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市市场局关于《吕梁市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解读

来源:市市场局 更新时间:2021-07-01

  文件链接: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一、发文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堵源头、防风险、严监管、重打击,全面增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根据省政府食安委《关于印发山西省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晋食安委〔2021〕5号)、《吕梁市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吕发〔2020〕14号)和历年来省对市食品安全考评工作要求,制定了《吕梁市202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二、重点任务

  (一)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管控。全面推进“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应用,建立进口冷链食品从口岸到餐桌的全链条追溯体系。

  (二)突出问题整顿治理。加强耕地土壤污染防治。严厉打击各类禁限用药物使用和非法添加行为。持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三)提高风险防范能力。采取风险会商、监督抽验等措施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全市食用农产品、食品抽检量达5.2批次/千人以上。

  (四)严惩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打击食用农产品、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农药、兽药、私屠滥宰等等犯罪行为。打击直播售假等利用互联网制售伪劣食品行为。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打击冻品、不合格食品等走私入境,持续推进“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

  (五)创新监管方式。全力推进冷链食品追溯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运用。

  (六)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持续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市场主体使用合格证达50%,食品生产经营者自查评价达100%,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达100%。

  (七)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支持食品企业改造升级。餐饮服务提供者明厨亮灶达75%,网络餐饮第三方分支机构备案管理100%。

  (八)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配备食品监管必要的执法装备和队伍,支持科技创新。

  (九)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推进“互联网+风险预警交流”和“你点我检”服务活动,推进“双安双创”行动。

  (十)加强组织实施。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开展跟踪督办、履职检查和评议考核。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落实落地。

  三、实施范围

  本通知实施范围包括吕梁市下辖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各有关单位。

  四、保障措施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要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推动食品安全工作落实落细。

  五、解读责任单位与政策咨询联系人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王四萍 8296829


    政策咨询:市市场局 食品安全协调科 8296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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