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25-36789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文机关: 吕梁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年06月20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建立吕梁市医疗卫生桑梓联盟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吕政发〔2025〕5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20日

吕梁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建立吕梁市医疗卫生桑梓联盟

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吕政发〔202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关于建立吕梁市医疗卫生桑梓联盟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吕梁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建立吕梁市医疗卫生桑梓联盟实施办法(试行)

为广泛汇聚吕梁在外医疗卫生人才智慧与力量,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主要目标

贯彻落实《吕梁市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吕发〔2023〕10号),集聚吕梁在外医疗卫生领域高层次人才,组建吕梁市医疗卫生桑梓联盟,通过引育并举、“输血”与“造血”并重、“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多种合作方式,与市、县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共同构建内外联动、深度合作、共赢共进的合作体系,形成长效机制,有效提升市、县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能力、人才培养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打造特色鲜明、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资格条件

吕梁市医疗卫生桑梓联盟专家应当为具有高级职称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国内外具有较高医疗技术水平、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高层次人才。

三、合作方式及支持措施

(一)组建医疗卫生专家智库

市级层面吸纳各类在外医疗卫生人才,组建吕梁市医疗卫生专家智库,办公室设在吕梁市医学会,为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政策研究制定、医院管理、重点学科(专科)建设、重点项目评估、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保障等提供咨询指导。用人单位可为提供短期服务的智库专家报销往返路费、提供食宿保障,并根据服务内容及工作任务量,给予短期服务补助,补助标准参照《吕梁市柔性引才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各县市区、各医院可根据实际需求分领域分级组建专家智库。

(二)实施特聘副院长赋能工程

市直医院、有条件的县市区医疗集团可从吕梁市医疗卫生桑梓联盟中选聘具有高级职称、有管理经验和较强专业能力的高层次人才兼任特聘副院长,指导医院加强特色学科(专科)建设、专科发展、人才引育、新技术推广应用、管理提升、科研平台建设,助力医院全方位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特聘副院长与医院或医疗集团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总体建设目标和年度绩效考评标准,同级财政按照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特聘副院长薪酬的50%、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给予补助。

(三)实施学科(专科)带头人领航工程

市县两级公立医院围绕重点学科(专科)建设,从吕梁市医疗卫生桑梓联盟专家中选聘具有高级职称专家担任学科(专科)带头人,在完善科室发展规划、优化人才梯队建设、规范诊疗流程、优化科室管理与运营效率、提升医疗技术水平与临床服务能力、推动科研创新与学术发展、改善患者服务与品牌塑造、拓展对外合作与资源整合利用、强化风险管理与应急能力等方面发挥专业指导和带头引领作用。受聘学科(专科)带头人与医院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学科(专科)建设目标及绩效考核标准,同级财政按照用人单位实际支付学科(专科)带头人薪酬的40%、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给予补助。

(四)实施名师高徒帮带计划

每年从市县两级公立医院中选拔一批业务能力强、积极上进的中青年医疗技术骨干(年龄不超过45周岁),委托医学造诣高、临床经验丰富的在职专家担任导师,进行一对一培养。培养周期一般为两年,第一年到专家所在医院脱产跟班学习,第二年回原单位由专家跟踪培养。通过全面、系统、严格的临床专科技术培训,为医院培养学科(专科)带头人。同级财政按照每组16万元标准为名师高徒帮带计划提供专项培养经费。学员脱产跟班及专家跟踪培养期间的食宿、差旅费用由学员派出单位承担。

(五)实施银龄归巢生辉行动

鼓励支持市县两级公立医院针对本院人才储备薄弱、从外引进高层次人才难的学科(专科),聘请吕梁在外退休老教授、老专家等银龄人才,开展临床诊疗、技术指导、医疗教学、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等服务。每位受聘吕梁在外银龄医学人才在聘用期间,同级财政按照用人单位实际支付银龄人才薪酬的50%、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给予补助。

