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08-00454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文机关: 【吕政发〔2008〕4号】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8年05月22日

吕政发[2008]4号

吕梁市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证义务教育优先发展、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保证教育公平,特提出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科学规划,科学设置学校

l、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由县级人民政府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办好义务教育学校是政府的职责,要转变原来办学体制中村办、联办、乡办等观念。义务教育学校师资、经费、教育教学等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2、学校布局要实事求是,科学规划。农村1500—2500人口设一所小学,城区7000人口左右设一所小学;初中15000—20000人口设一所学校,可以按乡镇设置,不足万人的乡镇统一规划。

城区中小学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管理。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制定完善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细则。

3、学校的规模轨制要合理。小学要达到两轨以上,两轨至六轨是小学的合理规模。要严格控制100人以下小学,这类学校控制在小学校数的10%以内。初中要达到四轨以上,一般不超过十二轨。

要使得按学生人均下拨的学校经费能够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

4、采用灵活、合理的学制。小学办好完全小学、高段寄宿小学,保留少数教学点。高低段的划分以一、二年级为低段,三至六年级为高段。要办一批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要高、初中分离办学。

5、由于受教育产业化思潮影响等原因形成的公参民学校必须尽快收回。这类学校的收费按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的政策执行,超项目、超标准收费视为乱收费。使用社会资金建设的学生宿舍从2009年春季开始不得再收住宿费。

6、国有企业移交地方的学校要纳入统一的布局规划。

7、取消小学附设的学前班。

8、每30万人口举办一所特殊教育学校。

9、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并定期调整学校的布局规划。学校布局规划是学校投资项目、教师配置的基本依据。

二、办好农村寄宿制学校

10、办好农村寄宿制学校是农村社会发展和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义务教育的重点在农村,农村义务教育的重点是寄宿制学校。   

居住分散的山区要办寄宿制学校,平川也要集中办学。

11、寄宿制学校建设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12、重视寄宿制学校的食宿、卫生、安全工作。要把学生的食宿等后勤保障作为寄宿制学校的首要条件。学校要有校医室,有两名以上专职门卫,有男女各两名以上生活教师。小学低段生活教师生师比按30:1配备,小学高段和初中按50:l配备。

所有工作人员任职条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3、寄宿制学校住校生的生活水平要高于当地老百姓生活水平,要增加营养。   

14、学校食堂不得由个人经营,从而增加学生的生活开支。

15、学校要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16、服务区范围大、交通不便的学校可以实行月假、半月假制度。

17、县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合理安排寄宿制学校的额外开支。由于农村居住分散和基础设施差,集中办学和分散办学成本都是较大的,集中办学不一定增大成本也不可能降低成本,集中办学主要是为了保证质量、保证教育公平。解决好寄宿制学校的经费是寄宿制学校生存下去和提高教育质量的前提。

18、寄宿制学校要有专门的教工住房,保证教师安居乐业。

由于学校工作的特殊性,教师宿舍应在学校附近安排。 目前,农村寄宿制学校多数没有教师宿舍,解决教师住房应该引起足够重视。

19、积极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满足留守儿童的寄宿学习需求,在核实教师编制和核拨教育经费时,要对接收留守儿童较多的学校给予倾斜。

20、县(市、区)政府要配合和完成好国家农村初中建设工程项目和省两区学校建设工程项目。

21、继续推进吕梁市农村“双百示范校”创建工作。验收合格的学校市政府以奖代补50000元。示范校要充分发挥引领作用。

三、降低城区学校班容量,控制城区学校规模

22、降低城区学校班容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城区学校班容量大是一个普遍现象,严重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和学校安全,严重影响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再紧不能紧孩子,再难不能难学校。

23、今后三、四年中要集中新建、改扩建一批.中小学。每年财政预算要安排专项经费。

24、要努力达到小学班容量45人,初中班容量50人。已经形成的超班容量必须用1—2年时间消化,力争今后不再.出现严重超班容量学校。

25、建设规划部门、土地部门要保证城区学校建设用地;

四、解决好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   

26、坚持“两为主”,做到一视同仁。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就学要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立学校为主。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的入学和收费要与城市孩子同等对待。

27、简化手续,方便就读。进城务工农民工同住子女凭家庭暂住证明材料和父母就业证明材料,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并就近安排上学,不得再提出其它条件。学校不得拒绝。

28、逐步取消指定少数学校接收就读制度,所有学校都要向农民工子女敞开大门。

五、改善办学条件,实现义务教育标准化,促进学校设施设备的均衡

29、校园占地面积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生均用地面积小学10—11M2,初中13—16M2。有足够的绿化面积。   

30、班班有教室,并按要求配齐各类专门教室和器材室。小学要有音乐、美术、科学、劳技、体育、综合电教、计算机、语音等专用教室和多功能教室,初中要有音乐、美术、地理、劳技、体育、多媒体教室、计算机网络、语音等专用教室和合班教室。小学的各类专用教室和公共教室应占到普通教室的1/3至1/2,初中的各类专用室和公共教室应占到普通教室的1/3至2/3。

31、有标准的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和成套仪器,初中以上的学校要有药品试剂室。实验室要达到按学校轨制计算1/2的配置。学生分组实验四轨以上中小学要满足2人一组教学要求,四轨以下学校要做到4人一组。

