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金融办 更新时间:2020-02-18
文件链接: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产业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8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西省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18〕65号),要求各市要建设普惠金融体系,加强对小微企业、‘三农’和偏远地区的金融服务,推进金融精准扶贫。据此,为切实解决我市农村产业及农民群体融资难、融资贵、融资不便利的问题,推进吕梁乡村振兴,助力精准扶贫,支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山西省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18〕65号)、中共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年中央1号,2018年1月2日发文)、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5〕74号)、《支付宝+“吕梁”合作协议》(2016年11月8日签订)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金融办制定了《吕梁市“县域普惠金融”建设实施方案》。
《方案》由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实施步骤、工作要求五部分组成。核心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明确了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发展普惠金融为目标,把普惠金融重点放在乡村,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加快推进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构建科技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的合作共赢模式,切实解决农民融资难、融资贵、融资不便利的问题,促进吕梁乡村振兴,助力脱贫攻坚。力争到2020年底“县域普惠金融”项目在我市授信贷款额度达到20亿元以上规模。
二是明确了基本原则。即统一部署、分县实施、依法依规。按照“全市一盘棋”的工作要求,市“县域普惠金融”项目领导小组统一时间、统一要求、统一部署,各县(市、区)分别组织实施,全面同步推进,确保数据信息安全。
三是明确了实施步骤和工作机制。实施步骤分宣传准备、业务开发、推广运营三个阶段。建立定期报告机制、县乡村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县域普惠金融”项目按步骤顺利推广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