(六)实施肿瘤专科共建工程

聚焦肿瘤诊疗服务难点,吸纳桑梓联盟肿瘤相关领域专家,依托吕梁市三甲医院合作建设肿瘤防治中心,培育吕梁肿瘤防治专业团队,提高肿瘤防治水平。开辟绿色救治通道,建立吕梁和太原、北京、上海等市外优质医疗机构的双向转诊机制,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其他市县医院也可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对口医院开展专科共建。

(七)加强院校、院院合作

发挥桑梓联盟专家资源优势,推动市县两级公立医院与医学院校、省级以上医院开展深度合作。以吕梁市政府与山西中医药大学合作为试点,通过共建研究中心、实训基地,探索院校合作办医、学科共建、科研攻关的深度合作模式,推动地方医疗服务水平提升。鼓励支持其他市县两级公立医院与医学院校、省级以上医院开展广泛合作。

(八)加大科研激励

结合吕梁实际,鼓励支持桑梓联盟智库成员和本地医疗机构的科研团队或个人合作,在吕梁市开展科研项目、临床实验和技术创新等活动,形成“专家带项目、地方配资源、成果惠民生”的协同机制。对创建的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给予100-30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申请程序及经费渠道参照《吕梁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文件执行。

四、组织管理

(一)广泛联系,建立医疗卫生桑梓联盟

各级医疗单位要拓宽渠道,利用多元化平台广泛联系、积极引荐有反哺家乡热忱、专业水平较高的在外专家人才加入桑梓联盟。市卫健委统筹建立桑梓联盟专家库,进行动态更新,完善管理运行机制,为在外专家与本地医疗机构精准对接、加强交流合作提供坚实基础,确保联盟能够持续稳定汇聚吕梁在外医疗卫生人才力量。

(二)立足实际,充分发挥在外人才作用

各级医疗单位要精准把握实际需求,积极对接联系桑梓联盟专家,开展多元合作。要主动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充分发挥联盟专家作用,加强人才引育、学科(专科)建设,全方位提升医疗管理服务水平。同时要完善绩效考核机制,确保合作实效。

(三)规范管理,强化来吕服务保障

市县财政分别设立医疗卫生桑梓联盟建设运行专项经费,用于保障项目管理、相关活动开展、奖励补助经费落实等事宜。各级医疗单位要及时向同级党委人才办、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合作项目签约、实施进展成效等情况,便于加强工作统筹、规范管理。各级党委(党组)要密切联系来吕桑梓联盟专家,为其来吕工作生活提供良好服务保障。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进一步强化举措,拓宽渠道,挖掘用好在外医疗卫生人才资源。

(四)做好宣传,提升品牌示范引领

各级宣传部门要积极挖掘和推广吕梁医疗卫生桑梓联盟在建设运行、在外智力回归发挥作用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案例,做好媒体宣传报道,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在外医疗卫生人才加入联盟,共同推动家乡医疗卫生事业蓬勃发展。

附件:1.吕梁市医疗卫生桑梓联盟医疗卫生专家智库运行方案

2.吕梁市医疗卫生桑梓联盟特聘副院长赋能工程实施方案

3.吕梁市医疗卫生桑梓联盟学科(专科)带头人领航工程实施方案

4.吕梁市医疗卫生桑梓联盟名师高徒帮带计划实施方案

5.吕梁市医疗卫生桑梓联盟银龄归巢生辉行动实施方案

6.吕梁市医疗卫生桑梓联盟肿瘤专科共建实施方案

7.吕梁市医疗卫生桑梓联盟院校(院院)合作实施方案

8.吕梁市医疗卫生桑梓联盟科研激励实施方案

附件1

吕梁市医疗卫生桑梓联盟

医疗卫生专家智库运行方案

根据《关于建立吕梁市医疗卫生桑梓联盟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聚焦我市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托桑梓联盟专家资源,构建专业化、多层次的专家智库,为我市医疗卫生发展规划、政策研究制定、医院管理、重点学科(专科)建设、重点项目评估、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保障等提供咨询指导。开展学术交流,举办培训项目,推动医学学术交流、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提升医学专业人员业务能力与综合素质。

