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道254线、省道330线临县境内白文至新舍窠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审批公示

来源: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5-08-2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省道254线、省道330线临县境内白文至新舍窠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2025年8月22日-2025年8月28日)。

联系电话:0358-8487709(吕梁市审批局审批一组)

通讯地址:吕梁市政务服务大厅(吕梁市审批局审批一组)

邮编:033000  邮箱:llsspjtzk@126.com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测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及途径
省道254线、省道330线临县境内白文至新舍窠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吕梁市临县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临县省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

本项目全线位于吕梁市临县境内,包括主线及G339连接线、临县北连接线、支线,长度分别为52.054km、3.051km、2.908km、3.104km,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2.5m,连接线及支线均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2m。主线设桥梁3704m/21座,隧道1965.5m/4座,互通立交2处,主线收费站1处、

养护工区1处、隧道管理站1处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工程选址选线,严格控制占地范围,尽量减少对永久基本农田、生态公益林的占用和影响。进一步优化弃渣场、施工生产生活区等临时占地,应尽量减少临时占地面积,做好弃渣场、施工生产生活区等临时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施工结束后要进行清理、平整等,并及时采取生态恢复措施。做好道路边坡及道路沿线两侧防护、绿化工作。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在河道范围内设置物料堆场等临时场站。跨河桥梁路段采取防撞护栏、警示标志牌等措施。加强临近水源地保护区路段环境管理,禁止向水源地保护区排放污水和堆放垃圾等,临近水源地保护区路段采取防撞护栏、警示标志牌、防渗排水沟、应急事故沉淀池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营运期收费站等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站区抑尘洒水和绿化洒水,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采取挡护、减振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临近村庄夜间不得施工。运营期采用低噪声路面,对营运中期环境噪声预测结果超标的18处敏感点采取安装声屏障或置换通风隔声窗的降噪措施。后续开展降噪效果跟踪评估,必要时进一步优化强化相关措施,确保满足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维护沿线公众合法权益。配合沿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加强线路两侧用地的规划控制和优化调整,噪声预测超标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保护目标。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落实施工扬尘“六个百分之百”,各类土石方开挖施工,采取有效抑尘措施。对物料转载、装卸、搅拌过程中的有组织粉尘采用集气系统+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置,沥青烟气采用水喷淋塔+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分别设排气筒达标排放,场地设置初期雨水收集和洗车平台。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置,弃土(渣)送选定的弃土(渣)场。堆渣采用从低到高、逐层碾压堆弃的方式处置。废焊条、废钢筋等回收利用,设备、车辆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棉纱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规范设置危废贮存点。废混凝土、生活垃圾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处置。

(六)严格落实文物保护措施。施工期选用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和设备,应尽量避免采用重夯、冲击碾压等振动较大的施工方案,最大限度降低对沿线文物的影响。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施工期及运营期要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巡查力度,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分别以网络、报纸、公告三种方式进行了三次公示。
请在公示日期之内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llsxy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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