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    

关闭
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16-00580
发文字号吕政办发〔2016〕84号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15日
发文机关 关  键  字
标  题关于印发吕梁市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成文日期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吕梁市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的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吕梁市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30日

吕梁市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吕梁脱贫攻坚、共同步入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实施全省防震减灾规划、推进我市防震减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阶段。为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西省防震减灾条例》和《山西省“十三五”防震减灾规划》,结合我市实际,特编制《吕梁市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
    本规划紧扣“融合式发展”主题,围绕提升防震减灾综合能力,阐明“十三五”时期吕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目标、发展任务、发展重点,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同时对县级地方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防震减灾规划具有指导作用。

   一、发展环境

   (一)地震灾害背景。

    吕梁位于鄂尔多斯块体东部和山西地震带以西地区,区域内主要分布有交城断裂、汾孝断裂和离石断裂,受这几条断裂的影响,我市存在发生中强地震的地质构造背景,历史上曾发生过8次5级以上的地震,给广大人民群众造成较大的灾难。据新颁布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规定,我市境内60%以上国土面积地震峰值加速度值提高,其中兴县、临县、方山、柳林、石楼仍为六度区,岚县、离石、中阳、交口提高到七度区,交城、文水、汾阳、孝义提高到八度区。地震烈度的提高,表明未来该区域地震潜在危险性增大,国家对对地震安全的要求更高,社会对地震安全的需求更大。

    (二)防震减灾工作现状。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山西省地震局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防震减灾事业取得显著成效,初步建立了有效的管理体制,全民防震减灾意识明显提高,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取得了较快发展,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得到大幅提升。

     1.监测预报基础更加扎实

    “十二五”时期,我市地震监测台网布局进一步优化,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地震台网,建成水位、大地电场、电磁波、水管、形变等前兆监测点手段15台项,优化改造地震台站4个;群测群防网络逐步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延伸到乡村,逐步建立了宏观观测点48个,防震减灾助理员198名,村级灾情速报员3200名。全市地震监测能力达到1.5级,实现震后20分钟速报。

    2.震害防御基石更加稳固

    抗震设防管理纳入了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完成重大、重要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300余项。吕梁新城区完成了地震小区划工作,研究成果在新城区建设中得到较好应用。交城活动断层探测全面铺开。在全面排查鉴定的基础上,改造完成中小学校舍171万平方米。结合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城中村改造,积极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建成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点73个,城乡建设地震安全能力稳步提升。

    3.应急救援体系更加完备

    各级政府抗震救灾决策体系进一步完备,建立了防震减灾领导组成员AB角制度,市、县(市、区)、乡、村四级地震应急预案基本完成,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学校、企业地震应急预案逐步完善,地震应急信息沟通渠道初步建立,各类各级地震演练和培训实现常态化,市级地震应急救援队伍逐步完善,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实现从无到有,改造完成符合国家Ⅰ类标准应急避难场所2个,建成其他应急避难场所43个。

    4.防灾宣传教育更加广泛

    “十二五”期间,我市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现代宣传媒体作用,广泛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编印了《防震减灾知识说唱》、《防震减灾知识顺口溜》等图书40余万册,制作各类宣传产品50余万个。积极推进防震减灾知识“六进”活动,建成省级防震减灾示范学校42所,示范社区14个,建成地震科普教育基地2个,创作校园地震宣传课件100余件,基本实现了社会宣传的常态化、多样化、科学化,有效提高了社会公众的地震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和社会需求

    (一)存在的问题。

    应当清醒地看到,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市防震减灾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需求,严重制约着我市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主要表现为:

    1.地震监测预报能力不足

    一是对防震减灾工作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地震预测预报的社会管理需要加强,监测预报公共服务产品产出不足。二是地震监测手段少,地震监控能力较低,台站运行、维护保障能力偏弱,目前的台站建设和监测手段数量少,项目单一,特别是一些重点行业、重要设施、监测台站和手段尚属空白,没有形成同一测项体系的观测网络布局。三是监测数据的分享和传输能力差,特别是县(市、区)地震部门的数据服务器平台建设还处于空白。四是地震监测预报人员知识老化,人才激励机制和借力引智机制还不够活,县(市、区)地震部门基本没有固定从事监测预报工作的人才。五是信息化的引领作用和科学技术的基础支撑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信息化基础保障能力还需加强;地震科技创新能力不够,科研投入不足,科技成果转化率偏低。

