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08-00438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发文机关: 【吕政发〔2007〕38号】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沼气建设的意见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8年04月14日

吕政发〔2007〕38号

吕梁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沼气建设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全省农村沼气建设推进会议精神,加大沼气推广力度,切实抓好沼气建设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农村沼气建设的重要性

农村沼气建设是集经济、生态、社会效益于一体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发展农村沼气,对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中央连续出台的四个一号文件都明确要求增加农村沼气建设投入,加快发展以沼气为重点的农村清洁能源。省政府把发展沼气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列为“省长工程”和2007年承诺为民办的十二件实事之一。

我市对农村沼气建设高度重视,市政府将沼气建设作为今年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现已累计发展农村沼气用户1.3万余户,有效带动了农村改厨、改厕、改圈和环境综合治理,彰显出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效益。但与其它市比,还有一定差距,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部分地方对沼气建设认识不高,重视不够,投入不足,措施不力,致使我市农村沼气建设进展缓慢。为加快沼气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农村沼气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党的惠农政策、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省、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高度上来,努力克服模糊认识、错误观念和畏难情绪,以强烈的责任感、科学的态度和扎实的作风抓好沼气建设,确保全市农村沼气建设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进一步明确沼气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根据省、市农业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今年全市农村沼气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策引导、农民自愿,统筹协调,规模建设,保证质量、务求实效”的原则,按照建管并重,扎实推进的要求,将农村沼气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与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以沼气建设带动改厕、改圈、改厨,促进农村家居环境清洁化、资源利用高效化、农业生产无害化和农村环境优良化,不断提高农村的生产生活水平。

具体目标任务是:全年新建农村户用沼气23600户,确保达到“四个六月底”的要求,即承担2003—2005年的国债资金建设任务6月底前全部完成;技工培训6月底前全部完成;2006年国债资金建设任务和新农村沼气建设任务6月底前必须完成1/3。所有建设任务9月底前全部完成。

三、切实抓好科学规划和分步实施

各县(市、区)要结合农村实际和新农村建设,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制定农村沼气建设“十一五”规划,确定逐年建设任务和实施步骤。为全面完成今年建设任务,我市的农村沼气建设任务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实施阶段(5月1日—6月30日)。通过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使全市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沼气生产工累计达到1000人以上。同时抓住有利时机,组织力量抓好沼气池建设,全面掀起沼气建设高潮。全面完成2003—2005年的国债项目欠账以及2006年国债建设项目任务和新农村沼气建设任务的30%以上;二是完成阶段(7月1日—9月30日)。继续抓好沼气池建设,重点做好已建池的规范安装和使用,在9月底前确保完成全年建设任务;三是验收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在各县(市、区)自查、整改、完善的基础上,全市统一组织年终考核验收。

四、尽快落实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

加快农村沼气建设关键是要解决资金问题。要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银行贷款、乡村企业帮扶为辅助,农民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投资机制,千方百计增加沼气建设投入。一要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市政府已按照2006年国债项目补助标准,将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县(市、区)财政要尽快落实配套资金,并按各级政府投资总额3%的比例落实项目管理工作经费,务于6月10日前全部落实,确保沼气建设投资及时足额到位。二要有效整合部门资源。各县(市、区)要将扶贫开发、改水改厕、畜牧养殖、环保等项目资金整合起来,尽可能捆绑使用,积极支持农村沼气建设。三要统筹协调金融贷款。各级政府要协调农村信用社增加小额信贷规模,允许农民采用抵押、多户连保等办法获得贷款,用于农村沼气建设。四要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各级在落实好国家和省、市补助资金的同时,广泛动员乡村、企业和社会力量采取“以奖代补”和“以物代补”等形式帮扶沼气建设,充分调动农民投入的积极性。

五、抓好技术培训和服务指导

沼气建设是一项技术性强、学科面广的系统工程。要加大技术培训力度,抓好服务体系建设,为农村沼气建设提供技术保证。一要加大对技工队伍的培训。在积极组织参加全省统一培训的基础上,市农业局要主动做好农村沼气技工的培训工作,全面推行职业准入制和质量终身负责制,按照每新建50口沼气池配备1名有资格证书沼气技工的要求,抓好沼气技工培训和已持证技工的再培训工作,提高他们规范建设、快速发酵、故障处理、综合利用能力,确保农村沼气建设质量。二要加强对沼气用户的培训。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每户培训一名“懂技术、会管理”的明白人要求,抓好沼气用户培训工作,使他们熟练掌握日常使用管理知识和沼肥综合利用技术,树立规范操作和长期安全使用意识。特别要强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农户的安全意识,加快普及沼气安全生产知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严密的安全预警机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消除建池、安装、使用、清池等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三要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农业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建立健全有效的后期管理服务体制,为用户提供优质、规范、高效的服务。各项目乡镇要为每500口沼气池配备一个服务网点,做到农户想建有人指导,想学有人培训,使用有人服务和维修,引导帮助沼气用户实现综合效益的发挥。

六、加大沼气建设的舆论宣传力度

沼气建设关系到千家万户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业现代化的健康发展。各级政府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沼气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宣传沼气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中的作用,宣传发展沼气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系,宣传沼气建设的新技术、新工艺,宣传农村沼气发展的先进典型。各级共青团、妇联、爱委会等群众社团组织要结合有关活动,广泛宣传、倡导文明的生产方式和生活习惯。报纸、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加强对沼气建设有关政策、法规、标准、技术、典型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形成广泛的群众基础,真正把政府行为与农民自觉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加快推进沼气建设步伐。

七、加强对沼气建设的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要切实把沼气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实行政府首长负责制,成立由县(市、区)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农村沼气建设领导组,负责沼气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把沼气建设任务列为年终考核各级领导的主要内容,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考核,完善工作制度。一要建立工作报告制度。从6月份开始,实行旬报告制度,由各县(市、区)农牧(业)局负责每10天向市农村沼气建设领导组办公室报送一次沼气建设进度和工作情况,7月10日前上报上半年总结,10月10日前上报沼气建设任务完成情况,12月10前上报年终总结。二要建立督查和通报制度。从5月份开始,市政府组织有关单位成立联合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督促检查。市农村沼气建设领导组办公室要根据各县(市、区)的报告和督查情况,于每月10日、20日、30日向全市进行通报,对各县(市、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排队,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考核政府工作的重要依据。三要建立奖惩制度。2007年6月底和9月底前,凡完不成规定建设任务的县(市、区),予以通报批评。年底市政府要对农村沼气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和总结评比,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后,没有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县(市、区)政府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附:吕梁市2007年农村沼气建设任务表


二OO七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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