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16-0058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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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印发吕梁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吕政办发〔2016〕87号 发布日期: 2016年12月27日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吕梁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

“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吕梁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6日

吕梁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

“十三五”规划

为进一步健全我市公共安全体系,切实提升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吕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吕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一)吕梁市应急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各项部署,以“四效两用”为目标,全面深入推进以“一案三制”为核心内容的应急体系建设,全市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与应急响应、处置与应急救援、评估与恢复重建等方面的能力明显增强,为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为吕梁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1.应急预案管理水平日益提升。全面推进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应急预案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基本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应急预案体系。修订完善《吕梁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预案动态管理和演练工作稳步推进,编制修订各类应急预案28870件,开展各类应急演练1万余场次,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增强。

2.应急管理体制基本健全。市政府成立了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和部分专业应急指挥机构,进一步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指挥。市应急委成员单位也均成立了专职应急管理机构或挂靠办公室履行此项职能。13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办事机构,配备了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各基层组织和单位也大都根据自身情况,按照“有人管、有人做”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应急管理机构。全市基本形成了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系。

3.应急管理机制不断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应急联动、信息发布等应急机制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制定实施《吕梁市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信息报告工作进一步规范,水平进一步提升;建立健全应急协调联动工作制度,地方之间、部门之间、军地之间的应急联动紧密有序;强化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做到依法、及时、准确、全面、客观。

4.应急法制体系日益健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完善《吕梁市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应急管理工作逐步进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5.应急救援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一是应急救援队伍不断壮大。整合公安、武警、消防、矿山救护、民兵预备役、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志愿者等各个方面的力量,建立了198支队伍、10705人,涉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领域,形成了以公安、消防、武警、民兵预备役为突击力量,以矿山救护、医疗卫生等专业队伍为基本力量,以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应急队伍体系。二是应急物资储备不断完备。依托各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以实物储备、协议储备的形式储备了一定种类和数量的应急物资,主要包括防护用品、生命救助、生命支持、救援运载、临时食宿、污染清理、动力燃料、工程设备、器材工具、照明设备、交通运输、工程材料等十二类的应急物资。三是应急避险场所建设稳步推进。全市已经悬挂统一标识的应急避险场所44处,总面积418.11万平方米,可容纳96.89万人临时避险。各应急避险场所选址均符合“就近、安全、通达”的要求。其中,市区市民广场、孝义市胜溪湖森林公园达到国家标准Ⅰ类以上。四是通信保障日趋完善。全市装备了铱星95系列卫星电话35部,统一采用1349号段,并建立了每季度拨测制度,保证了互联互通。

6.应急管理基础逐步夯实。依托气象部门建成了市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及孝义、交口、中阳、汾阳等4个县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有效减少了灾害损失。交通运输部门建设完成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对“两客一危”及普货营运车辆实施远程实时监控。公安部门建立了动态信息报送、情报研判和预警发布系统。林业部门建设完成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

7.应急宣教培训广泛开展。每年利用“5·12”防灾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宣传月、“7·28”防震科普宣传周、“11·9”消防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通过网络、报刊、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单等多种媒体和形式,广泛宣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应急科普知识。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培训机构或单位系统内部组织,举办应急管理培训60余场次,培训3500余人次。

8.应急处置成效显著。“十二五”时期,我市安全形势总体向好,各类突发事件大幅下降,人员伤亡大幅下降,先后妥善处置了2012年离石区“4·22”一般性食物中毒事件、2012年临县“7·27”特大洪涝灾害、2013年文水县“4·10”特大交通事故、2013年石楼县“8·5”山体滑坡、2013年山西能源晟凯煤业有限公司“11·27”山体滑坡、2015年岚县“2·10”重大交通事故、2015年临县“5·19”黄土崩塌、2015年文水县“6·4”氨水泄漏案件,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薄弱环节。

1.“一案三制”建设亟需进一步深化。应急预案尚未实现无死角全覆盖,部分应急预案缺乏演练和实战检验,实用性不强。应急管理组织机构不够健全,少数县(市、区)政府虽有专职人员,但疲于其他事务,不能全身心投入应急管理工作,部分乡镇、街道等基层组织没有专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地方之间及条块之间的协同联动、资源共享机制亟需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个别县、单位突发事件信息研判不准,存在迟报、漏报的情况。

