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5-06-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报告表为5个工作日。(2025年6月16日—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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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测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说明链接 |
1 | 交口县旺庄生铁有限责任公司焦化脱硫废液、中水含盐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交口县康城镇支进村 | 交口县旺庄生铁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霆星科技有限公司 | 拟利用厂区内空地新建一套脱硫废液处理装置;另外为解决焦化厂干熄焦改造后中水含盐水处理问题,本次新建一套中水含盐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的水可回用于厂内循环水系统。 | 一、主要影响 施工期主要影响为: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噪声;施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 运营期主要影响为:浓缩废气、氧化废气、烘干废气;蒸汽冷凝水、蒸发凝液;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活性炭、废包装、废过滤膜、废盐、废矿物油及废油桶等。 二、工程主要采取的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严格落实施工场地扬尘整治“六个百分百”要求;使用符合排放标准的运输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车辆冲洗废水收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避开休息时间;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尽量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施工机械定期维护保养,使其一直保持良好的状态,减轻因设备运行状态不佳而造成的运行噪声加大;降低人为噪声。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优先回收利用,其他的统一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外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浓缩废气、氧化废气引入焦化厂化产废气收集系统,经酸洗+碱洗+水洗后送焦炉配风焚烧;烘干废气引入布袋除尘系统处理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 脱硫废水提盐工序的蒸汽冷凝水回用于循环水系统、蒸发冷凝液送往脱硫系统,中水回用系统提盐工段蒸发冷凝液回用于循环水系统,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为:各类风机、泵类、机械设备等产噪设备设置于室内、隔声罩内和密闭、全封闭结构内,基础设减振材料垫,振动较大的设备与管道连接采用柔性连接方式。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废包装由厂家回收,废活性炭掺煤炼焦,废过滤膜、废盐、废矿物油、废油桶在现有危废贮存库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