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口县县域交通基础设施综合提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来源: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4-03-1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交口县县域交通基础设施综合提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2024年3月19日-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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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测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及途径
交口县县域交通基础设施综合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区位于吕梁山脉中段东部,行政区划吕梁市南部的交口县境内。拟建项目起点位于双池镇南,接三双线(925县道),终点止于回龙镇城镇区西侧,接桃临线(224省道),路线全长7.073公里。项目附近道路以三双线、桃临线构成,对外连接通道单一,从西至东之间穿插少量乡村小道。路线全长7.143公里。路线位于东经111°05′-111°35′,北纬 36°45′-37°10′之间。交口县交通运输局山西嘉润蓝天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一期工程主线建设至里程K1+705 处,同时建设626m一期厂区连接线工程接入信发集团。二期工程起点衔接一期工程终点K1+705处,利用一期厂区连接线路中抬升路面标高,随后上跨一期厂区连接线、回龙河道向西,于信发集团南侧设置二期工程1号连接线、2号连接线,绕回龙镇南侧至项目终点。拟建项目主线全长7.143公里,采用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16米。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

出入口连接线全长2.141公里,采用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12米。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I级。

1 生态

(1)拟建公路位于省级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吕梁山水源涵养及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限制开发区要求以提供生态产品为主,不宜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区域,不涉及禁止开发区,不与山西省主体功能区划相冲突。与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相比,拟建公路的建设为线性工程,总体上对生态及农业的影响较小,且公路在建设过程中十分重视对生态及农业的保护,例如对占用的临时占地及时进行植被恢复或复垦,对占用的林地或耕地进行补偿,对边坡及公路沿线两侧一定区域内进行绿化等。因此,拟建公路的建设与《山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是基本相符的。

(2)通过采用有关生态保护措施,拟建公路与项目区域内生态功能区划要求和发展方向是一致的。

(3)拟建公路工程永久占地中针叶林面积为1.9790hm2,占植被总损失面积5.01%,占评价范围内该植被类型面积的7.20 %;落叶阔叶林面积为1.7649hm2,占植被总损失面积5.49%,占评价范围内该植被类型面积的5.85%;灌丛/灌草丛面积为22.0713 hm2,占植被总损失面积的32.94%;草丛面积为11.7508hm2,占植被总损失面积的19.78%,占评价范围内该类型面积的11.52%;栽培植被面积为21.8541hm2,损失量相对较大,占植被总损失面积的36.78%。

拟建公路永久占地所破坏的植被类型以阔叶林、灌草丛被为主,占用的针阔叶林面积相对较大,树种以区内常见油松、侧柏、山杨为主,群落结构极为简单,且物种组成较为单一、常见,且占评价范围内该植被类型面积比例较大,拟建公路的建设对所在区域内现有植被类型组成及分布格局的影响很小,不会影响区域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4)本项目评价范围内陆生野生动物以陆生野生脊椎动物为主,物种多样性较好。施工期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人员的施工活动、生活活动对动物栖息地生境的干扰和破坏,施工机械噪声对动物的干扰,施工中对所经过河流污染,将对两栖类动物小生境的破坏等。营运期主要是因公路对生态环境的分割会对野生动物(尤其是两栖类和爬行类)产生阻隔影响和环境污染对动物的影响,但由于本项目主线沿线设置有10座,工程可以作为动物通道,故对野生动物迁徙、觅食、求偶等活动的阻隔影响较小。

(5)临时工程的影响虽是暂时的,但如不及时采取措施,也会给当地生态造成不利影响。拟建公路设置弃土场3处、施工生产生活区1处,新建施工便道3.1km。施工完毕后,根据周围植被、地形地貌,上述临时工程复垦或恢复绿化。

(6)项目建设施工及营运期对生态环境会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只要落实报告书中提到的占用林地补偿措施、野生动物保护措施、永久占地范围内的合理绿化,以及弃土场、其它临时用地的复垦、绿化措施,其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减轻或消除,并能为环境所接受,不会降低当地环境质量。

2 水环境

(1)拟建公路施工期对沿线水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跨河桥梁基础施工扰动河床、钻渣(泥浆)泄漏以及与水体接触导致的水体污染,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预制场及拌合站生产废水排放及建筑材料储运对水环境的影响。

(2)拟建公路施工期应加强施工管理,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对生产废水需进行絮凝、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的洒水抑尘,从而减轻对沿线地表水体水质的影响。

(3)跨河桥梁基础施工将扰动河道,破坏河流原貌,桥梁钻渣若处理不当,可能进入河流污染水体,要求河床范围内不得随意堆放钻渣,钻渣晾干后运至附近弃土场填埋。

(4)营运期对沿线水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路(桥)面径流和沿线设施区污水排放。其中,路(桥)面径流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CODcr和SS,浓度和排放量均较小,路(桥)面径流对沿线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5)建设单位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工程施工不会对泉域岩溶水的补给和径流产生明显的影响,桥墩桩基标高均在岩溶水水位以上,不会对泉域岩溶水的水质和水量产生明显影响。

(6)沿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路段禁止设置临时工程,路基路段施工禁止排放废水,禁止堆放施工物料,禁止停放施工机械,在靠近沟底一侧应设置临时拦挡设施,防止开挖土石方及施工物料等进入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避免对水源地产生影响;桥梁桩基施工不会直接接触地下水含水层,桥梁施工应加强施工管理,严禁废水排放,妥善处置钻渣,采取严格的环保保护措施后,桥梁施工不会对饮用水水源地水量和水质产生明显的影响;营运期路、桥面径流对保护区内水环境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将采取路基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淀池、桥梁设置桥梁径流水收集系统等措施减少对水源地的影响。

3声环境

(1)施工机械与设备噪声为施工期主要噪声源,其影响范围为白天距施工生产生活区130m以内,夜间则达280m以远,施工噪声将对沿线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影响。

(2)根据敏感点环境噪声预测结果可知,拟建公路营运中期,沿线2处敏感点中有1处敏感点的噪声预测值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

(3)根据环境噪声预测结果,本评价对拟建公路沿线营运中期因受交通噪声影响预测结果中期超标的1处敏感点需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护措施,要求采取低噪声路面、声屏障和通风隔声窗的噪声防护措施。

(4)在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护措施后,项目沿线的声环境敏感点中期全部能够满足相应的声环境质量标准,项目建设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可以降到最低,并能够为环境所接受。

4大气环境

(1)公路施工期的大气环境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时基层拌合扬尘、储料场扬尘、材料运输过程漏散造成的扬尘、临时道路及未铺装道路路面起尘、弃渣综合利用破碎粉尘、沥青烟等,评价因子为总悬浮颗粒物(TSP)。其中基层拌和站、面层(沥青)拌和站下风向200m以外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碎石破碎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储料场和散体材料运输通过加盖蓬布、施工便道和场地通过洒水均能较好地控制扬尘污染。

(2)拟建公路沿线管理和服务设施不设置服务区、收费站等,不产生SO2和烟尘等大气污染物,其运行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无影响。

2022年6月17日,我单位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消息在生态环境公示网站(http://gongshi.qsyhbgj.com)首页通知公告专栏上进行了第一次环评信息公开,公告的内容有:建设项目的名称及工程内容、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按照生态环境部2019年1月1日施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我单位于2022年9月30日在生态环境公示网站(http://gongshi.qsyhbgj.com)进行了第二次环评信息公示。

第二次公示采取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三种方式同步进行。

项目征求意见本查阅场所为交口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公示期间未有公众到此查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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