    2.城乡整体抗御地震灾害能力依然薄弱

    一是城乡建筑和基础设施抗震能力不足。根据2010年农村民居抗震性能调查数据和2014年全市辖区范围内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重要基础设施及易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抗震性能普查数据综合分析,全市县级农村民居符合抗震设防要求75%的民居建筑不符合抗震要求。城市建筑30%为基本设防和不设防。其中全市医院和文化场馆的整体抗震性能较差,医院需要改造加固的占总数的48.6%,文化场馆需要改造加固的占总数的28.9%;城乡公共建筑特别是人员密集的学校、医院及文化体育场馆等建筑需按照新的设防标准进一步提升抗震能力。二是经费保障缺口大。我市1990年以前修建的房屋建筑还占一定比例,达不到现行抗震设防要求。城乡老旧房屋、预制板房和城中村改造等改造资金缺口大,进展缓慢。农村农民自建房抗震能力薄弱;三是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机制尚不健全,对一般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缺乏有效的行政监管。四是城乡各种地下管网、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抗震能力不足。

    3.地震应急救援能力不能满足大震巨灾需要

一是市防震减灾领导组部分成员单位对地震灾害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防灾减灾意识薄弱,责任主体意识、履职能力、应急联动能力亟待增强;二是地震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尚待提高;三是地震应急物资生产、配送、储存、调用、保障机制尚不完善,更新、轮换、补偿政策尚不健全,储备布局、品种、方式不能很好的满足突发地震事件的需求;四是缺少专业的市级地震应急信息交互平台,地震应急灾情获取和通信保障能力亟需加强,地震应急指挥服务保障系统亟待改造升级;五是各级各类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培训、协调和联动等还需强化,现场工作设备和专业救援装备严重不足,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志愿者专业技能素质有待提高;六是大震巨灾次生灾害叠加效应的认识和评估手段有限,部门间协同和信息共享还不够,地震灾害风险评估等基础应急对策研究尚属空白;七是地震应急基础数据更新机制尚未建立;八是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规范化建设亟需推进,各县(市、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推进缓慢、成效甚微。

4.防震减灾宣传和科普教育工作仍需加强

    一是机制不健全。与相关行业、媒体的联动机制不够完善,与社会资源结合不够,未能充分地利用现代化传播手段、发挥媒体和网络作用,不能很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二是基础相对薄弱。经费投入相对不足,基础设施有待加强。三是宣传作品匮乏。通俗易懂和喜闻乐见的科普精品较为缺乏,防震减灾宣传作品和科普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四是防震减灾宣传的深度广度力度不够。宣传的长效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善,宣传工作形式偏于保守和单一,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普及率较低,面对农村、学校、企业、社区的宣传教育仍显薄弱,没有实现全覆盖,领导干部的防震减灾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素质和防震避险、自救互救技能有待提高。

    5.地震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隐患严重

    吕梁市煤矿采空区覆盖广,面积大,易致灾。一是具有一定规模和危害的地裂缝较多,地裂缝直接诱发崩塌、滑坡,造成房屋、耕地、水利设施和交通设施等破坏,二是对人工环境、水土环境及工农业生产产生负面影响。如果发生中强地震,采空区和地裂缝容易引发地面塌陷、山体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隐患和火灾、水灾、毒气污染、放射性污染及电站、水坝、化学品仓库的泄露等事故。

   (二)社会需求。

    1.党和政府执政能力建设的需求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气象、地质、地震灾害防御能力”,这是我党首次将“地震灾害防御”写入党的报告,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高度重视。

    2014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的战略任务。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在地震高危险地区,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居工程”。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全国两会进一步明确“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统筹实施抗震农居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唐山地震40周年讲话中指出,要切实增强抵御和应对自然灾害能力,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方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全面提高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

