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5-12-1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中阳尚家峪钢铁工业园区转型发展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9日—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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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测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说明链接 |
1 | 中阳尚家峪钢铁工业园区转型发展 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 | 园区范围南起中钢一号路,北至金桃大街、孝柳铁路,西至第一山脊线以下可利用用地,东至G209(旧线)及中钢现状工业用地。 | 中阳县产城融合发展中心 | 山西进环科院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 划定面积5.01平方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中钢107万吨/年焦化、福裕125万吨/年焦化、50万吨/年优特带钢生产项目、100-200万吨/年煤矿支护材料产能。 | 严格落实《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吕梁市焦化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吕政办发〔2022〕54号),“上大压小”原有焦炉在新项目建成具备投产条件后关停。新建焦化应落实能耗双控和环境容量约束指标管理。 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一级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VOCs管控达到国家《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等相关要求。 煤矿、铁矿等大宗物料运输应依托孝柳铁路及园区已有铁路站场,大力推进“公转铁”,无法实现铁路运输的,在保障运输安全的前提下优先使用全密闭绿色车辆以及廊道(带)运输。汽车运输部分应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车辆 2.水污染防治措施 园区应严格实施工业废水零排放措施。企业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回用,不外排。 新建焦化项目的各构筑物及设施等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新增项目功能分区划分防渗区域,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不小于6m,渗透系数小于等于1.0×10-7cm/s。 3.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园区内的生活垃圾应进行分类收集、处理,要求有害垃圾、工业垃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中。在垃圾的收集、运输过程应保证生活垃圾不散落于地。应采用封闭、半封闭方式运输。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首先在企业内部实现综合利用,再在园区内实现全部循环利用,园区通过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实施减量化生产方案、落实资源化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园区循环可持续发展。 环评要求各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2001)要求建设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并定期将危险废物送往周边具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工业噪声污染控制:进一步加强园区内工业企业的噪声管理,要求各种工业噪声源采用隔声、吸声和消声等措施,必要时应设置隔声设施,以降低其源强,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项目的总图布置上应充分考虑高噪声设备的影响,合理布局,保证厂界噪声达标。加强厂区绿化,特别是在有高噪声设备处和厂界之间应设置绿化带,利用树木的吸声、消声作用减小厂界噪声影响。 交通噪声污染控制:搞好公路及铁路干线两侧的绿化,利用绿化带对噪声的散射和吸收作用,加大交通噪声的衰减,以达到阻隔削减噪声的目的。控制车流量,做好交通规划,合理分配各主干道的车流量。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次环评建议园区应以衔接道路以及各类建设用地的附属绿地为依托,构建有机结合的绿地景观系统。同时应加强规划区周边农用地的污染防护,保障区域生态安全格局。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黄河(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19号)文件内容,环评要求规划将南川河堤外30米范围调整划定为生态绿化带。现有合法占地的中钢、福裕焦化用地暂时不变,在园区升级改造、转型发展过程中,伴随具体建设项目布局,同步调整落实,切实保障河流生态空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