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关于继续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的解读

来源:市行政审批局 更新时间:2020-01-21

  文件链接: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关于报送政策文件解读稿的通知》已收悉。根据通知要求,现将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解读如下: 

  一、取消下放行政职权事项的意义 

  取消下放行政职权事项是国务院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有效措施。简政放权是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由之路。简政放权,从经济运行现实考虑,应有三层含义:一是由上到下的放权,即由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的放权,通过将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对稳增长见效快的项目的审批权下放,加快投资审批效率。二是由政府向市场的放权,即将本来由政府主导的投资项目审批等事务,完全交给市场,或者由事前审批改为事后备案,切实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作用,增大企业的投资自主权。三是由国有资本向民营资本的放权。经济平稳运行既需要增强国有资本的影响力和控制力,更需要利用好规模庞大、灵活性强、投资意愿强烈的民间资本,而这就需要做到国有资本的有退有进,抓重点、放一般,为民营资本发展腾出更大空间。 

  二、取消下放行政职权事项来源和公布 

  取消下放行政职权事项由政府组成部门经过研究论证,一方面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取消下放行政职权事项;另一方面根据经济运行的情况和某一区域的实际情况,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将条件成熟的行政职权事项统一报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组,由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组梳理汇总后,以政府文件以正式文件形式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三、取消下放行政职权事项情况 

  本次取消下放行政职权事项文件号为吕政发〔201915号,取消下放的事项共计26项,其中取消6项、下放和部分下放20项。 

  四、取消下放后的承接工作 

  本次下放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认真做好承接工作,对取消的事项,要分类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防止出现管理真空,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相应取消。对下放管理层级的事项要认真做好承接工作,及时完善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同时上级部门要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进一步跟进后续工作,确保无缝衔接、承接落实到位。取消和下放行政职权后,各部门要及时对应调整更新权责清单及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廉政风险防控图。 

    

    

    

                           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01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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