二、医疗卫生专家智库运行架构

吸纳各类在外医疗卫生人才,组建吕梁市医疗卫生专家智库。

专家智库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统筹智库发展战略与重大事项决策。下设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五官科、影像、中医、护理、卫生管理、综合学科专家组。每组设组长1名,负责本领域工作统筹。

由吕梁市医学会负责专家智库日常运行管理、专家联络及工作协调。

三、对接机制与联络体系

以市医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为纽带,与专家智库相应专业组建立“一对一”或“一对多”对接关系,实现学科领域精准匹配。

(一)设立联络员

市医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或指定副主任委员担任联络员,负责与对应专业组专家的日常联络。

(二)建立线上联络平台

市医学会牵头组建线上管理群组、联络员群组,负责日常沟通协调,学术互动与需求对接。

四、职责任务

(一)决策咨询与技术支持

围绕医疗卫生战略规划、政策落地、医院管理、学科建设等提供专业建议,参与重大项目评估与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研判等。

医疗卫生机构可通过“自主对接+医学会统筹”双渠道提出需求。由联络员协调专家确定服务时间、方式(如线上咨询、实地指导等)。

(二)学术交流与成果转化

1.联合举办学术会议

定期共同策划并举办大型学术会议,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作报告,展示最新研究成果。

2.专题研讨会

针对医学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不定期组织专题研讨会,为专家与本土人才深入交流提供平台。

3.学术讲座与巡讲

市医学会各专业委员会每年邀请桑梓联盟专家来吕举办学术讲座、巡讲等活动,采取集中学习交流或深入县市区巡讲等方式,提高基层医疗人员的业务水平,促进医学知识在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县域均衡传播。

4.科研学术合作

依托桑梓联盟专家影响力,推动联合开展科研与学术合作,共同参与国内、国际学术会议、联合开展研究项目等,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由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科技局等部门组成的专家智库运行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有关事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并确定专家智库主任、副主任。

(二)信息保障

建立动态更新的桑梓联盟专家信息库,搭建合作信息平台。市医学会按专业领域分组专家,成立合作对接联络组,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统筹对接专家及合作事务。

(三)经费保障

用人单位承担专家短期服务期间的往返路费、食宿等费用,依据服务内容和工作量给予补助。标准参照《吕梁市柔性引才办法(试行)》等规定执行。

附件2

吕梁市医疗卫生桑梓联盟

特聘副院长赋能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建立吕梁市医疗卫生桑梓联盟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聚焦全市公立医院发展短板弱项,通过选聘吕梁市医疗卫生桑梓联盟中具有高级职称、有管理经验和较强专业能力的高层次人才兼任特聘副院长,帮助医院提升管理效能,在学科建设、专科发展、技术创新、人才引育等方面取得突破,助力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资格条件

特聘副院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良好的道德品行、医德医风,遵纪守法;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状况;

(三)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与医院重点发展的学科(专科)方向相同或相近;

(四)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五)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能力较强,具有一定的医院行政管理经验;

(六)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医院建设、发展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职责任务

(一)特聘副院长职责任务

特聘副院长应立足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核心任务,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战略智库作用和资源整合优势,重点聚焦以下领域:

1.协助医院院长、领导班子科学研判医院发展水平,统筹编制医院中长期战略规划及学科(专科)建设专项方案;

2.指导优化医院管理制度体系,深化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绩效考核改革,构建科学规范的运营管理体系;

3.牵头打造优势学科集群,通过新技术引进、科研项目孵化、多中心临床研究等方式提升医疗技术水平;

4.构建“引育留用”全链条人才发展机制,依托桑梓联盟资源搭建学术交流平台,培育本土化专业团队;

5.创新医教研协同发展模式,推动科研成果临床转化应用,培育区域医疗技术高地;

6.强化医院精细化管理能力,健全质量安全、风险防控等制度体系;

7.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依托自身医疗资源和团队,推动“外部资源本土化、短期帮扶长效化”。

