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汾西宜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延深开采3号、5号、9号和10+11号煤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来源: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4-08-0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山西汾西宜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延深开采3号、5号、9号和10+11号煤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2024年8月9日-2024年8月15日)。 

    联系电话:0358-8487709(吕梁市审批局审批一组)

    通讯地址:吕梁市政务服务大厅(吕梁市审批局审批一组)

    邮编:033000

    邮箱:llsspjtzk@126.com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测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说明链接
1山西汾西宜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延深开采3号、5号、9号和10+11号煤层项目山西省孝义市西南直距约20km刘家庄村、孟南庄村一带山西汾西宜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为下组煤延深开采项目,延深开采3号、5号、9号和10+11号煤层,生产能力仍为180万吨/年,本项目主副井工业场地、副立井工业场地、二号风井工业场地均已建成,直接利用现有即可。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颗粒物主要是对矸石充填站粉尘实施管控,配套集气罩+布袋除尘器;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主要是燃气锅炉产生的废气,燃气锅炉配套“低氮燃烧器+烟气循环”;无组织颗粒物管控:加强原煤输送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管控,皮带通廊密闭,煤流落差处设喷雾除尘;工业场地出口设置洗车平台,运输汽车出场前对轮胎、车体进行清洗,并及时清扫路面;对道路进行硬化,并要对路面经常清扫和洒水。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矿井水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洗车废气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现有初期雨水收集池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初期雨水经沉淀后,用于绿化及降尘洒水。

(三)噪声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泵类、鼓风机、引风机和空压机等产生的噪声。风机、泵类在设置独立的隔声机房,对电机、泵类、某些风机等因振动辐射产生噪声的设备,安装隔振座,弹簧减振器,风机的进风口或排风口处安装消声器或隔声罩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固废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在线监测产生的废试剂、设备维修产生的废乳化液、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矸石全部制浆回填井下;工业场地设置封闭式生活垃圾桶,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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