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15-00369 | 主题分类: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印发吕梁市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政发〔2015〕18号 | 发布日期: | 2015年10月20日 |
吕梁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吕梁市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
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企、事业单位:
现将 《 吕梁市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实施方案 》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吕梁市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14日
吕梁市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实施方案
为加快吕梁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保持经济稳步增长,引领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提升,实现我市转型跨越发展,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 《 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政发 〔 2014 〕 39 号)精神,结合吕梁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精神,以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为统领,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产业转型升级为核心,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通过强化规划引领、建设行业服务平台、促进集中集聚、加强基础体系建设,实现服务业与农业、工业发展的深度融合,促进我市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
2 .基本原则:
改革开放原则。依托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进一步扩大开放,积极探索吕梁生产性服务业科学发展的新途径。
市场主导原则。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的基础上,不断加大政府的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激发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积极性。
突出重点原则。选择重点产业、园区、企业开展特色鲜明、示范引领的先行试点,探索创新发展路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集聚发展原则。增强集聚功能,强化专业协作,发挥群体优势,把加快园区建设与促进产业集聚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推进产业集聚。
二、发展目标与空间布局
3 .发展目标。推动产业领域逐步拓宽,竞争力不断提升,生产性服务企业集中化、规模化、专业化程度大幅提高,形成融合配套、错位分工、优势互补的“两轴三区”生产性服务业空间发展格局。到 2020 年,全市生产性服务业增速不低于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服务业增加值占 GDP 的比重达到 40 %以上。
4 .空间布局。遵循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律,结合全市产业布局和城镇化发展,逐步形成“两轴三区”生产性服务业空间发展格局。
两轴:即以太中银铁路和瓦日铁路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密集轴带。结合沿线产业布局和城镇布局,统筹规划建设一批功能完善、集聚辐射能力强、现代化程度高的生产性服务业重大项目,促进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
三区:即依据北部四县、平川四县(市)和中南部五县(区)的各自优势。着力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创新发展、集聚发展、多元发展,打造生产性服务业密集区。
― 北部生产性服务业密集区。结合临县、兴县、岚县、方山县各自的生产力布局以及战略定位,打造功能齐全、集聚辐射能力强的生产性服务业密集区,临县、方山县重点发展金融服务、研发设计、信息及服务外包、现代物流、商务咨询、人力资源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岚县、兴县重点发展铝、铁、煤炭物流、融资租赁、检验检测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
― 中南部生产性服务业密集区。充分发挥柳林县、离石区、中阳县资源优势和涉煤产业发展优势和交口县、石楼县生态畜牧经济区及资源型城市转型等发展,大力推动煤炭物流、商务咨询、电子商务、金融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 平川生产性服务业密集区。依托交城县、文水县、汾阳市、孝义市自身发展基础和优势,强化区域合作,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金融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电子商务、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特别是文水县要努力巩固全国特色农业综合改革试点成果,不断完善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
三、重点领域
5 .研发设计。围绕吕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积极开展研发设计服务,逐步形成功能社会化、经营产业化、管理现代化的研发设计服务体系,全面提高研发设计服务竞争力。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化运作、市场化发展的模式,鼓励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民间资本发展专业创新成果孵化器。推进孵化器与各产业园区开展密切合作,形成无缝对接。完善知识产权交易和中介服务体系,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形成产权明晰、运转高效的科技成果交易市场。(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推进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工业企业与工业设计机构合作。建立和完善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大型科学仪器中心、科技文献中心。重点支持企业组建专业化、开放型的行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科技检测中心、质量计量检测中心等研发公共服务机构。
建立研发设计体系。围绕现代煤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领域,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引导企业建立研发设计中心,向社会承接科研、设计项目,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政府为主导,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研发设计体系。
拓展研发设计服务领域。突出研发设计服务对提升产业创新能力的关键作用,培育市场需求,拓展服务领域,开展面向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的知识产权培训、专利运营、分析评议、专利代理和专利预警等服务。