2.综合应急能力尚需进一步提升。部分地方和单位应急管理投入不够,应急救援队伍设备、装备建设滞后,缺乏实战演练,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不足。应急物资储备统筹管理不够,尚未建立统一的数据库,结构、品种和布局有待进一步优化。农村不设防、城市高风险和应急基础设施薄弱的局面没有根本改变,大部分地区应急避险场所、公共安全设施及城市供水、供气、电网等基础设施防灾抗灾能力薄弱。市县政府应急平台建设滞后,全市应急指挥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3.社会应急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部分地方和单位对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认识,思想上松懈麻痹,存在侥幸心理,重事后处置、轻事前防范,重现场处置、轻日常管理;少数地方和部门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到位,工作浮于表面、流于形式;一些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的应急管理意识不强,处理突发事件被动应付,缺乏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应急知识宣传普及范围、深度和力度不够,公众的安全意识、危机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明显不足,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是开放创新、全面推进转型发展的加速期。各种传统的和非传统的、自然的和社会的、经济的和政治的安全风险交织并存,公共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1.自然灾害形势不容乐观。我市地形、地貌、地质特殊,受极端天气影响,造成旱涝、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的频率和强度有可能进一步加强。森林覆盖面积逐年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大,森林火灾时有发生。

2.事故灾难形势不容乐观。我市经济逐步向好回升,在经济发展的进程中,影响安全生产和环境安全的深层次矛盾未根本解决,增加了安全事故的频率,事故灾难仍处于易发期。

3.公共卫生形势不容乐观。由于卫生条件和基础医疗的薄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风险增加,不确定性增大,重大疫情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时有发生,传播速度快、范围广,防控难度大。

4.社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目前正处在深化改革期,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和谐因素大量存在,各种矛盾、磨擦和冲突错综复杂,关联性、聚合性、敏感性不断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塑造吕梁美好形象,实现吕梁振兴崛起”,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应对“十三五”时期公共安全的新形势、新问题、新要求,突出目标和问题导向,强化预防治本,完善“一案三制”,夯实基层基础,经过五年努力,力争建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载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二)建设原则。

1.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全面统筹突发事件应对各环节应急能力建设,兼顾近期需求与长期发展,有效整合各级各类应急资源,加强应急体系薄弱环节和优先发展能力建设,重点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解决基层基础薄弱、协调联动不足等突出问题。

2.源头治理,关口前移。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创新应急管理制度和方法,强化预防治本,提前谋划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最大限度控制和消除风险隐患。坚持问题导向,明确事件防范及应急能力建设需要,推进应急管理由应急处置为重点向全过程风险管理转变。

3.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体现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要求,突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根据实际明确重点任务和建设项目,有针对性地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强调引入市场机制,将政府管理与社会参与机制结合,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社会化程度。

4.科学应对,合作共赢。尊重突发事件内在规律,提升应急管理科学化水平,运用科技手段和方法高效、规范应对突发事件。加强应急管理市内外交流合作,建立区域应急合作机制,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跨区域应急事务。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公共安全风险相匹配、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相适应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应急预案更加科学,应急管理机制体制更加健全,应急技术手段更加先进,应急队伍救援能力不断增强,应急物资及装备更加齐全,紧急运输保障和通信保障更加有力,公众应急意识不断提高,预防与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明显提升,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更加有力的保障。

三、“十三五”应急体系建设主要任务

根据应急体系建设需要,结合突发事件应对的主要环节和需求,从十个方面提出具体建设任务。

(一)“一案三制”建设。

1.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1)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扩大应急预案覆盖面,重点推进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全覆盖,完善生命线工程、重点行业、重点部门的应急预案,实现所有重大活动应急预案全覆盖,不断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

(2)加强应急预案管理。规范应急预案编制、审批、发布、备案、修订和评估工作,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推进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精编化”,及时修订更新现有应急预案。

(3)强化应急预案演练。依托有关部门和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加强演练设施建设,组织开展综合及各类专项预案演练,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

2.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

(1)深入推进市、县、乡三级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设,落实应急管理专职领导和人员编制,加强民政、安监、卫计、公安等专项预案牵头部门的应急机构建设,强化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督查指导职能,做到协调有序,运转高效。

(2)以企业、学校、社区、乡村等基层组织和单位为重点,推进健全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3)健全完善风险隐患排查、监测预警、灾害救助、资金保障、物资管理、应急避险场所建设与管理、社会动员、救援队伍和重大应急装备调用等应急管理机制,提升应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4)加强应急管理市内外交流合作,探索区域应急合作机制,建立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协同处置等应急联动机制。

3.应急管理法制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深入实施《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健全完善相配套的制度体系。

(二)突发事件信息管理体系建设。

1.严格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管理。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限、范围、内容和程序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信息,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健全完善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驻吕垂直管理单位和企业以及军队之间突发事件信息交流机制,强化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2.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按照信息公开、正面引导、及时主动、公开透明的原则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实行事件处置与新闻报道工作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尊重公民知情权。完善舆情收集和分析机制、新闻发布机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加强现场媒体服务与管理,开放有序组织媒体采访;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网络舆论。