32、学校要按省级图书馆标准,并配齐相应等级的图书室、师生阅览室和图书。要提高学生的图书借阅量和上阅览室的次数。生均每学期借阅图书20本以上,上阅览室50小时以上。

33、要配置满足教学需要的多媒体、电脑等设施,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

34、运动场地和体育器材。两轨以上有环形跑道250--400M操场,直跑道lOOM;两轨以下有环形跑道200--250M操场,直跑道60—100M。有必要的体育器材。

35、有按学生人数比例要求的厕所、饮水房,学校有围墙和大门。

36、建设优美校园、特色校园。校园要有一定的绿化面积。学校应该有标志性建筑,标志性建筑要提升学校的品位。

37、要按照山西省和我市义务教育标准化的规划,按时实现标准化。除孝义市已经达到义务教育标准化外,2007年交城县、汾阳市,2008年文水县、离石区、中阳县,2009年柳林县、交口县、岚县,2010年方山县、石楼县,2011年兴县、临县分别达到义务教育标准化。实现义务教育标准化的责任首先是县级人民政府的责任。

38、完善义务教育新的保障机制,保证“两免一补”资金、生均公用经费、学校建设经费和教师工资。

39、学校的公用经费和免杂费的经费要在开学前半个月进入专户,一周前拨到学校。   

40、提高寄宿学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天2元,初中每生每天3元。

41、政策性增加的教育经费在财政新增财力中安排,原用于教育的经费不得被挤顶。农村转移支付60%用于教育,其中10%以上用于危房改造。城市教育费附加足额征收,主要用于义务教育。

42、管理和使用好教育经费,实行校财局管校用。市财政局、教育局要制定校财局管校用的具体办法。

43、县级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要及时消除D级危房。

44、要争取和动员广泛的社会力量支助家庭贫困学生。

45、学校除按标准收取课本费(不含享受免教科书的学生)、作业本费和寄宿学生生活费外,严禁再向学生收取其它费用。取消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严禁收费办班、补课。绝不允许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

六、建立和完善教师定期流动制度,促进师资水平的均衡

46、按照教师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建立正常的教师轮岗制度。在同一学校连续聘用六年以上的教师,原则上进入轮岗范围。在同一学校达九年以上的教师必须轮岗。校级领导和主要中层干部六年一轮岗。25年以上教龄的教师可以不再轮岗。一般每年暑期正常轮岗。每次轮岗留在原校的不低于50%。

47、轮岗可以以城区中小学之间和同一乡镇小学之间为范围,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寄宿制学校和教学点同等安排。

48、建立和完善城区学校和教师对农村学校对口支援制度。

49、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教师定期交流的具体方案。

50、落实教师归口管理政策。新进教师和教师的使用管理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负责。坚决纠正多头管理,抓权抢权现象。

5l、要及时按编制配置教师。必须清理代课教师,不能把有限的公用经费花在支付代课教师工资上。

52、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履行教师管理的责任,下决心整治在职不在岗问题,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建设一支数量足、质量高的教师队伍。

53、加强校长和教师培训工作。要有培训规划,有专项经费,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4、提高农村教师待遇,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农村教师每月增加50—200元的补助。  

七、严格招生政策,促进学校生源的均衡

55、明确招生的职责和权力。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城区学校的划片招生,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学校的招生。

学校和校长不得违法招生,不得私自招生,不得拒收安排来的学生。

正常转学的学生要统筹安排,一般应安排在低于平均班容量的学校和班级就读。

56、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义务教育阶段任何学校不允许组织招生考试。

57、取消重点学校。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划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58、实行优质高中向初中划分招生计划,优质,高中统招计划中划分到初中的指标2010年达到50%,2012年达到80%。

59、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学籍管理。

八、充分发挥远程教育的作用

60、农村中小学配置远程教育装置是国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充分利用这一现代化的教育设备,使优质教育资源在农村教育中发挥重要作用。

61、保证远程教育的培训费用和后续使用、维修等经费。

九、重视和加强学校安全工作

62、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制度。

63、义务教育阶段不准跨县招生。

十、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规范民办学校办学

64、教育公平是最重要的社会公平,办好义务教育是政府的责任,要引导民办学校把办学重点放到非义务教育阶段。

65、民办学校,实施义务教育的,既要遵守《民办教育促进法》,也要遵守《义务教育法》。在收费、校长聘任、教师的工资待遇等方面享有充分自主权,在教育教学方面遵守统一的要求。

66、义务教育的发展分三个阶段:普及阶段、追求公正阶段和个性化服务阶段。当前我国义务教育已经进入追求公正阶段,民办学校可以在个性服务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十一、加强领导,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

67、国家实行国务院领导下,省统筹,以县为主的新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新体制加大了省级以上对义务教育的支持,同时对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均衡发展、规范发展成为义务教育的基本要求。   

68、建立有效机制,努力提高每一所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教育行政部门要逐步建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任何部门和单位绝不能搞考试排队,绝不能单纯以考试成绩作为教育教学评估的依据。要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根本任务。   

69、鼓励企业捐资助教。企业用于支助教育的费用在税收前扣除,使企业为当地做更多的贡献。

70、加强领导,注重落实。政府督察室、教育督导室等要定期不定期进行教育督导,确保有关规定落到实处,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00八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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