6 .现代物流。以建设我国中西部物流中心为目标,以物联网公共信息化平台为依托,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和多方物流,着力提升物流业对农业和工业的综合服务能力。(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粮食局、市经信委、市交通局、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完善物流通道建设。围绕煤炭、焦炭、装备制造、冶金建材、煤化工、进出口商品等物流需求,打造内畅外联的物流通道网络体系。推进物流通道建设,联通全国的物流大通道。
推进各类连接线以及货运站场建设,形成内部快捷的物流通道网络。推进物流载体建设。依托吕梁机场、瓦日铁路、太中银铁路等重大物流载体,完善物流建设和服务标准,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生产服务型物流园区、物流节点和配送中心。
发展现代物流产业。促进运输与物流服务融合,实现多种运输方式“无缝衔接”。大力发展煤炭等专业物流。加强仓储、冷链物流服务。优化物流企业供应链管理服务,引导企业剥离物流业务,支持发展第三方及多方物流。
加快物流信息化建设。建立基于互联网的物流公共管理信.息平台和物流信息交换平台,全面提高物流企业、物流活动的信息化水平。推进云计算、物联网、北斗导航及地理信.息等技术在物流智能化管理方面的应用,建立物流信息系统对接和共享机制,利用条形码、电子数据交换、货物跟踪系统、配送需求计划、自动分拣等先进物流技术提升物流产业管理水平,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完善城乡配送网络。建立和完善涉农生产资料配送中心,大力发展连锁经营,鼓励供销系统、商贸零售系统龙头企业充分拓展既有配送业务。完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加强产销衔接,扩大农超对接规模,加快农产品批发和零售市场改造升级,拓展农产品加工服务。
7 .现代金融。以建立与转型综改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为目标,强化金融服务对现代产业发展支持力度,壮大金融服务业规模,提高金融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水平。(市金融事务服务中心、人行吕梁市中心支行、吕梁银监分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大力发展融资租赁。建立完善融资租赁业运营服务和管理信息系统,推广大型制造设备、施工设备、运输工具、生产线等融资租赁服务。加强租赁业务创新和制度创新,鼓励租赁服务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充分利用境外资金,多渠道拓展融资空间。建设租赁物与二手设备流通市场,建立融资租赁业统计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
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大力引进国内外银行、证券、保险机构,进一步扩大金融网点覆盖面,扩大金融业务规模。发展地方银行服务,增设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引导民间资本参股银行业。拓宽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各类基金募集资金等直接融资渠道。鼓励证券公司试点煤炭、交通、旅游等企业资产证券化,推动大型粮食、焦化、煤炭、冶金企业利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
积极发展新型金融业态。壮大已有担保公司,引进或成立涉及“三农”、园区建设的专业担保公司,现有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以下的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融资担保公司,要通过财政增资、吸引民间资本、兼并重组等多种渠道,采用混合所有制、国有控股、股份制等多种方式,五年内实收资本增加到 5000 万元以上。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加强资本管理,拓展面向“三农”及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着力拓展煤炭金融服务领域,发展对煤炭行业整合重组等资金供求、煤炭产业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投融资服务。结合循环经济发展,支持发展低碳金融和绿色金融。结合现代物流及电子商务等产业发展,引进各类国内外总部机构和大型企业集团设立结算中心,发展金融结算业务。
积极发展金融配套服务。积极争取知名的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信用评级、资产评估、投资咨询等与金融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在吕梁设立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发展金融教育培训,建立和完善金融服务人才培养机制,引导国内外知名的金融培训、资格认证机构开展高端金融人才、金融服务外包人才教育培训、在线资格考试与认证等业务。
加快发展保险业。引导地方特色保险机构健全服务网络,拓展服务领域,合理设置经营服务网点。积极发展保险中介机构,稳步增加保险公司的数量和类型。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资保险业,实现保险市场投资主体多元化。积极拓宽保险业务领域,大力推进环境污染、建筑工程等各类责任保险业务。鼓励发展为高新技术企业关键设备、产品研发、成果转化分担风险的保险产品。
8 .信息技术服务。抓住当前信息技术服务产业转移趋势,加快发展信息技术服务业。(市经信委、市住建局、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发展新型信息技术服务。充分发挥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研究院的云计算、大数据等业务的带动作用,大力发展涉及网络新应用的信息技术服务,推动制造业的智能化、柔性化和服务化,开辟更多云服务领域。加快面向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的知识库建设,创新面向专业领域的信息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能力,推动信息技术服务与制造业的深度融合。引进大数据上下游产业,把吕梁打造成中西部乃至全国金融大数据中心。
打造智慧城市。统筹城市发展的物质资源、信息资源和智力资源利用,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建立吕梁城市基础数据库,积极承接数据中心的转移,建设云计算数据中心和金融机构灾备中心。强化信.息资源社会化开发利用,推进数字城管、WIFI 建成区全覆盖,尽快推进吕梁智慧城市建设,逐步建立起智能交通、智能楼宇、智能工作空间等互联的智能体系。
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三网融合”建设,实施光纤入户、农村宽带普及、无线覆盖、数字城市工程,统筹提高城乡宽带网络普及水平和接入能力,构建宽带普及、质优价廉的综合信息网络基础环境。根据产业发展需要,鼓励电信运营企业建设国际通信关口局的数字宽带专用通道,围绕政府及行业单位信息化建设的需要,提升互联网出口带宽。大力推进政府门户网站系统、 OA 办公系统、网上审批系统、电子印章系统以及城乡应急联动管理系统等部门管理服务系统建设。
大力发展农业信息服务。大力支持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发展,加强种养业良种服务体系、农业科技创新及应用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动植物保护体系、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体系、农业执法服务体系等服务。支持和鼓励农机服务、生产资料配送、农产品市场流通加工、农业信息服务等经营性农业服务体系发展。
9 .节能环保服务。围绕国家综合能源基地建设,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发展,大力开展全社会节能减排、生态修复、环境保护专业化服务。(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负责)
