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5-04-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华电文水100MW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2025年4月27日-2025年5月6日)。
联系电话:0358-8487709(吕梁市审批局审批一组)
通讯地址:吕梁市政务服务大厅(吕梁市审批局审批一组)
邮编:033000 邮箱:llsspjtzk@126.com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测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说明链接 |
1 | 华电文水100MW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 | 山西省吕梁市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凤城镇、开栅镇 | 华电文水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山西同盛科技有限公司 | 新建220kV送出线路工程,线路全长8.5km;宜安变电站扩建出线间隔1个,主要为户外AIS设备安装;送出线路导线采用JL/G1A-630/45,双分裂,分裂间距500mm; 建设塔基23基,其中:双回终端杆塔1基,单回直线塔8基,单回转角、终端塔14基。 | 1、严格落实施工期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生态防护与恢复措施体系分为4个防治区,即塔基及施工防治区、牵张场防治区、跨越施工防治区和施工便道防治区。施工前,对区内占地类型为耕地、其他林地和其他草地的区域进行表土剥离。施工结束后,对除杆塔基础占地以外的表土剥离区域进行表土回覆。对场地内后续进行耕地恢复、植被恢复区域进行土地整治。在施工结束后,对该区占地类型为其他草地和其他林地区域进行植被恢复;在施工过程中,对塔基工程区和相邻施工便道剥离的表土及开挖产生的临时性堆土采取防护网苫盖。施工后期,对土地整治(恢复植被)区域进行防护网苫盖。 2、强化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施工工地扬尘管控,严格执行施工工地动态管理台账制度,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1)施工时使用商品混凝土,用罐装车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此外,对于裸露施工面应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 (2)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控制扬尘污染。 (3)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4)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场内道路、堆场在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 (5)施工临时中转土方等要合理堆放,可定期洒水进行扬尘控制。 (6)施工中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保证污染控制装置、车载排放诊断系统正常运行。 3、严格落实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设施工营地,租用沿线村庄民房,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其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在施工场地周围使用隔音设施,同时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线路工程采取在塔基征地范围内回填后余土摊平的方式妥善处置。施工完成后立即清理施工迹地,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不对外随意倾倒泥浆和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存放,及时清运。 5、严格落实运行期电磁、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电磁、噪声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在架空线路附近及杆塔处设立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定期对送出线路进行检修维护,保证送出线路运行良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