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13-00912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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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印发吕梁市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吕政发[2013]15号 发布日期: 2013年05月31日

吕梁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吕梁市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

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事业单位:

《吕梁市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吕梁市人民政府

                              2013525

吕梁市推进行政审批

“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实施方案

为了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加快效能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进一步创优吕梁发展环境,根据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和《 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务大厅管理的决定 》(吕政发 2006 66号)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推进以归并行政审批职能为核心的“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改革,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动员会上“标准明确、程序严密、运作规范、制约有效、权责分明”的讲话精神要求,以高效、便民、快捷为目标,以 行政许可法 为依据,以“两集中、两到位”为核心,努力构建“审管分离、权责挂钩”和“审批一条龙、服务一站式”的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新机制,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良的政务环境。

二、内容和原则

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以归并行政审批职能为核心,各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行政审批科”集中,各部门行政审批科向市政务大厅集中;行政审批事项进大厅到位、行政审批授权大厅窗口到位。

改革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流程优化。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通过流程再造,精简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做到各个审批阶段有序衔接,顺畅运行,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办事群众。

(二)集中归并、应进必进。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整合内部机构,归并行政审批职能,将本部门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到一个科室(行政审批科),并做好人员调配。行政审批科要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整建制进驻市政务大厅,为本部门派驻政务大厅的办事窗口。

(三)充分授权。由进驻部门明确分管行政审批科的负责人或行政审批科长为驻市政务大厅窗口首席代表,授予其本单位行政审批项目(包括服务类项目)的审批权,负责窗口工作的日常管理,代表本部门组织联合审批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联合审批,并签署联合审批事项的会签意见。对确需技术论证或现场勘察的,窗口首席代表有安排本单位相关人员予以配合的调配权。同时,首席代表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在授权范围内,认真履职。

(四)“四个不增加”。按照不增加内设机构、不增加财政负担、不增加人员编制、不增加科级干部职数的原则,由各单位在现有科室的基础上,整合成立行政审批科。

三、实施范围

根据吕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现状和需要,这次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在市本级和县(市、区)两级同步推进,由市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领导组统一领导,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分别组织实施。

四、改革办法

市本级可以根据本部门工作的需要和实际情况,采用以下两种办法进行。

(一)直接挂牌。明确行政审批职能由一个科室承担的部门,可将该科室直接更名为行政审批科。

(二)并—撤—建—转。行政审批职能分布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科室的部门,先进行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撤销一个科室建制,新建一个行政审批科,将审批职能集中于该科,被撤销科室的其他职能转到保留科室,保留科室集中履行行政审批职能以外的其他职能。

完成上述两项工作后,由市编办重新发文,明确机构设置和机构具体职能。

垂直管理部门的改革报请省主管部门批复后,按本方案执行。

五、工作步骤

全市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培训。 2013 5 23 2013 5 25 日)

为加快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拟邀请先进地市专家介绍改革经验,以会代训。集中培训后,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培训。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好对本实施方案的学习,做好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 制定方案。( 2013 5 29 20 13 6 8 日)

由市编办牵头,按照机构改革和单位“三定方案”的有关要求,分别与市本级相关单位进行充分沟通,摸清底数,做好基础对接工作,并指导各部门制定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具体方案和内部科室行政审批职能调整方案(含内设机构调整、主要职责、中层职数、人员编制等),报送领导组办公室和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初核。

(三)审核批复。( 2013 6 9 2013 6 11 日)

由市编办将各单位改革方案上报市编制委员会研究批复。

(四)部署实施。( 20 13 6 12 20 13 6 20 日)各部门根据市编办的批复,做好内设机构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和人员岗位调整,确保人员、职能及时到位。市本级各部门于 6 20 日前将新成立的行政审批科室成建制全部进驻市政务大厅。

(五)检查验收。( 2013 6 21 2013 6 30 日)

由市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对市本级各单位推进“两集中、两到位”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情况全市通报,对改革不到位的要重新补课。同时,督促检查各县(市、区)改革推进情况。

六、加强领导

(一)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进一步优化吕梁发展环境的一个关键环节,要作为”一把手”工程,坚定不移加以推进。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转变观念,服从和服务于吕梁发展大局,摒弃部门利益,克服为难情绪。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丁雪峰任组长的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领导组,负责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要求,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组长由各县(市、区)和单位主要领导担任,不折不扣地完成好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各项工作任务。

(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的督促指导。市编办要指导和帮助实施部门将行政审批职能归并到位,完成好人员、机构的调整;市政务大厅要按 实施方案 做好各部门的进驻工作,并对进厅人员统一组织好业务培训,使驻厅人员尽快熟悉新的业务流程,适应新的机制要求。同时要搞好新的审批流程再造工作,实行统一窗口受理,统一送达决定,真正做到“一口进出,闭环运行、高效快捷、方便群众” ; 市监察局要加强对各阶段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推进工作。对落实不力、敷衍应付,影响全市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步伐的部门负责人,要启动问责,确保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落实到位。

(三)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本部门的职能归并和人员整合,要选派能力强、素质高、懂业务和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驻大厅。整合以后,原有的业务科室继续保留,主要履行政策研究、基础工作、前期服务、批后监管和其他服务性工作,由单一审批履职向全面履职转变,进一步推动部门工作作风明显转变。

(四)各部门凡经市政府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与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其他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以及服务类事项都要在市政务大厅受理并办结。即办件要全部实现厅内办结。承诺件办理,原则上不出大厅,确需进行实地勘察和评审论证的项目,必须明确办理时限,限时办结。依照法律、法规收取费用的,都要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标准在市政务大厅收费窗口缴纳。

(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流程和方案。条件具备的县(市、区),与市本级同步进行,条件不具备的县(市、区)要努力创造条件,年底前完成好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具体实施由市审改办和市政务大厅指导安排。此项工作将列入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附件:吕梁市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领导组(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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