培育和发展节能服务机构。打造公益性节能服务平台,为中小用能单位进行节能诊断,提供公益性节能咨询服务。支持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节能服务公司联合重组,拓展服务领域,增强竞争力。积极培育特色鲜明、服务水平高的专业服务机构,提供专业能源审计、节能项目设计、节能设备和材料采购、人员培训、节能量监测、信息咨询等服务。
大力推进合同能源管理。适应燃煤电厂烟气超低排放和冶金、建材等行业节能减排要求,支持组建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公司,提升节能环保综合服务能力。推行特许经营制度,支持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扶持壮大一批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加强城市公用设施建设管理,推行 BOT 、 BT 、市政设施合同管理等。
大力发展环保服务业。积极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发展系统设计、成套设备、工程施工、调试运行和维护管理等环保服务总承包。规范发展环保技术、管理和信息服务,发展生态效率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环境投资及风险评估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发展环保中介服务,培育环境综合服务龙头企业。建立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废弃物逆向物流交易平台,规范引导建材、冶金、能源企业协同开展城市及产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处理,建设大型区域性交易市场。
完善第三方节能环保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节能减排投融资、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工程设计咨询、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节能评估、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等第三方节能环保服务体系。
10 .检验检测认证。加快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着力提升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技术标准水平,为实现转型跨越发展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国资委负责)
提升专业服务质量.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为目标,在金融、物流和信。息服务等重点生产性服务领域,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实施服务质量国家标准,重点提升外包服务、检验检测、售后服务、信用评价、认证认可等专业服务质量,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
培育和引进大型检验检测服务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以优势企业为纽带,组建质量提升联盟,提高原材料、初级加工及配套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能力。着力引进一批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规模效益好、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检验检测认证企业(集团)。
建立健全检验检测体系。推进技术机构资源整合,优化检验检测资源配置,建设社会公共检测平台和检测资源共享平台。加强计量、检测技术、检测装备研发等基础能力建设,发展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的分析、测试、计量、检验等服务。加强先进重大装备、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服务,加快发展药品、医疗器械、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等服务,发展在线检测,完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体系。
加强宏观质量管理。积极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在功能区以及产业集中区建立质量监管和技术服务机构。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各地政府考核评价内容。建立健全以产品质量合格率、出口商品质量合格率、顾客满意指数以及质量损失率等主要内容的质量指标体系。
推动建立区域性检验检测互认机制。推动市内产业园区、重点行业与周边省、市建立区域性检验检测互认机制。加快与国内、国际检测机构的合作与互认,力争实现重点行业与国内国际主要检测机构实现检测结果互认。
11.电子商务。依托我市优势产业,大力推进电子商务业发展,推动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促消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注入强大动力。(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依托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研究院云计算中心,加快并规范集交易、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物流、信用评估等服务于一体的第三方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发展。积极引进具有辐射力的综合性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引导中小微企业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开展业务。
加快完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开展城市共同配送试点,完善配送聚集区、配送中心、末端网点城市配送网络体系,促进电子交易和实物配送融合发展。加快推进适应电子合同、电子发票和电子签名发展的制度建设。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统计监测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和服务质量评价体系。
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创新。加强下一代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位置服务等关键技术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应用。建设开放式电子商务快递配送信息平台和社会化仓储设施网络,加快布局、规范建设快件处理中心和航空、陆运集散中心。积极发展移动电子商务,推动移动电子商务应用向工业生产经营和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延伸。
12 .商务咨询。提升商务咨询服务业专业化、多样化和网络化水平,形成种类齐全、分布广泛、功能完善的现代商务咨询服务体系,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引导商务咨询集聚发展.培育和引入商务咨询企业和机构,促进商务咨询企业逐步从低端集群向高端集群转化。
完善商务咨询服务体系。依法健全商务咨询服务的职业评价制度和信用管理体系,加强执业培训和行业自律。建立健全商务咨询信息数据库,扩大商务咨询信息来源,提供信息查询、发布、推荐、披露等多种服务,使提供的商务咨询信息更加便捷有效。
拓展商务咨询服务领域。大力发展战略规划、营销策划、市场调查、管理咨询等提升产业发展素质的咨询服务,积极发展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税务、勘察设计、工程咨询等专业咨询服务。发展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开展咨询设计、集成实施、运行维护、测试评估、应用系统解决方案和信息安全服务。加强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发展检索、分析、数据加工等基础服务,培育知识产权转化、投融资等市场化服务。重点开展培育品牌和商誉,发展无形资产、信用等评估服务。
