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行政审批局 更新时间:2021-03-08
关于汾阳市顺达宁固废治理有限公司
矸石综合利用填沟造地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汾阳市顺达宁固废治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汾阳市顺达宁固废治理有限公司矸石综合利用填沟造地复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本)》、山西省环境保护技术评估中心评估报告(晋环咨[2020]194号)及报请审批的申请和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汾阳市顺达宁固废治理有限公司矸石综合利用填沟造地复垦项目位于汾阳市三泉镇坂峪村东北约800m处,为西南-东北走向的自然荒沟,植被现状均为荒草地,面积4.4hm2,沟底标高765m,平均沟深20m左右,库容41万m3,可填充矸石量约60万t,填充期1年,复垦目标耕地,复垦面积4.4hm2。荒沟填充所需矸石来自孝义市景惠煤焦有限公司等周边洗煤厂煤矸石,均为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拦挡坝、截排水沟、排水涵洞、消力池等导排水工程,填沟造地工程及管理站、进场道路等辅助工程。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6万元,占总投资的8.67%。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在《汾阳市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占地属于未利用地,已取得汾阳市自然资源局的意见。你公司要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缓解和控制不利环境影响。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一)强化生态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和恢复植被。落实填埋场分层填埋、及时覆土压实措施,在达到堆存高度后按《报告书》要求及时覆土进行复垦和植被恢复;对各土地平整、临时堆土场地及时进行防护,落实取土场生态恢复措施。
(二)严格落实防洪、防渗、防自燃措施。填埋作业区要严格按照设计及相关要求建设,填埋物为Ⅰ类工业固体废物煤矸石,禁止填埋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等不符合入场要求的固体废物。场地下游出口修筑足够强度的浆砌石拦挡坝,长度50m,顶宽1.0 m,地面以上高5.0m,底宽3.5 m,基础宽4.9m,埋深4.0m。要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矸石填充遵循“由下到上、分层碾压、边填边治”的原则,沟底黄土经夯实作为防渗层,矸石按要求分层压实后,再经黄土覆盖压实,隔绝空气,并进行分区作业。要落实防自燃措施,防止矸石自燃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要规范建设截水沟、马道排水沟、挡水埂、排水涵洞、消力池等截排水设施,并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加固检修。
(三)严格落实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采取施工场地围挡作业,施工场地和道路及时进行洒水抑尘,采用全封闭箱式车辆运输并及时对出场车辆进行清洗,对易扬尘物料堆放以及临时堆土进行遮盖,硬化运输道路并在道路两侧设置绿化带,严禁在大风天气条件下作业。管理站冬季采暖采用电暖器,不得建设燃煤设施。
(四)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以及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和填埋场洒水,不得随意外排。排水系统包括截水沟、马道排水沟、挡水硬、排水涵洞、消力池等,要保证填埋场上游及周边汇水及时通过排水系统排出场外,减少矸石淋溶液的形成,防止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五)严格落实噪声防治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噪声影响。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各项隔声降噪、减振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余弃土在施工作业带范围内合理处置,不得随意抛洒。生活垃圾设收集点定时清运。
(六)严格落实环境监测要求。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HJ1033-2019)和《报告书》要求,开展相关环境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制定切实可行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防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日常监督管理机制,防止因坝体溃坝、渗漏、排水不畅等事故造成环境污染与破坏。
三、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和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负责本项目建设阶段和运营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