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20-03345 | 主题分类: | 土地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年06月15日 |
标 题: | 关于公布城区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结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吕政发〔2020〕10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6月15日 |
关于公布城区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
更新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吕梁市城区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已通过山西省自然资源厅验收,《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吕梁市城区城镇土地定级估价更新结果的批复》(晋自然资技审〔2020〕39号)批复,经吕梁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吕梁市城区城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结果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本次吕梁市城区基准地价分为主城区(47.66平方公里)和新区(26.35平方公里)两个片区,具体更新结果见附件。
附件:1.吕梁市主城区土地基准地价内涵表及各类用地基准地价结果表
2.吕梁市新区土地基准地价内涵表及各类用地基准地价结果表
吕梁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