推动商务咨询服务国际化发展。通过扩大开放,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借鉴国际知名商务咨询企业的发展经验和模式,引进国际高端商务咨询的龙头企业,提升商务咨询企业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商务咨询服务向国际化发展。
13 .人力资源服务。推进人力资源服务创新,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逐步强化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支撑。(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建设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借鉴国内外同类型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模式,以提高生产性服务业领域从业人员素质为核心,通过整合优势教育资源,建立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和从业人员提供技术传播、渠道建设、品牌提升、课程体系、能力测评和就业服务等各项服务。
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借鉴中关村科技园区股权激励试点经验,调动科研人员创新进取的积极性。积极引进国内外生产性服务业高层次人才来吕梁工作,工资收入分配按国家和省对高层次人才的激励政策执行,妥善解决社会保险、配偶就业、子女上学等问题。大力营造和优化尊重人才、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充分发挥作用的社会环境。
建立多元化人力资源服务投入机制。促进各类金融机构与人力资源服务业项目的对接,多渠道筹措发展资金。鼓励各类创业风险投资机构进入人力资源服务业,促进中小人力资源服务业企业的发展。鼓励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收购、参股、联营等多种形式,进入人力资源服务领域。
提高人力资源服务能力。提高人力资源服务水平,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供求对接,引导各类企业通过专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提升人力资源管理开发和使用水平,提升劳动者素质和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加快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综合型、务机构,发展中高端服务项目,侧重客户导向专业型人力资源服,增加服务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
建立多方参与的人才培训机制。加快建立多层次的生产性服务业人才培训体系、科学的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体系、专业人才能力开发和客观评价体系,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开办相关专业课程,鼓励科研院所开展专题研究,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和企业兴办专门学校,强化生产性服务业所需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开发培训。
14 .售后服务。积极发展专业化和社会化的售后服务,着力增强服务功能,健全服务网络,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我市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负责)
完善产品“三包”制度.推动产品配送、安装调试、以旧换新等售后服务发展,积极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发展远程检测诊断、运营维护、技术支持等售后服务业态。大力发展专业维护维修服务,加快技术研发与应用,促进维护维修服务业务和服务模式创新,鼓励开展设备监理、维护、修理和运行等全生命周期服务。
积极发展第三方维护维修服务。以市场为导向,鼓励和支持多方参与,积极发展多样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第三方维护维修服务,支持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内设机构向专业维护维修公司转变。充分发挥相关机构和协会的协调、服务、自律作用,保证第三方维护维修服务的规范、科学、有序。
加强售后服务专业队伍建设。建立以用户为导向的服务系统和服务标准,把服务具体化、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售后服务专业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售后服务队伍的培训学习机制,不断提高职业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专业技术素质和创新能力。
建立健全售后服务网络体系。充分调动骨干售后企业的积极性,集成各种资源,推动建立完善售后服务信息管理系统,为生产企业、消费者和售后服务从业人员搭建售后信息交流平台,提升售后服务的水平。健全售后服务认证制度和质量监测体系,不断提高用户满意度。
15 .服务外包。适应生产性服务业社会化和专业化发展需求,鼓励发展服务外包业,促进企业优化生产流程、突出核心业务。(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负责)
着力培育和引进服务外包企业.加快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生产性服务贸易重点企业,优化生产流程、创新组织结构、提高质量和效率,促进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服务外包基地。引进和培育承接国内外高端服务外包的龙头企业,提升承接服务外包的能力和水平。
不断拓展服务外包领域。积极发展信息技术外包、业务流程外包和知识流程外包服务业务,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支撑。大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领域的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推动有条件的生产性服务企业承接信息管理、数据处理、财会核算、技术研发、工业设计等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拓展高端服务外包领域。
积极培育服务外包市场。大力培育服务外包市场。鼓励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购买专业化服务,加强管理创新。支持企业购买专业化服务,构建数字化服务平台,实现包括产品设计、工艺流程、生产规划、生产制造和售后服务在内的全过程管理。
16 .品牌建设。加强对名优企业和名牌产品的扶持和保护,引导广大企业大力实施名牌战略,走质量兴企、名牌兴吕的发展道路。(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农委负责)
逐步加强企业质量管理。建立研发、生产、营销及售后服务一体化、全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把实施名牌战略与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不断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
建设培育和扶持名优企业。鼓励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选择一批核心竞争力强、质量好、效益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企业,开发具有较强国内、国际竞争能力的国家级名牌产品。
建立自主品牌价值评价机制。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积极创建知名品牌,增强独特文化特质,以品牌引领消费,带动生产制造,推动形成具有本土特色的品牌价值评价机制。
四、政策措施
