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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22-51587
发文字号吕政发〔2022〕7号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31日
发文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 关  键  字
标  题关于印发吕梁市本级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主题分类土地 成文日期2022年05月31日

吕梁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吕梁市本级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离石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吕梁市本级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吕梁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本级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强化土地宏观调控,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按照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的有关要求,依据市委、市政府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城市规划以及2022年度用地需求等情况,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参考市本级(含离石区)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实际供应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切实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不断完善保护资源和保障科学发展的新机制。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工作目标和部署,通过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引导市场需求,全力加快新区建设,助推主城提质,进一步提升保护资源水平,强化保障发展能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编制原则

(一)计划控制引导原则。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严格按照确定的供应计划实施。

(二)节约集约利用原则。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力度、存量土地挖潜力度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不断拓展用地空间;优先安排批而未供土地和存量土地供应,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三)多规合一原则。坚持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各项规划相衔接,确保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等各项目标落实。

(四)有保有压原则。优先保障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新区重点建设项目、各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民生保障用地。坚决贯彻《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规定,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的项目,不予供地。

(五)供需平衡原则。以土地供应引导需求,合理调整土地供应结构和住宅用地供应量,切实稳定房地产市场。

三、供应计划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022年度吕梁市本级(含离石区)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213.086公顷(3196.29亩)。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与布局。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35.0827公顷(526.24亩),占计划供应总量的16.46%;工矿仓储用地22.2768公顷(334.15亩),占10.45%;住宅用地64.4172公顷(966.26亩),占30.2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1774公顷(752.66亩),占23.55%;交通运输用地36.702公顷(550.53亩),占17.22%;特殊用地4.4299公顷(66.45亩),占2.08%。

(三)住宅用地供应结构与布局。 2022年度市本级(含离石区)计划供应住宅用地64.4172公顷(966.26亩),其中商品住宅用地50.3623公顷(755.43亩),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2.6507公顷(39.76亩),其他住宅用地11.4042公顷(171.06亩)。在区域分布上,主城区计划供应14.9868公顷(224.8亩),市新区计划供应42.071公顷(631.07亩),离石区计划供应7.3594公顷(110.39亩)。

四、保障措施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过程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民生保障用地要采取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确保计划有效落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新区建管中心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的供应保障工作。

(三)加强计划的动态跟踪管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市发改委要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向社会通报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应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计划调整工作。

本文件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解读。

附件:1.吕梁市本级及离石区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

计划表

2.吕梁市本级及离石区2022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



      解读链接:【图解】市规自局关于《吕梁市本级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解读

      政策咨询:市规自局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8296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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