(二)用人单位职责任务

1.科学制定特聘副院长引进计划。结合自身发展需求与战略目标,详细明确特聘副院长岗位职责范畴、具体工作目标、阶段性任务安排、合理待遇标准、严格考核机制,确保引进计划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

2.全力支持特聘副院长履职尽责。为特聘副院长在科学管理、学科建设、技术引进以及科研成果转化等核心工作领域充分发挥作用,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必要支持。助力特聘副院长快速融入工作环境,高效开展工作,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3.充分挖掘特聘副院长资源潜力。积极发挥特聘副院长在行业内的资源优势,加强与特聘副院长派出单位的深度交流与合作。通过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开展联合项目合作、共享优质资源等方式,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

四、选聘流程

依托吕梁市医疗卫生桑梓联盟,采取双向选择机制,经有关程序,在不改变人事关系的前提下,遴选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优先在市级三甲医院、县级三级医院兼任“特聘副院长”。

选聘特聘副院长,一般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拟引进单位研究提出特聘副院长计划,明确必要性、资格条件、意向人选等,报同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

(二)同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医疗卫生总体发展规划,对拟引进单位的特聘副院长计划进行审核汇总后,报同级党委人才办。

(三)同级党委人才办对意向人选有关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根据需要也可商有关单位另外征集人选,择优确定推荐人选,报同级组织部门同意。

(四)同级党委人才办会同同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及拟引进单位,征求人选所在单位意见。

(五)拟引进单位与特聘副院长签订工作协议,报同级党委人才办及同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县级人才办及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还需分别向市委人才办及市卫健委备案。

五、工作要求

特聘副院长聘期一般为1-3年,根据需要可延长聘期。聘期内,实行工作地与聘用地双轨并行机制,采用驻院履职与远程指导相结合的弹性工作模式。原则上以重大任务阶段性集中驻院、常态化现场工作与线上参与相结合统筹安排工作周期,每月参与医院管理工作不少于10天(含远程指导)。

六、考核机制

(一)考核指标

围绕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目标,重点考核特聘副院长在战略规划执行、管理改革深化、学科技术突破、人才梯队建设、科研转化效能及医疗质量安全等核心领域的履职成效,综合评估其对医院治理能力提升的实质贡献。

(二)考核方式

1.由同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联合医学会、医院职工代表开展量化评分;

2.考核结果与薪酬补助、续聘资格挂钩,未达标者终止合同;

3.考核结果及时报同级组织部门备案。

具体考核方式以协议为准。

(三)有以下情形,应当予以解聘

1.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不称职)等次的;

2.受到相关责任追究的;

3.不适宜担任现职的;

4.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履职的;

5.其他应当予以解聘的情形。

七、服务保障

(一)特聘副院长薪酬待遇由用人单位参考人才市场价格,结合承担任务、实际贡献等情况,与特聘副院长本人协商确定。同级财政按照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特聘副院长薪酬的50%、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给予补助。

特聘副院长薪酬,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单列,相应增加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不作为核定单位下一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

(二)用人单位应为特聘副院长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实验办公及生活条件保障。特聘副院长交通、住房等保障按照有关规定和协议执行。

(三)特聘副院长依托我市用人单位取得的科研成果等,可按该单位有关规定获得奖励。

(四)根据特聘副院长个人需要,用人单位可为其购买适当的商业医疗保险。

(五)将特聘副院长纳入同级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名单,提供创新创业、生活保障、文旅康养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

附件3

吕梁市医疗卫生桑梓联盟

学科(专科)带头人领航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建立吕梁市医疗卫生桑梓联盟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选聘吕梁市医疗卫生桑梓联盟中具有高级职称专家担任学科(专科)带头人,支持市级三级医院和达到县级三级医疗服务能力的医院打造一批具有市内、省内领先水平、较强影响力的优势学科和特色专科,提升现有省级重点学科(专科)的能力水平,力争再打造一批省级重点学科(专科),实现国家级重点专科建设“零”的突破,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资格条件

