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解读】市规自局《吕梁市本级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解读

来源:市规自局 更新时间:2021-04-21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吕梁市本级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

  一、制定背景

  为强化土地宏观调控,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按照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的有关要求,依据吕梁市国民经济发展目标、城市规划以及2021年度用地需求等情况,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参考市本级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实际供应情况,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全力加快新区建设,推进主城提质,促进经济转型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三、编制原则

  1、计划控制引导原则。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严格按照确定的供应计划实施。

  2、节约集约利用原则。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力度、存量土地挖潜力度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不断拓展用地空间;优先安排批而未供土地和存量土地供应,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3、多规合一原则。坚持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各项规划相衔接,确保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等各项目标的落实。

  4、有保有压原则。优先保障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新区重点建设项目、各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民生保障用地。坚决贯彻《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规定,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的项目,不予供地。

  5、供需平衡原则。以土地供应引导需求,合理调整土地供应结构和住宅用地供应量,切实稳定房地产市场。

  四、供应计划内容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1年度吕梁市本级(含离石区)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2548.84亩,是2020年度增长12%。其中住房用地计划供应44.4473公顷(666.71亩)。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与布局

  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44.8135公顷(672.2亩),占计划供应总量的26.37%;工矿仓储用地27.0566公顷405.85亩),占15.92%;住宅用地44.4473公顷(666.71亩),占26.1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5.1772公顷(377.66亩),占14.82%;交通运输用地18.1428公顷(272.142亩),占10.68%;特殊用地10.2853公顷(154.28亩),占6.05%。

  五、措施保障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民生保障用地要采取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确保计划有效落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住建、城市管理、发展改革委、新区建管中心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的相关工作,切实保证按计划及时供应。

  (三)加强计划的动态跟踪管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发展改革委要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向社会通报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应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计划调整工作。


    政策咨询:市规自局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8296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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