    近年来,汶川、玉树、芦山等多次大震经验表明,破坏性地震不仅能危及生命安全,而且会造成经济财产损失,更将引起震区居民心理障碍、社会功能紊乱。随着我市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事业的不断进步和综合实力的不断提升,民众对自身的生存安全和防护意识也在逐渐增强。因此,能否在大震巨灾发生时有效地减轻地震灾害、能否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已经成为检验政府执政能力和执政理念的一个硬性标准。

    2.防震减灾融合式发展的需求

    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地震安全需求,把防震减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总布局,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总进程,不断增强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协调性,安全性、可持续发展,推动防震减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中国特色防震减灾道路,全面提高国家地震安全能力。

    防震减灾工作融合式发展的方向契合了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要求。加强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就是要以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根本宗旨,进一步严格执行旨在提高地震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配套制度;进一步开展和规范相应的组织、协调、引导和控制等活动;进一步借助新型媒体资源,拓展服务渠道的广泛性,扩大防震减灾社会服务覆盖面,增强服务方式的便捷性,使社会民众能够快捷有效地获取防震减灾服务。加强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对于我市建立健全防震减灾工作体系,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力量投入防震减灾工作和实践,不断增强防震减灾综合实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灾害治理的需求

我市城乡地震灾害的防御能力较脆弱,城乡建筑和基础设施抗震能力不足,广大农村民居大部分处于不设防的状态,地下采空区面积大,存在地震地质灾害的严重隐患。如遇相同烈度的地震可能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风险。为此,“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基础能力建设,深化地震地质灾害的治理,对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三、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宗旨,以防震减灾与吕梁经济社会融合式发展为主题,立足于吕梁市经济转型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实际需求,健全完善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强化防震减灾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全社会抗御地震灾害能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多学科、多手段的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实现地震烈度速报,开展地震预警服务,提高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能力;加强抗震设防监督管理,逐步开展重要建设工程的抗震加固改造和农村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城乡建设工程抗震比例大幅提升;建立比较完备的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和救助保障体系,社会公众基本掌握防震减灾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全市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相当于本地区基本地震烈度的地震能力。

    1.着力推进“一县一台”地震监测网络建设,全市地震烈度七度以上区域地震监测能力达1.0级,震后10分钟以内完成地震速报;开展地震预警服务,提升吕梁防震减灾信息汇聚处理和信息服务能力,提高震情分析研判水平。

    2.着力推进震害防御基础建设,完成交城断裂活动断层探测,逐步开展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交城、文水、汾阳、孝义、交口、离石地震小区划;城市新建、改扩建工程100%达到抗震设防要求,重点监视防御区内抗震能力不足的重要公共建设工程和基础设施得到加固、改造;逐步完成城镇建筑危旧房改造,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加强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农村房屋抗震设防比例大幅提升;深化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推进地震科普知识“六进”活动,社会公众普遍掌握防震减灾基本知识和防震避险技能。

    3.健全完善各级地震应急预案和指挥体系,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和基础数据库,提高应急救援和保障能力;推进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完善市、县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建立地震信息共享机制,实现震后2小时内救援队伍赶到灾区开展救援,12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和受灾群众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

四、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提升地震监测预警能力。

    1.继续推进地震监测台网现代化建设。坚持科学规划,增加台网密度,构建多学科、多手段的测震、前兆综合观测系统。建立区域地震烈度速报台网,增加形变、电磁、流体观测站点,完善前兆观测方式。加强台网运行维护管理和质量监控体系建设,及时更新维护各类监测设备,保证台网正常运转。依法加强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强化对危害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建设工程项目的审批管理,改善观测环境。

    2.做好地震趋势预测预报工作。广泛合作,多路探索地震预测预报方法,共享地震观测资料。不断完善地震会商和震后趋势判定机制,努力提高地震预测预报能力。进一步完善地震预测预报管理,依法规范社会组织、公民的地震预测行为。

    3.加强群测群防工作。继续完善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的“三网一员”建设,强化培训和管理,落实补贴政策。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和公民积极参与群测群防活动,制定奖励政策,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短临预报、灾情速报和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宣传中的作用。