(一)医院选定学科(专科)条件

1.年门诊量、住院量、手术量等业务指标位居医院前列或具备显著增长潜力;

2.现有医护人员有老、中、青的梯队,有可培养的骨干力量;

3.发展方向符合医院战略规划;

4.科室现有团队具备一定协作基础,但在学科规划、技术突破等方面存在明确短板,亟需外部专家引领。

(二)选聘的学科(专科)带头人条件

1.具有医学相关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丰富临床经验,熟练掌握前沿诊疗技术;

2.熟悉学科(专科)建设规划与人才培养体系,有丰富的教学管理和人才培养经验;

3.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遵守医疗卫生行业规范。

三、选聘流程

学科(专科)带头人的选聘,依托吕梁市医疗卫生桑梓联盟,采取双向选择机制,经有关程序,在不改变人事关系的前提下,遴选符合条件的专业人才进行聘用,首期聘期1-3年,根据需要可延长聘期。同时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拟用人单位研究提出学科(专科)带头人选聘计划,明确必要性、资格条件、意向人选等,报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结合医院学科发展规划,对拟用人单位引进的学科(专科)带头人计划进行审核;

(三)拟用人单位与学科(专科)带头人签订工作协议,明确职责任务等条件,并报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

其他需要报批或备案的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四、职责任务

(一)学科(专科)带头人职责任务

学科(专科)带头人采取弹性驻院和远程协作相结合或者专职挂职的方式进行,每月累计在院工作时间不少于10天(含远程指导),连续驻院时间不少于5天/月。同时需落实以下职责任务:

1.学科(专科)发展规划:调研学科(专科)现状与发展趋势,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学科(专科)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学科(专科)定位、发展目标、重点研究方向和实施路径;

2.医疗技术提升: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指导复杂疑难病例诊疗,参与会诊和手术,提高科室疑难重症诊治能力;规范医疗行为,建立完善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保障医疗安全;

3.科研与教学:制定科研计划,指导科研团队申请各级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合作与学术交流,定期举办学术讲座和培训;参与教学活动,指导年轻医生、研究生和规培生,培养高素质医学人才;

4.团队建设:协助科室选拔培养骨干人才,制定人才培养计划,营造良好学术氛围,提升团队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二)用人单位及科室人员职责任务

1.用人单位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学科(专科)带头人领航工程纳入医院整体发展战略,制定相关政策和制度,合理配置医院的人力、物力和信息资源,为工程实施提供政策、资金支持和保障,包括人才引进培养、科研激励、绩效分配、配置医疗设施设备等方面,为学科(专科)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2.用人单位要建立健全学科(专科)建设的监督和评估体系,定期对相关学科(专科)带头人所在科室的工作进展、学科(专科)发展成果进行评估和考核。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政策和资源配置;

3.相关科室要全力配合协助学科(专科)带头人工作,在学科(专科)带头人的带领下,科室成员积极落实各项任务,定期汇报进展并接受监督,确保学科(专科)建设目标的实现;

4.相关科室要以学科(专科)发展为导向,不断提高临床诊疗水平和服务质量,规范医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积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推广应用先进的诊疗技术和方法,提高科室在本学科领域的竞争力;

5.相关科室要协助学科(专科)带头人打造团结协作、积极进取的学科(专科)团队,促进成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组织科室成员开展科研工作,争取科研项目和经费,推动学科理论和技术的创新,配合医院做好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

五、考核评估

由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组织专家对聘任的学科(专科)带头人和相关科室进行考核,量化考核指标,重点考核学科(专科)发展规划执行情况和医疗技术水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团队建设成效等。

具体考核方式和考核指标以协议为准。

六、保障措施

(一)学科(专科)带头人薪酬待遇由用人单位参考人才市场价格,结合人才承担任务、实际贡献、原薪资收入水平等情况,与人才本人协商确定。同级财政按照用人单位实际支付学科(专科)带头人薪酬的40%,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二)用人单位应为学科(专科)带头人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实验办公及生活条件保障。学科(专科)带头人的交通、住房等保障和奖励政策等按照有关规定和协议执行。