(三)风险管理建设。

健全重大危险源、重要基础设施风险管控体系,实现各类重大风险隐患的识别、评估、监控、处置等全过程动态管理。

1.划出我市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开展重点区域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强化震情跟踪。

2.完成全市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建立气象灾害数据库,绘制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图。

3.开展对大(中)型水库和病险水库以及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隐患为重点的排查治理,制定全市地质灾害风险图。

4.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调查,建立火险隐患数据库,编制森林火险等级分布图。对全市动植物疫病、虫害隐患进行排查,编制风险图。

5.开展重点流域、工业集中区、重要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风险源调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建立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实现环境风险分级分类动态管理。

6.开展矿山、电力、住房和城乡建设、化工、油气、交通运输、铁路、民航、通信、水利、旅游等行业的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

7.推进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机制向基层延伸,重点做好传染病、食品和药品安全隐患排查。

8.开展经常性的全市关键基础设施、重要防护目标、群体性事件高发地区等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建立社会安全隐患数据库。

(四)应急平台体系建设。

1.实施市县两级政府应急平台建设。

整合利用现有的政府网络资源和各有关部门(行业)的专业系统资源,建设市县政府应急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应急平台以及各应急单位应急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逐步完成应急信息数据录入,实现数据、图像、语音和资料的共享,为预防处置突发事件提供技术支持。

2.完善专业应急平台建设。

完善提升公安、卫生、民政、国土、安监、环保、交通、农业、水利、林业、地震、气象、食药、人防等专业应急平台功能。建立市、县、乡、企纵向和各个部门之间横向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对重点企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大危险源和企业重大隐患管理、应急演练管理和隐患查报管理等实施动态监控,提升安全监管效果。

(五)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1.加强突击力量建设。加强公安特警、消防特勤队伍救援力量建设,强化装备配备,提高应急处突、维稳和应急救援综合能力。完善现有依托消防组建的综合救援队伍。加强武警和民兵预备役抗灾救灾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完善专业救援装备,开展军地联合演练,发挥武警和民兵预备役应对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的重要突击力量。

2.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防汛抗旱、矿山救援、地质灾害、森林防火、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和必要装备,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建立1支市级危化品救援队伍。完善1支150人的森林消防专业队。

3.推进专兼职应急队伍建设。整合资源,指导企事业单位按地域共建各类专兼职应急队伍,建立应急互助机制,确保企事业单位专兼职应急队伍在当地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4.完善应急专家队伍建设。继续开展专家信息收集、分类、建档工作,建立专家数据库,完善专家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分类分级、覆盖全面的应急专家资源信息网络。完善专家参与应急工作的机制,经常开展专家会商、研判、培训和演练等活动,充分发挥专家的咨询与辅助决策作用,提高科学处置水平。

5.积极发挥志愿者队伍力量。依托共青团、红十字会、基层社区等组织,组建各类应急志愿者队伍,完善组织管理与服务政策,提升应急处置社会参与程度。

6.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培育发展灾害信息员、气象信息员、群测群防员、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信息员等基层综合信息员队伍,为其配备必要的装备,给予必要的经费补助,发挥信息员在灾害信息采集报送、预警信息传播、协调社会资源、重建社会关系、恢复社会功能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六)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建设。

1.加快建设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中心,认证一批综合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点)。

2.健全完善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补充、调配管理制度,进一步整合应急物资储备信息资源,推进应急物资信息共享和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区域间、部门间应急物资余缺调剂和联动工作机制,提高应急物资分类分级保障、综合管理与协调的能力。

(七)应急运输保障能力建设。

1.进一步补充完善工程抢修装备,提高清障和因灾损毁道路、桥梁的快速抢通保通能力。

2.完善公路应急运力储备与紧急调度机制,加强紧急运输保障队伍建设,完善指挥调度协调机制。

3.建立航空、铁路运输紧急调用机制。

(八)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

1.充分利用现有通信网络资源,健全各级各类应急管理指挥调度通信网络,完善公众与专用、保密与非保密相结合的应急通信保障网络体系,加强公用通信安全保障,提升网络抗毁能力。

