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市气象局关于 《吕梁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解读

来源:市气象局 更新时间:2021-09-27

  文件链接: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一、编制目的

  根据全市市级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安排部署会精神和《吕梁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说明》要求,为提高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应对管理水平,建立高效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减轻气象灾害损失,编制本预案。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气象条例》《山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山西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吕梁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及标准等。

  三、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属地为主、分级负责;以人为本、科学减灾。

  四、使用范围及分级

  市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分为暴雨、暴雪、强对流、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气象干旱、霜冻、大雾等10种类别,响应等级由低到高分别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四个级别,发生或可能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按照标准较高级别灾种启动应急响应。

  五、指挥体系

  全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体系由市、县两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

  (一)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联系气象工作的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气象局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吕梁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处长、武警吕梁支队副支队长。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能源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报社、市气象局、银保监吕梁分局、市水文水资源勘测站、移动吕梁分公司、联通吕梁分公司、电信吕梁分公司、吕梁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太铁吕梁站、国网吕梁供电公司、地电吕梁分公司、吕梁军分区、武警吕梁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吕梁南高速公路分公司、吕梁北高速公路分公司、吕梁环城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分管负责人。根据气象灾害处置实际情况,指挥长可抽调相关市直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主任由市气象局局长兼任。

  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相应的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气象灾害应对工作。

  (二) 应急工作组

  指挥部下设9个应急工作组:综合协调组、监测预警组、现场抢险组、医学救援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调查监测组、新闻报道组、专家咨询组。

  (三)现场指挥部

  根据气象灾害的发展态势和实际处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

  七、解读机关

  吕梁市气象局  政策咨询:市气象局 办公室  8248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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