(三)用人单位加强对学科(专科)带头人领航工程的全过程监督管理。要对计划执行情况、医疗技术水平、科研经费使用等进行检查和评估。

附件4

吕梁市医疗卫生桑梓联盟

名师高徒帮带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建立吕梁市医疗卫生桑梓联盟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建立医疗卫生桑梓联盟高层次人才与本地中青年骨干医师的师徒结对关系,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示范、引领和“传帮带”作用,通过全面、系统、严格的临床专科技术培训,帮助中青年骨干医师快速成长,为本地医院培养一批学科(专科)带头人,为推动全市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二、组织实施

学员派出单位提出帮带计划,按照双方自愿、一对一结对培养的原则遴选学员、对接导师,结对名单报同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组织实施。帮带计划申报每半年开展一次。

(一)学员选拔

由医疗机构选拔从事临床或医技工作、业务能力强、积极上进、有较大培养潜力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中青年医疗技术骨干,作为帮带目标学员。

(二)导师选拔

包括但不限于吕梁市医疗卫生桑梓联盟专家名单范围,具有高级职称,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特的技术专长,在本专业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医德高尚、医学造诣高、临床经验丰富的在职专家作为帮带导师。

(三)签订协议

由学员所在单位和导师签署合作协议,明确合作细节。

(四)帮带培养

名师高徒帮带计划培养周期为2年。

第1年,学员跟随导师脱产学习,参与门诊、查房、手术、病例讨论等日常医疗活动。导师要拟定具体培养计划目标,指导学员熟练掌握学科临床技术。

第2年,学员返岗,继续深入开展临床实践,导师定期跟踪指导,答疑解惑,提高学员独立处理疑难病症的能力。

三、考核评估

由同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学员派出机构、医学专家等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对学员的学习情况和导师的带教工作分别进行考核评估。考核分半年、中期及期满三次进行,学员考核包括临床实践能力和专业理论知识。导师考核包括带教计划执行情况、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经考核小组评估,学员或导师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可提前终止帮带计划。终期考核被认定为合格的,由同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结业证书。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同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和学员派出机构负责名师高徒帮带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制定培养计划,细化工作举措,有序推进方案实施。

(二)经费保障

同级财政按照每组16万元标准为名师高徒帮带计划提供专项培养经费,第1年,每月补助导师1万元;第2年,每季度补助导师1万元。学员脱产跟班及专家跟踪培养期间的食宿、差旅费用由学员派出单位承担。

(三)监督管理

同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名师高徒帮带工作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定期对培养计划执行情况、教学质量等进行检查和评估。

附件5

吕梁市医疗卫生桑梓联盟

银龄归巢生辉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建立吕梁市医疗卫生桑梓联盟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银龄归巢生辉行动”坚持“政府引导、单位自主、双向选择、人岗相适”原则,聘请吕梁在外退休老教授、老专家等银龄人才回到吕梁,在市县两级医疗机构引领医疗卫生水平持续提升。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二)在三甲医院退休,身体健康,能胜任全职或弹性工作;

(三)具有高级职称的医疗人才,专业侧重市、县两级医疗机构重点学科、人才储备薄弱学科以及引进高层次人才困难的学科(专科)。

三、选聘流程

(一)拟引进单位研究提出聘用银龄人才计划,明确必要性、资格条件、意向人选等,报同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

(二)同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医院总体发展规划,对拟引进单位的银龄人才计划进行审核;