    (二)进一步提高城乡建筑物抗震设防能力。

    1.强化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依法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责任,把抗震设防要求审批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作为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论证、工程选址、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的必备内容。严格按照审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和相关行业的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施工、监理,确保新建、改扩建工程及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加强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超限高层和大跨度结构建筑等大型公共建筑抗震设防管理。逐步完成城镇建筑危旧房改造,推广应用成熟可行的抗震新技术。

    2.加强农村抗震设防管理和服务。继续实施农村民居防震安全工程。农村新建公用建筑要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各级政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建设安全民居的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加强对农村建房抗震设防的技术指导,结合新农村建设、移民整体搬迁等建设农村民居示范工程,推进农村抗震民居比例大幅度提高。

    3.强化基础设施抗震设防和保障能力。加强交通、电力、通信、水利、输油气管线等重大工程和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抗震设防能力建设,严格落实相关行业抗震设防标准,推广、应用实用化抗震技术、地震紧急自动处置技术和安全控制系统,提升基础设施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

    4.加快震害防御基础建设。推进城市活断层探测、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县级以上城市地震小区划和震害预测工作。地震活断层探测结果和地震小区划的工作成果要作为编制国土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的必要依据,对潜在的地震风险,予以合理避让。编制大比例尺的地震地质构造图,为市、县级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提供服务。

    (三)进一步提高地震应急救援能力。

    1.完善落实地震应急预案。做好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加强预案动态管理,健全备案、督查、评估和演练制度。县级政府每年至少开展1次综合应急演练;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市)地震应急预案各应急工作组每年要结合地震应急职责开展演练;各类学校每年至少组织2次疏散演练。

    2.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指挥体系。加强各级抗震救灾指挥体系建设,完善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指挥调度、协调联动、信息共享和社会动员等工作机制。加强地震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完善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灾情速报系统,及时更新应急基础数据,为抗震救灾指挥决策提供支撑。组建市地震灾害损失评估队伍,建立健全灾情获取、快速上报和评估工作机制。

    3.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各级各类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装备保障,开展培训演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救援能力。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救援协调机制,充分发挥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加强各有关行业抢险救援队伍的地震救援培训。积极推进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动员机制建设,规范有序地发挥志愿者和民间救助力量的作用。

    4.推进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按照国家标准,各县(市、区)要规划和建设设施齐全、功能完备、与当地人口相适应的应急避难场所。学校、医院、商场、酒店、影剧院、场馆、候车、候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置紧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应急避险、救生设施和设备,提高城市的应急避险保障能力和公众的应急逃生和自救互救能力。

    5.提升应急救援救助保障能力。加强市、县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优化储备布局,整合仓储资源,科学合理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储备物资规模应根据辐射区域内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中三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规定的紧急转移安置人口数量确定。完善跨地区、跨部门的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建立和完善市联动的医药储备体系,加强储备物资质量监管。加强供水、供气、交通等公共设施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确保震后快速恢复群众基本生活需求供应。切实提高伤员救治、疾病防控、灾民安置、救助救济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开展防震减灾文化体系建设。

   各有关部门要开展防震减灾文化体系建设,制定《吕梁市防震减灾文化体系建设纲要》,通过防震减灾文化体系建设,注重减灾理念引导、减灾文化引领,以推动吕梁城市灾害管理水平、城市居民素质、城市产业经济的发展提升。推动全民参与防震减灾,促进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常态化和社会化。进一步树立科学的防灾理念,形成社会共识,拓宽宣传渠道,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将防震减灾知识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纲要,并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和防震减灾科普基地建设,通过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

   (五)夯实市、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基础。

    加强对基层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和支持,积极推动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纳入基本建设程序。强化市、县(市、区)地震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市、县(市、区)地震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

   (六)开展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建设吕梁市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平台,向政府、企业、学校和社会公众提供地震预警、地震速报、烈度速报等地震信息综合服务,实现地震紧急信息的快速发布。

