学生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要加强舆论引导,加强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有效化解风险隐患,确保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有序进行。
监督电话:0358-8218812
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附件1.离石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2.离石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划分及学校服务范围

一、城区公办小学学区划分

东片学区指的是东关、朝阳、城东3所小学所属服务范围;

南片学区指的是城内、南关、呈祥路、马茂庄4所小学所属服务范围;

北片学区指的是西崖底、长治路、龙凤、袁家庄、吕梁一小(本部)、吕梁一小沙麻沟校区、吕梁一小东属巴校区、上安、光明9所小学所属服务范围。

二、城区公办学校服务范围

(一)城区公办小学
东关小学:兴隆街、永宁中路、荣宁市场(含)、园丁公寓(含)、区实验幼儿园、龙山街以东,港宁市场、大理石厂以西,滨河南中路以南;原前瓦、东关、张家庄、刘家庄、王家庄老住户子女。
朝阳小学:滨河北路以北,卫校(含)以东,沙会则一巷以西。
城东小学:沙会则一巷以东、港宁市场、大理石厂以东,沙会则五巷、高速东出口以西,包括原红眼川乡户籍适龄儿童。
城内小学:龙凤南大街以东,兴隆街、荣宁市场、园丁公寓、区实验幼儿园、贺中以西,滨河南西路、永宁中路以南,龙山路以北。
南关小学:龙凤南大街以东,龙山街以西,龙山路、贺中以南,段家坪村(含)以北。
呈祥路小学:马茂庄路以北,龙凤南大街以西,呈祥路以东;碧水路以北,马茂庄路以南、龙凤南大街以西的小区居民子女;前王家坡以及枣林苑、文华苑、梧桐苑等小区。
马茂庄小学:龙凤南大街以西,209国道以东,马茂庄路以南,碧水路以北。
西崖底小学:长治西路以南,吉祥路以北,龙凤北大街以西,西崖底旧村以北,上水西村以南。
长治路小学:滨河北西路以北,凤山四巷、长治东路以南,卫校以西,龙凤北大街以东。
龙凤小学:北川河东路以东,凤山路、龙凤北大街以西,长治路以北,久安路以南,上水老住户子女。
袁家庄小学:凤山底四巷、久安路、上水西村(含)以北,李家沟(含)、后赵家庄以南。
吕梁一小(本部):北川河以西,英杰苑、下安沟以南,后赵家庄(含)、南安东路以北;
吕梁一小沙麻沟校区:北川河以东,苏家崖(含)以南,李家沟(仅含李家沟村民子女)以北(今年暂借用吕梁一小本部,明年新校区使用后整体迁回);
吕梁一小东属巴校区:北川河以东,霜雾都社区以北,留子局旧村以南(今年暂借用吕梁一小本部,明年新校区使用后整体迁回)。
上安小学:英杰苑(含)、下安沟以北,西属巴以南。

光明小学:西属巴以北,盛地村以南。

(二)城区公办初中

离石一中:八一街、贺昌路以东,张家庄村(含)以东,滨河南路以南,前进街、龙欣小区(不含)以西;后瓦一巷以西,凤山路以东,凤山底一巷以南,滨河北路以北;前瓦和东关老住户子女。

离石江阴初中:滨河北东路以北,后瓦一巷以东,后瓦四巷以西;后瓦村、前马家村、吉家村老住户子女。
英杰中学:后瓦四巷以东,沙会则一巷以西,滨河北东路以北居民子女,及后瓦、上安、双务都村民子女。
吕梁四中:滨河南东路以南,前进南街、龙欣小区(含)以东,高速东口、泰瑞路以西。
吕梁五中:凤山路以西至西崖底旧村、下水西旧村,滨河北西路、吉祥路、西崖底市场二期以北,长治路以南;八一街以西、滨河南路以南、永宁西路以北、龙凤南大街以东。
城镇中学:永宁西路以南、龙山路以南,贺昌路、张家庄村以西,呈祥路以东,纪念碑附近至枣林苑、文华苑、梧桐苑等小区。枣林乡、坪头乡、吴城镇、交口街道办、莲花街道办小学毕业生。
袁家庄中学:凤山底一巷、长治路、上水一巷以北,后赵家庄(含)、李家沟(含)以南。
吕梁三中:北川河以东,留子局旧村(含)以南,沙麻沟社区(含)以北;英杰苑、下安沟以南,兴安路、南安东路以北。
北城中学:北川河以西,英杰苑(含)、下安沟以北。

三、承担服务片区的民办学校

泰化实验初级中学:田家会街道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田家会区域内的移民子女中的小学毕业生;滨河北东路以北,沙会则一巷以东;高速东口、泰瑞路以东及田家会街道办区域。
学校与占地村签订入学就读协议的,村民子女按协议执行。

四、乡、镇、街道办所属学校

除马茂庄、上安2所小学外,其余乡、镇、街道办所属中小学服务范围以所在地为主,如遇特殊情况由中心校负责协调处理。

附件3.离石区2024年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附件4.离石区2024年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说明

2024年秋季学期起,区政府不再购买民办小学一年级新生学位,学生学费、住宿费及其他代收费按照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文件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其他年级原购买学位的仍由政府继续购买,学费由区财政按学籍人数与核定的标准拨付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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