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市交通局关于《吕梁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解读

来源:市交通局 更新时间:2021-02-10

  文件链接: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2019年9月,国务院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2020年8月,省政府出台了《山西省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0〕64号)。为了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和精神,吕梁市交通运输局起草了《吕梁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明职责、抓重点、强弱项,构建责任体系、强化资金保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并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明确2022年、2025年、2035年三个时间节点的主要工作目标任务。 

  三、主要内容 

  (一) 政策举措   

     1.完善管养体制。明确市、县、乡各级各有关部门职责,强调压实责任特别是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绩效管理,全面实施县、乡、村三级路长制。

   2.强化资金保障。强化资金保障是此次深化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一是落实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配套资金。成品油税费改革新增收入替代原公路养路费部分,不得低于2009年公路养路费收入占“六费”收入的比例;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用于普通公路养护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80%且不得用于公路新建;2022年起,上级转移支付的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成品油税费改革新增收入替代原公路养路费的资金必须全部用于补助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该项资金不再列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等其他支出。二是加大日常养护资金财政保障力度。从2021年起,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资金(不含“替代养路费部分”)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不低于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6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4000元,实际高于上述标准的不得再降低,其中,省级投入比例为20%,市级投入比例为20%,县级投入比例为60%(孝义市市级资金投入部分由省级财政承担)。三是强化养护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市政府建立对县级政府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机制,严格防控债务风险。四是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采取资金补助、先养后补、以奖代补、一般债券、无偿提供料场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 

     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加快推动旅游公路专用性管理、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强化法规政策和队伍建设等四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二) 保障措施 从组织保障、督导考核、试点创建、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要求,为改革的顺利进行保驾护航。 

  四、解读机关 

  吕梁市交通运输局 


    政策咨询:市交通局 农村公路发展中心 2255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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