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吕梁市产业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实施方案(2018年修订)补充条款》的解读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更新时间:2020-02-26

  文件链接: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产业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 实施方案(2018年修订)补充条款的通知 

  为切实解决当前“吕梁模式”运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根据农发行总行鲍建安副行长在吕梁调研政银企三方座谈会议和农发行扶贫金融事业部山西分部执委会《关于<吕梁市产业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实施方案(2018年修订)>的补充条款》(会议纪要〔2019〕第6期)精神,在原《实施方案(2018年修订)》基础上,增加和修改了四项条款。 

  一是扩展了支持对象范围。支持对象从三类增加到四类,对规范且符合农发行政策规定、资质较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适当予以试点支持。 

  二是提高了贷款控制额度。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控制方面,大中型企业贷款额度由不高于3000万元(含)增加大不高于5000万元(含),县级统贷统还经营主体或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最高不超过4000万元增加到5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额度控制方面,大中型企业贷款额度原则上不高于2000万元(含)增加到4000万元(含)。 

  三是开通了绿色办贷通道。对符合农发行信贷政策的信贷业务的,省市农发行将加强前中后台的协调,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办贷流程,缩短办贷时限,提高办贷效率。 

  四是明确了市级基金用途。吕梁市政府筹集第二批不低于1.5亿元的市级补偿基金规模用于全市13个县(市、区)统筹调剂使用。 

  此《补充条款》对进一步加大涉农企业支持力度,加快推进风险补偿基金“吕梁模式”办贷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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