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4-09-0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柳林100MW荒山治理及农光互补光储一体化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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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测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及途径 | |||||||||||
柳林100MW荒山治理及农光互补光储一体化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 | 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柳林镇和贾家垣乡境内 | 柳林国源清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山西天时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①柳林100MW光伏电站~冯家垣220kV变电站110kV线路工程;新建线路8.0km,单回路假设; ②冯家垣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扩建110kV间隔一个。 | 环境影响分析及预测: (1)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类比预测和模式计算法预测结果可知,冯家垣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以及本项目输电线路运行产生的最大工频电场强度和最大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能够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2)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线路噪声类比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输电线路运行后,线路两侧0~50m昼间噪声值43.4dB(A)~45.6dB(A),夜间噪声值37.9dB(A)~40.5dB(A),因此线路两侧30米范围内敏感目标处声环境质量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本项目线路经过居民区附近时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7.0m,经过非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6.0m,运行产生的最大工频电场强度和最大工频磁感应强度均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能够达标排放。 (2)线路在设计阶段,通过优化线路走向,尽量远离居民区,来降低线路运营后噪声污染。施工时,选用节能降噪金具替代传统金具,降低高压线电晕放电产生的噪声。 | 本项目不需开展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