建设吕梁市震害预测虚拟仿真系统。展示不同房屋建筑在地震时的破坏程度和震害特征,为城市和单位提供直观的查询服务,为城市防灾规划、应急预案编制、抗震加固改造、民众防灾教育等工作的开展,提供更多、更可靠的信息,最大程度地去防止和抵御未来地震灾害可能带来的巨大破坏。

   (七)推进防震减灾治理体系建设。

    建立市、县(市、区)地震部门权力、责任清单制度,优化防震减灾行业治理格局。树立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明确政府主导、部门主管、社会参与责任,依法厘定各主体权利、明晰各主体义务、规范各主体行为,构建政府、社会、公众合作共治的机制,形成治理合力。强化监督检查,督促治理主体责任的落实,开展责任考核和追踪问效,提升治理效能,为全面推进防震减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保障。

   五、重点项目和实施计划

    (一)重点工程项目。

    1.地震预警与监测数据网络工程

    (1)吕梁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

    (2)吕梁磁电、流体前兆观测网络项目

    2.吕梁市地震灾害防御服务项目

    (1)开展交城断裂活断层探测项目

    (2)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

    (3)建设地震安全公共服务平台

    3.地震应急联动体系建设

    (1)地震灾害风险评估

    (2)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装备配备

    (3)地震应急物资储备保障

    (4)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4.应急指挥和协同工作系统建设

      地震应急指挥和协同工作系统建设

    (二)实施计划。

    “十三五”期间是我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重要阶段,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地震重点项目建设,落实防震减灾阶段任务,推动防震减灾事业发展。

    1.地震预警与监测数据网络工程

    (1)吕梁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

    时间:2016年—2020年逐年实施完成

    任务:一是依托山西省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区域内建成平均台间距<25公里的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台网;二是提升地震烈度速报、区域性地震预警和主动观测能力,提升天然地震及矿山地震、爆破、塌陷监测能力;三是加强地震监测系统平台建设, 实现地震监测数据实时监控、传输、处理及储存,实现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实现地震信息在新媒体官方微信、微博应用平台上及时发布。

    (2)吕梁市磁电、流体前兆观测网络项目

    时间:2016年—2020年逐年实施完成

    任务:一是建设以离石、交城断裂带两侧为场地的磁电观测网,建设以黄河支系、汾河支系为依托的流体观测网;二是在每个区县建设1个信息节点,每个乡镇建设1个宏观监测;三是改造完成交城、文水、孝义、交口、柳林地震监测环境。

    2.吕梁市地震灾害防御服务项目

    (1)交城断裂活断层探测项目

    时间:2016—2020逐年实施完成

    任务:一是统计收集工作区基础地理数据、地震地质数据、建筑物数据、生命线各工程系统数据、次生灾害数据、经济和人口统计方面等相关数据资料;二是开展工作区的地震危险性分析,以及对工作区进行设定地震分析;三是进行较详细的场地影响和地震地质灾害分析。

    (2)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

    时间:2016年—2020年逐年实施完成。

    任务:一是开展农村民居基础调查,建立农村民居基础数据库;二是加强村镇建设规划和农村建房抗震管理。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科学选址、配套建设”的原则,将抗震防灾作为村镇建设规划的重要内容,使农民建房避开地震断裂带、抗震不良场地和滑坡、泥石流、塌陷、洪水等自然灾害易发地段;三是住建、地震、农委等部门深入农村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并掌握现有农村民居的抗震能力,提供地震环境、建房选点等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为农村民居建设选址、确定抗震设防要求提供依据;四是加强农村防震减灾教育。广泛持久地普及防震减灾科学知识,倡导科学减灾理念,传播先进减灾文化,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崇尚科学,主动掌握防震减灾技能,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防震减灾素质,真正使农村民居工程进村入户,深入人心,增强农民群众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3)地震安全公共服务平台

    时间:2016—2020逐年实施完成

    任务:一是开展地震基础数据、地震安全专业数据收集,建成震害防御技术信息服务系统;二是推进市(县)小区划、活断层探测和震害预测项目;三是开展防震减灾示范创建工作,在全市创建4个防震减灾示范县(区)、建设2—3个省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创建10个省级示范社区、20个省级示范学校、3-4个国家级示范社区。