2.新增一批机动通信应急装备,形成快速搭建现场应急通信平台的能力。

3.为应急救援机构与队伍配备适用的卫星通信、无线短波电台等无线通信设备,提高突发事件现场的通信保障能力。

(九)恢复重建能力建设。

1.加强现场恢复能力建设。

(1)健全灾后救助快速反应机制,尽快恢复群众基本生产生活和社会正常秩序。健全现场灾情信息通报机制,提供心理干预,稳定群众情绪。

(2)加强供电、供水、排水、供气、供热、交通、广播电视和通信枢纽等系统破坏情况调查和快速抢险能力建设。

(3)健全社会资源征用补偿机制,保障受灾地区食品、药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快速供应。

(4)加强废弃物、污染物和病死牲畜清理与无公害能力建设,保障灾区环境卫生。

2.增强城乡建筑抗灾能力建设。

(1)提高城乡建筑抗震、防火设防能力,增强综合抗灾能力。推进农村住房地震安全工程建设,提高抗震减灾能力。

(2)加快应急避险场所和紧急疏散通道建设工作,拓展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人防疏散基地等公共场所的应急避险功能,设置必要的基本生活设施,储备一定数量的食品和药品。

(3)在学校、商城、医院、机场、车站等人员集中公共场所,设置紧急疏散通道和“应急避险场所”指示标志,注明避险方向和距离。

3.加强调查评估能力建设。

(1)健全各类突发事件灾情评估机制,规范灾情评估程序、内容和方法,开展灾情调查评估和灾后重建规划工作。

(2)依托有关部门和科研机构,加强灾情评估和重建规划能力建设,开展对地震灾害、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突发环境事件、重大传染病疫情、动植物疫情等灾害的调查评估,做好灾后的重建规划工作。

(3)加强对学校、医院、道路、桥梁等公共建筑物及民宅因灾受损情况的普查,在科学评估现实和潜在损害(损失)的基础上,界定受损程度,确定危险区段,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十)宣教培训体系建设。

1.进一步拓展应急知识宣教范围。开展应急科普知识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的宣教活动,提高应急科普知识普及率。

2.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加强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对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在相关栏目、专题中刊播应急知识。利用各种科普活动月、宣传周、宣传日和灾害纪念日等,广泛开展应急知识的科普宣传活动。

3.全面加强应急专业培训工作。依托市委党校,增加应急培训相关基础设施、教学设备和师资力量,每年举办1期全市应急管理培训班,对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等进行培训,提高指挥决策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

(一)市级应急管理培训基地建设工程。

依托市委党校,建立吕梁市应急管理培训基地,增加必要的应急模式演练和应急管理相关基础设施、师资力量和教学培训装备,承担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任务,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

(二)市级应急管理宣传阵地建设工作。

利用市级广播、电视、报刊,建设市级应急管理宣传阵地。各新闻媒体,增设应急管理宣教专栏,广泛宣传应急避险知识,让社会公众更好地掌握应急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三)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工程。

建设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用于市本级安全生产宣教基地建设及定期开展各种类型的安全生产培训,以及开展安全文化创建活动,以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四)市政府应急平台建设工程。

整合利用现有的政府网络资源和各有关部门(行业)的专业系统资源,依托吕梁云计算中心和吕梁华为云数据中心,启动实施市政府应急平台建设,逐步完成应急信息数据录入,实现数据、图像、语音和资料的共享,实现应急预案管理、信息汇总等基本功能,实现省市应急平台以及各应急单位应急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

(五)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

采取集约化建设和云平台部署的方式,建设吕梁市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提高全市安监系统的信息化建设水平以及事故防范、应急处置能力,实现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生产经营单位网络化、实时化的安全监管。

(六)市级危化品救援队建设。

依托离柳集团化肥厂建设全市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快速提高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救援处置能力。

(七)市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工程。

继续推进吕梁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和岚县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建立和完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满足灾害救助和应急指挥所需物资的储备和管理需要。

(八)地震应急避险场所建设。

结合城市改造建设,在吕梁新城区建设Ⅰ类地震应急避险场所1处,平川4县以及交口县各建设1处Ⅱ类以上应急避险场所;其余县结合城市发展方向、以及人口分布至少建成1处Ⅲ类以上应急避险场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工作,要结合实际,编制本地区本部门相应的建设规划或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明确责任,落实保障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建设任务和重点项目全面实现。

(二)健全资金投入机制。各级政府应按规定将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必需的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加大对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结合的应急管理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开辟多元化筹资渠道,积极吸收社会资金参与应急体系规划建设。

(三)做好协调与衔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协调与衔接机制,合理配置资源,避免重复建设。要强化规划实施部门之间、条块之间的协调衔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四)加强评估与监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动态评估机制,及时跟踪分析评估规划实施情况,找准规划落实偏差,提出对策建议,确保落实到位。要建立健全规划监督考核、奖惩激励机制,及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规划建设任务和重点项目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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