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08-00446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发文机关: | 【吕政发〔2007〕64号】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在全市开展“治超载保畅通”百日大会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08年04月14日 | |
吕政发〔2007〕64号
吕梁市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市开展“治超载保畅通”百日大会战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五省市《关于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通告》精神,针对近一段时间以来我市车辆超限超载严重,造成公路和桥梁损坏,影响人民群众出行和道路运输安全的情况,为有效保障我市公路安全畅通,维护公路运输秩序,市政府决定于2007年11月16日至2008年2月29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治超载保畅通”百日大会战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治理超载
1、统一设点
根据全市目前运输超载情况,经市政府研究,统一在全市范围内的国省道上设立临时治超卸载站点。具体站点为33个:
交城县:瓦窑上、郑村、南沟;文水县:胡兰镇、开栅;汾阳市:庄子上、冯家会、三泉镇;孝义市:温家庄、东董屯、下吐京;兴县:黑峪口(或胡家沟)、曹家坡、斜沟;岚县:东村、梁家庄镇、曲立;临县:克虎、歧道、林家坪;方山县:大武镇、麻地会、温家庄;离石区:王家坡、吴城;中阳县:道棠、车鸣峪;柳林县:军渡(或薛村)、王家会;交口县:康城、管桑园、石口;石楼县:城西口。
县乡村公路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车辆超限超载情况,设立若干流动稽查队,进行流动式治超。
2、超载认定
(1)凡超55吨的车辆为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一律不许上路。
(2)凡七轴以上车辆(含七轴车)为非法车辆一律不许上路。
(3)其他车辆按国家规定:二轴车辆车货总量不得超过20吨;三轴车辆车货总量不得超过30吨;四轴车辆车货总重不得超过40吨;五轴车辆车货总重不得超过50吨;六轴车辆车货总重不得超过55吨。
3、治超办法
(1)卸载。为了真正达到保护公路的目的,也为了杜绝不正之风,本次行动采取只卸不罚的办法。对超载部分要予以强行卸载,所卸载货物由车主在3日内自行运走,超过3日后,予以拍卖,拍卖所得归县市区财政。凡不服从卸载的车辆,一律扣留。
(2)扣分。交警对超载30%以下的司机扣2分,对超载30%以上的司机扣6分,对累计扣分达到12分的司机扣留驾驶证。
(3)拆解。对非法改装车辆(包括七轴车)要一律强行拆解,并予以处罚。
(4)源头治理。全市所有的企业都不允许为车辆超限装载,也不允许接收超载车辆的货物。一经发现,要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并罚款直至勒令停产。各级政府要与企业负责人签订治超责任状,明确责任人,具体煤矿企业由煤管局负责,非煤矿山企业由安监局负责,其他企业由经委负责。
二、保证畅通
1、道路修复
(1)国省道干线公路。由吕梁公路分局负责修复,保证公路的完好。特别是340省道、孝石线、新汾介路、汾平路都要在一冬天之内保证按照砂砾路标准实施填平压实,保证畅通。307国道在不影响施工的情况下,尽可能保证通行。
(2)高速公路。由吕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要迅速解决离石西出口、汾阳西出口的扩建问题,同时要尽快购置大型清障车、除雪设备等。
(3)县乡村公路。由各县(市、区)政府和市交通局负责,对一些毁坏严重的路段,尽快按砂砾路标准填平压实,保证冬季车辆正常通行。
(4)设在高速公路离石东、西出口的煤检站,由市煤运公司尽快另外择址予以搬迁。
(5)重要桥梁、道路的维修,交通、公路部门必须事先修通便道,保证车辆通行。
(6)驶入离石城区的大车必须由市城建局指定线路,不能随意穿城通行。
2、秩序整顿
(1)交警、路政人员要全部上路,对违反交通秩序的车辆进行严肃整治,保持良好的交通秩序。
(2)遇大面积堵车现象时,高速公司、高速交警必须实施逆向放行,或启动紧急预案,及时放行车辆。
(3)遇事故时,交警、路政必须迅速到达现场,交警保证及时甄别责任,处理事故;路政保证及时清理现场,拖走事故车辆。处理事故的速度要快,不能有半点拖延。
(4)各治超站点、高速路、公路收费站要对农产品运输车、空车、小车优先放行,加大疏导力度,并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技能,保证出入口畅通、便捷。
三、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组
市政府已成立“治超载保畅通”百日大会战领导组(另文发),各县(市、区)也都要相应成立领导组,县市区长负全责,加强领导和协调。
2、以县为主体
这次治超保畅,以县(市、区)人民政府为主体,直接领导、协调、调度本县(市、区)交通、公路、公安、交警、纠风等部门开展工作,具体完成本辖区内的治超保畅任务。市政府治超领导组及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
3、机构人员经费
治超机构的设置为临时性机构,视治超工作情况,需要时存立,不需要时撤销。人员编制由各县(市、区)政府根据所设站点的多少和治超工作量来确定,人员抽调要尽量选定那些素质高、守纪律的军转人员、警校毕业生,并进行岗前培训。工作人员工资和治超工作经费由各县市区政府解决。
4、公安交警配备
各卸载站点可设立公安警务室,配合工作。各县市区可设立专门的治超交警中队,并增加部分交警协勤人员,原则要选调复转军人、警校毕业生。
5、站点场地建设
根据市政府批准设立的治超站点,各县(市、区)要迅速协调解决站点设置、场地平整、泵台安置以及工作人员食宿场所租建等治超必备的条件和经费。特别是计量衡,由于时间紧迫,应迅速购置便携式泵。
6、加大宣传力度
宣传部门和各媒体要迅速开动各种宣传机器,印制各种宣传材料,宣传我市治超保畅的规定、通告和精神,让群众拥护支持,让车主司机明白,形成全市上下治超的浓厚氛围。
四、纪律要求
1、高度重视
各县市区政府要把“治超载保畅通”百日大会战当作目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保证尽快见到实效。
2、严格管理
这次行动,既要治超载,也要保畅通,必须同步推进;工作人员既不能放黑车,更不能收黑钱,必须严格管理;既要刹住超限超载,还不能因此导致新的公路“三乱”;计量衡既要保证精准,并有预备泵,更不能经常发生停泵和失准并引发计量纠纷问题;各治超站点所验票据既要互相承认,又要互相监督制约。
3、坚决打击
对非法车队、车托、假记者以及暴力抗法、强行闯站、恶意堵车和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公安、交警、监察、检察等部门要严厉打击,绝不手软。
4、强化监督
监察、检察、纠风、效能等部门要严格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行为,要严肃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滥用职权的行为。特别是要重点监督检查搞创收、收黑钱、不卸载、放黑车问题。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人员,一律开除,情节严重的要交司法机关处理。治超办、督查室、效能室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采取明察暗访,定期与随机抽查的等形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下发督办单,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和“治超载保畅通”百日大会战领导组汇报。同时,各部门要全力支持依法治超载保畅通工作,为依法治超载保畅通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5、考核奖惩
市政府将对各县(市、区)政府、治超成员单位从领导重视、源头管理、配合协调、执法行为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的要表彰奖励;对治超不力、保畅不好、玩忽职守、敷衍了事、徇私舞弊甚至违法乱纪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OO七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