(三)用人单位与银龄人才签订工作协议,并报同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工作方式

首期聘期1年,到期后,根据双方意愿可续聘。

(一)全职聘用制

根据用人单位安排,全职在医院开展工作。

(二)弹性驻院制

每月累计驻院工作时间不少于10天,其中连续驻院时间不少于5天/月,其余时间通过线上平台开展相关工作。

(三)定期指导协作制

每季度累计驻院工作时间不少于10天,其中每月应不少于3天,其余时间通过线上平台开展相关工作。

五、职责任务

(一)发挥专业优势作用。支持银龄人才在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建立“专家工作站”、“专家科研工作站”,开展专家门诊、疑难病诊治、急诊抢救、住院治疗、查房带教和多学科会诊等工作,直接服务于患者;鼓励以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科研成果转化等方式,与用人单位开展科研合作;定期开展学术交流、业务指导、人才培育等引领带动工作,协助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起1个特色专科。

(二)助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结合县域医共体建设需求,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开展县域医共体内医疗服务巡诊、专家坐诊、专题讲座培训、疑难病例会诊等形式多样的业务帮扶指导。

(三)发挥交流平台作用。依托银龄人才与其原所在单位建立互访、交流、合作机制,积极争取与省内外高水平医疗卫生机构搭建合作平台、促成长效合作。

六、保障措施

每位受聘银龄人才在聘用期间,薪酬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同级财政按照用人单位实际支付银龄人才薪酬的50%、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给予补助。

七、考核评估

聘用期间用人单位负责对银龄人才进行日常管理和终期考核评价,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制定银龄人才考核办法,并根据双方协议内容对银龄人才开展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相关待遇兑现依据。在吕梁工作业绩贡献突出的专家可按有关规定申报市级以上人才计划。

附件6

吕梁市医疗卫生桑梓联盟

肿瘤专科共建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建立吕梁市医疗卫生桑梓联盟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依托吕梁市三甲医院,吸纳桑梓联盟肿瘤相关领域专家,建成覆盖全市的肿瘤防治中心。通过“输血+造血”模式,建立本地和太原、北京、上海等市外优质医疗机构的双向转诊机制,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资源,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深化学科群建设,培育一支本土化、高水平的肿瘤防治专业团队,逐步提升区域内肿瘤综合诊治能力和水平。

二、运行机制

桑梓联盟肿瘤相关领域专家协调市外优质医疗机构,简化转诊流程,为疑难重症患者转诊提供绿色通道。肿瘤防治中心承担疑难重症患者的转诊协调工作,明确转诊流程和责任,确保患者能够及时、顺利地转至市外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

三、职责分工

吕梁市肿瘤防治中心由桑梓联盟中肿瘤相关领域专家和本地医疗机构肿瘤防治团队组成,双方职责分工如下:

(一)桑梓联盟中肿瘤相关领域专家

1.为本地三甲医院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参与肿瘤防治中心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帮助医院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提高诊疗水平;

2.定期参与疑难病例会诊和讨论,为疑难重症患者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必要时直接参与手术或治疗。

(二)本地医疗机构肿瘤防治团队

1.以医院肿瘤科为中心,组建肿瘤防治团队,明确各科室和人员的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中心的正常运转;

2.加强与桑梓联盟专家的合作,建立专家工作室或会诊平台,定期邀请联盟专家来院开展坐诊、手术、讲学等活动,提升医院的肿瘤诊疗水平;

3.负责肿瘤患者的全程管理,包括早期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和随访等工作,为患者提供个性化的诊疗方案,必要时随同转诊患者至市外医疗机构学习、观摩。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由本地三甲医院负责肿瘤防治中心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政策支持

吕梁市政府根据实际运营情况为肿瘤防治中心注入专项资金;争取医保政策倾斜,推动医保跨省直接结算;协调红十字会、慈善机构筹措帮扶资金对贫困患者予以适当资助。

(三)质量监控

吕梁市医学会和吕梁市肿瘤防治中心成立联合质控小组,定期评估诊疗效果与患者满意度。

(四)宣传推广

吕梁市肿瘤防治中心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肿瘤防治知识,提高公众对肿瘤的认识和预防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肿瘤防治的良好氛围,扩大中心影响力。

