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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17-00713
发文字号吕政发〔2017〕13号 发布日期2017年07月25日
发文机关 关  键  字
标  题关于落实国务院第三批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吕政发〔2017〕13号

梁市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国务院第三批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关于第三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8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晋政发〔2017〕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市需要对其中5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对应进行清理规范,不再作为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受理的必要条件。


各县(市、区)、市直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落实和承接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要制定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相关制度,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和标准,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公平竞争、破除垄断、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吕梁市落实国发〔2017〕8号、晋政发〔2017〕13号

对应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共计5

项)

   

                      吕梁市人民政府

                     2017711


附件

市政府落实晋政发[2017]13号对应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共计5项)

序号

国务院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涉及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我省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我省涉及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我市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我市涉及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我市审批单位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我市处理意见

备注

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表)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表)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节能评估文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技术评估、评审

2

台湾居民申请法律职业资格户籍誊本或户口名簿复印件公证

法律职业资格认定

台湾居民申请法律职业资格户籍誊本或户口名簿复印件公证

法律职业资格认定(复审)

台湾居民申请法律职业资格户籍誊本或户口名簿复印件公证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材料初审

市司法局

台湾地区公证机构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户籍誊本或户口名簿复印件公证;申请人按要求提交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关材料并承诺其真实性,审批部门严格审核,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做好对申请人身份信息的核查工作

序号

国务院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涉及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我省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我省涉及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我市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我市涉及审批事项项目名称

我市审批单位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我市处理意见

备注

3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市安监局

冶金、有色安全评价机构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审批部门完善审核标准,申请人按审核标准提供初步设计阶段安全设施设计文件,审批部门按标准和要求对安全设施设计文件进行严格审查

属“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含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及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子项

4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鉴定评审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许可除外)

气瓶充装单位许可鉴定评审

气瓶充装单位许可

气瓶充装单位许可鉴定评审

气瓶充装单位许可

市质监局

审批部门公布的鉴定评审机构

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特种设备生产实地条件鉴定评审

5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试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检验人员考试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检验人员资格认定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检验人员考试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检验人员资格认定

市质监局

审批部门公布的考试机构

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对申请人进行考试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考试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考试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市质监局

审批部门公布的考试机构

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对申请人进行考试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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