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5-04-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交城风电能源5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2025年4月27日-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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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测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说明链接 |
1 | 交城风电能源5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水峪贯镇西冶村、牛头咀村、西坡村、寨立村一带 | 交城风电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绿禹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规划建设装机容量50MW,规划建设总占地面积约143.2200h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方阵、逆变和箱变系统、升压站、集电线路、道路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等。电站服务年限25年,年平均发电量为80179.224MWh。 | 1.严格落实施工期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生态防护与恢复措施体系分为5个防治区,即光伏场区防治区、升压站防治区、集电线路防治区、道路工程防治区、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施工前对开挖区进行表土剥离,剥离后就近集中堆放,采取拦挡及覆盖等措施,施工结束后将剥离表土用于植被恢复。严格控制光伏场区、进场检修道路施工边界,边建设边恢复,光伏场区及进场检修道路施工完毕,临时占地平整土地,恢复植被。 2.强化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工地100%设置围挡。工程开挖土方集中堆放,及时回填,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施工中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在现场搅拌,混凝土运输采用密封罐车。施工场地每天专人定期洒水抑尘。设置洗车平台,做到出工地车辆100%冲洗。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工地沙土做到100%覆盖。针对项目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优先采用新能源汽车。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源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噪声源头上进行控制。将箱变在场内合理布置,尽量远离村庄布设。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全部挖填平衡,项目不设置取土场、弃土场。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其他的统一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出场并进行处置。废旧光伏组件、电气元件收集后直接交由厂家回收;升压站设置一座40m3事故油池,每座箱变设一座3m³事故油池,收集事故废油。升压站建设一座25m³危废贮存点,废旧蓄电池、废油桶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职工生活区设有垃圾桶,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