附件7

吕梁市医疗卫生桑梓联盟

院校(院院)合作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建立吕梁市医疗卫生桑梓联盟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依托医学院校优质教学科研优势与省内外知名的医疗机构优质医疗资源,同我市医疗机构构建“医教协同、资源共享、双向赋能”的院校(院院)合作机制,推动临床诊疗、医学教育、科研创新一体化发展,助力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

二、合作内容

(一)共建教学实践基地

在我市医疗机构挂牌成立“院校临床教学实践基地”,按标准建设临床示教室、技能培训中心,承担医学生临床见习、实习任务,配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与带教队伍。我市医院医师参与医学院校理论授课,医学院校教师参与我市医院临床工作,双方互聘兼职教师与临床导师,建立人才双向流动机制。

(二)深化继续教育合作

联合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培训及医护人员继续教育项目,医学院校提供理论课程与师资,医院提供临床实践岗位。

(三)开展诊疗技术帮扶

医学院校和省内外医疗机构专家、学者定期到医院开展教学查房、手术示教、疑难病例讨论等,建立“一对一”或“一对多”紧密型帮扶关系,协助指导医院学科建设和重点专科建设。医院定期选派青年医护骨干到医学院校和省内外医疗机构进修,整体提升医疗卫生专业技术水平。

(四)协同推进人才培养

医院制定专项计划,每年选派中青年骨干“走出去”进行进修学习或把高端人才“请进来”,柔性引进知名专家定期开展指导工作。

(五)加强科研合作创新

组建科研协作小组,合作开展科研攻关,院校提供数据管理平台与统计分析支持,省内外医疗机构给予技术指导,医院提供临床相关信息,共同推进科研成果的临床转化与应用。

三、组织保障

同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政策支持和资源协调,为合作项目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推动合作项目的顺利实施。同级财政设立医学人才培养专项经费,用于实践基地建设、师资培训及科研合作等。

四、合作要求

合作双方建立常态化协同机制,强化医教资源共享,制定短期和中长期合作计划和目标,创新多元合作模式。

附件8

吕梁市医疗卫生桑梓联盟

科研激励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建立吕梁市医疗卫生桑梓联盟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将桑梓联盟专家的科研项目引进吕梁,在吕梁市医疗卫生机构创建科研平台、组建科研合作团队,推动我市医疗卫生领域科研和技术水平发展,促进科研成果向实践转化,提升我市医疗卫生科研能力和诊疗技术水平。

二、激励对象

在吕梁市开展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转化方面取得成绩的桑梓联盟智库成员及本地医疗机构的科研团队或个人。

三、引进方式

(一)科研项目方面,由我市市直医疗机构、达到县级三级医疗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和市疾控中心对接桑梓联盟专家,引进符合我市实际的科研项目,形成“专家带项目、地方配资源、成果惠民生”的协同机制。

(二)科技创新方面,通过桑梓联盟吸引专家团队与我市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共建创新平台,如共建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实验室等。

四、支持措施

(一)“对创建的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给予100-30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等科研项目及成果转化支持措施,参照《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吕政规发〔2024〕9号)和《中共吕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吕梁市柔性引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吕人才〔2023〕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在职称评定中,对科研及成果转化方面表现突出的本地科研人员给予政策倾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职称。

(三)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并获得成果的本地科研人员,优先申报“吕梁英才”。

五、考核评估

定期对受激励人才及项目进行考核评估,了解科研进展、成果转化应用情况以及资金使用效益等,确保激励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推动医疗卫生科研事业持续发展。

(一)考核指标。考核项目实施进度是否按计划推进、衡量技术前沿性与知识产权成果、评估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成效、审核经费使用合规性等。

(二)考核方式。由同级科技局牵头,联合卫健、财政等部门对项目开展量化评分,通过材料审核、现场考察、专家评审、数据比对等方式进行。

(三)考核结果应用。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对优秀项目优先支持其后续科研和成果转化工作,对不合格项目,视情况减少或停止后续资金支持。


解读链接:【图解】市卫健委关于《关于建立吕梁市医疗卫生桑梓联盟实施办法(试行)》的解读

   政策咨询:吕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人事科 8234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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