    3.地震应急联动体系建设

    (1)地震灾害风险评估

    时间:2016—2020年逐年实施完成。

    任务:一是开展地震应急背景及工程地震灾变机理研究;二是开展震害模拟、灾情信息获取、灾害损失评估技术研究。

    (2)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装备配备

    时间:2016—2020年逐年实施完成

    任务:一是提高地震灾害紧急救援技战术水平,加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培训;二是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配备必要的专业救援器材、便携救援设备、应急通信、应急车辆等应急装备。

    (3)地震应急物资储备保障

    时间:2016—2020年逐年实施完成

    任务:一是制定《吕梁市地震应急物资方便食品储备管理办法》完成300吨方便食品和600吨瓶装水的储备任务;二是落实地震应急物资承储企业的地震应急物资专项补助资金和管理补助经费。

    (4)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时间:2016—2020年逐年实施完成

    任务:一是吕梁新城区建设Ⅰ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项目建设;二是交城、文水、汾阳、孝义、交口各建设一处Ⅱ类以上应急避难场所,其余县结合城市发展方向、以及人口分布至少建成一处III类以上应急避难场所;三是做好已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运行维护管理。

    4.应急指挥和协同工作系统建设

    (1)地震应急指挥和协同工作系统建设

    时间:2016—2017年实施完成

    任务:一是改造升级市级抗震救灾应急指挥系统,各县(市、区)建设地震应急指挥平台,配备地震监测系统、GIS决策支持系统;二是省、市、县三级应急指挥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地震监测数据实时监控、应急协同指挥、可视一体化。

六、投资需求和保障措施

(一)投资经费预算。

    吕梁市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投资经市政府批准后,市财政每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市级防震减灾工作,各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资金由各县(市、区)财政负担。

    (二)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1)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防震减灾是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健全与完善防震减灾管理体制,将其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体系和规划。健全防震减灾工作领导机制,落实防震减灾工作责任,依法履行管理职责。进一步增强对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充分发挥市县防震减灾工作的基础性作用。

    (2)强化责任落实

    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做好本规划的实施工作。全面做好规划任务的分解,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规划实施责任和任务。按照《防震减灾法》和《山西省防震减灾条例》的规定,市发改、国土、住建、规划、公安、民政、教育、卫生、财政、地震、交通、通信、人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有关职能部门,紧紧围绕规划落实,合理配置资源,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对规划目标完成情况、重大项目建设进度、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强化规划实施。

(3)完善监管机制

要按照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要求,加强法制建设,制定出台与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地方性政策。要严格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检查,确保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建立规划实施跟踪机制,适时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问题,推动规划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

    2.加大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

    防震减灾是公益事业,稳定的经费投入是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基本支撑条件。市县要将地震重点建设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要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和防震减灾需求相适应的投入机制,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稳定可靠、逐年增长的投入机制,不断提高防震减灾事业发展专项投入,保证我市防震减灾目标和“十三五”规划的实现。

    3.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建设

    加强机制体制建设。完善“防、抗、救”相结合的防震减灾工作新常态、新格局,完善“分级负责相互协同”的抗震救灾新体系、新机制,科学规划部署防震减灾工作,落实防震减灾规划新目标、新任务,完善防震减灾事业投入机制,稳定防震减灾机构与队伍,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防震减灾专业技术队伍,确保人才满足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完善各级防震减灾目标评价考核与监督检查机制,推进防震减灾各项工作开展。

  4.其他

    (1)本规划自吕梁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施行。

    (2)本规划经吕梁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应予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3)本规划经吕梁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具有法定效力,各级人民政府必须认真组织实施。

    (4)规划实施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作局部调整或重大修改时,由相关部门提出修改意见,报吕梁市人民政府批准。

    (5)本规划由吕梁市地震局负责解释。

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承办   技术支持: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中路9号     网站技术联系电话:0358-8222583

版权所有: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晋ICP备06004910号-1  网站标识码:1411000003

晋公网安备 141100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