17 .提高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放开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市场准入,强化服务,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进入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多层次的国内及国际交流与合作,鼓励市内大型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与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开展战略合作。鼓励引进国内外知名生产性服务企业、跨国公司来吕梁设立地区总部、服务中心、分支机构、研发中心等,经认定后实行审批、办证绿色通道制度。(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中小企业局、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18 .加大对生产性服务业的引导扶持力度。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有关部门申请国家和省支持项目时,要向生产性服务业项目适当倾斜。市政府每年拿出一定量资金扶持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建设,提升各类扶持资金使用效果,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对生产性服务业的投入。(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19 .鼓励大型企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将产业链条两端的服务部门或二级法人企业与主营业务进行分离,设立面向社会开展服务的独立法人单位。对分离后新设立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和倾斜,在发展生产性服务业过程中,鼓励企业整合现有资源,设立全国性或区域性的营销.总部、研发总部和物流总部等,加快从生产企业向总部企业的转变,努力形成龙头带动效应。(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负责)
20 .认真落实价格税收政策。加快落实生产性服务业用电、用水、用气与工业同价。对工业企业分离出的非核心业务,在水、气方面实行与原企业相同的价格政策。符合条件的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企业,可申请参与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加强对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违规收费项目的清理和监督检查。对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节能环保等科技型、创新型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符合条件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享受 15 %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提供担保服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免征营业税政策。(市经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科技局负责)
21 .强化金融服务支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对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予以信贷支持,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小微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以集合贷款方式发放贷款业务。支持节能环保服务项目以预期收益质押获得贷款。研究开发利用知识产权质押、仓单质押、信用保险保单质押、股权质押等融资产品。鼓励信用担保等机构对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开展创业投资和信用担保业务。建立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制定全市现代金融业发展规划和鼓励政策,优化服务和考核导向。(市金融事务服务中心、人行吕梁市中心支行、吕梁银监分局负责)
22 .完善土地扶持政策。合理安排生产性服务业用地,促进节约集约发展。鼓励工业企业利用自有工业用地兴办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自营生产性服务业,经依法批准,对提高自有工业用地容积率用于自营生产性服务业的工业企业,可按新用途办理相关手续。依托山西省综改试验区平台,探索对城镇低效用地的改造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在符合土地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对生产性服务业项目用地优先给予保障,确保项目落地,对列入国家和省鼓励类的生产性服务业,在供地安排上给予倾斜。(市国土局、市国资委负责)
23 .推进产业集聚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发挥比较优势,围绕研发设计、现代物流、金融服务、信息服务、商务咨询等,形成一批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具有示范效应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24 .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和标准体系建设。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加强对服务模式、服务内容等创新的保护,构建鼓励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公共服务平台。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的打击力度。完善服务标准体系,扩大服务标准服务范围,推动重点领域服务标准化试点,运用标准化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局负责)
25 .强化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各级各部门联动推进机制,调整充实服务业协调机构。建立生产性服务业重大政策、重要改革、重点项目等跟踪调度、定期协调制度,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县(市、区)要全面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抓紧研究提出符合本地实际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加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监测和跟踪分析,推动本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负责)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重大意义,把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大胆探索实践,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年内制定出台配套政策。制定各项配套政策和落实政策措施分工的有关部门,每季度向市政府报告一次落实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在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同时,要围绕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继续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落实和完善生活性服务业支持政策,做到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并重、现代服务业与传统服务业并举,切实把服务业打造成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