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西山晋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斜沟煤矿及选煤厂填沟造地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来源:市行政审批局 更新时间:2021-04-02

关于山西西山晋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斜沟煤矿及选煤厂填沟造地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西西山晋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山西西山晋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斜沟煤矿及选煤厂填沟造地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本)》(以下简称《报告书》)及报请审批的申请和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出具的评估报告(晋环服务评估函[2021]17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山西西山晋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斜沟煤矿及选煤厂填沟造地工程位于吕梁市兴县魏家滩镇斜沟煤矿工业场地东南侧的荒沟内、西磁窑沟村以西约720m处。荒沟呈东南—西北走向,沟长约1000m,宽约400m,深约55m,总占地面积约56hm2,设计总库容为1150万m3,可填埋矸石约2070万吨。填充原料为斜沟煤矿选煤厂洗选矸石。该项目在未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情况下,于2014年6月开始填充煤矸石,目前已填充1053万m3(矸石903.5万m3,黄土149.5万m3),剩余库容97万m3,剩余服务年限约7个月。建设完成后可复垦林地52.38hm2、耕地3.62hm2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及防渗工程、挡矸墙工程、边坡防护工程、排水工程、土地复垦工程以及配套的供水、供电等公辅和环保工程。管理站、排水系统、集水池和洗车平台均依托紧邻的斜沟煤矿原有矸石临时堆放场。目前场地平整、挡矸墙、护坡、排水工程、运输道路等工程已建设完成,边坡和部分已填充完的场地进行了植被恢复。项目总投资5194.10万元,环保投资585万元,占总投资的11.26%。

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我局审批即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10月21日对其进行了未批先建处罚(吕环罚字〔2020〕012号)。你公司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该项目经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备案[2019]21号予以备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兴县城市总体规划。选址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项目实施将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一些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一)加强入场填充物的管控。严禁将含重金属、危险废物、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不属于《报告书》中所列的固体废物作为该项目的填充物,严禁高硫煤矸石入场填埋。

(二)本次填沟造地工程紧邻斜沟煤矿原有矸石临时堆放场,且管理站、排水系统、集水池和洗车平台等工程依托原有矸石临时堆放场,你公司应立即对原有矸石临时堆放场进行整改完善、采取有效生态恢复措施,尽快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规范现有排水系统、集水池和洗车平台等措施,为本次填沟造地工程提供保障。

(三)项目已于2014年开工建设,并已建成第一平台,你公司应立即停止建设。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对已建成但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内容进行整改和完善。

(四)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按施工设计方案作业,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取土场开采边坡外缘3m左右的位置布设截水沟,取土场内设置排水沟,采用分层取土,取土结束后及时回填表土恢复为林地。落实填埋场分层填埋、及时覆土压实措施,在达到堆存高度后按《报告书》要求及时覆土进行复垦和植被恢复。

(五)严格落实防洪、防渗、防自燃措施。对已建成的挡矸墙、排水涵洞、排水竖井等截排水设施要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加固检修。矸石填充要遵循“从内向外、从下向上、缩小凌空、黄土覆盖、分层压实”的原则,沟底黄土经夯实作为防渗层,矸石按要求每堆放2.5m厚,覆0.5m厚的黄土压实,隔绝空气,并进行分区作业。要落实防自燃措施,防止矸石自燃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六)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土方开挖、卸车、平摊、压实矸石过程中,应定时洒水抑尘;填充作业应分层、分台阶填充,及时回填、碾压、覆土,土方临时堆放应进行覆盖;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运输,不得超载;运输道路要进行硬化、整修,设专用洒水车,对道路定期洒水降尘。

(七)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填埋作业区要严格按照设计及相关要求建设环场排水边沟。雨季时,上游周边汇水及时通过环场排水边沟和排洪涵管排出场外,减少矸石淋溶液的形成,防止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八)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和作业方法,合理安排施工和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运矸作业。合理选择矸石运输线路,尽可能远离村庄等敏感点,经过村庄时应减速行驶,禁止鸣笛,减少对沿线居民的噪声影响。

(九)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弃土应优先用于场地建设填方和覆盖用土,剩余部分用于本项目的冲沟填充物。

(十)落实环境监测要求。要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制定详细的环境监测计划,并按要求开展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制定切实可行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防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加强生态环境管理。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吕梁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本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你公司要自觉接受吕梁市生态环境局的监督管理。

 

 

 

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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