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6-05-2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山西方山金晖瑞隆煤业有限公司短壁间隔充填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2026年5月28日-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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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测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及途径 | |||||||||||
| 山西方山金晖瑞隆煤业有限公司短壁间隔充填开采项目 | 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峪口镇曹家山村 | 山西方山金晖瑞隆煤业有限公司 | 山西欣国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膏体充填开采项目,充填开采试采范围位于工业场地煤柱范围内,对8+10号煤层进行试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座地面充填站,以及配套的环保工程等。项目实施后,将新增加1个充填开采工作面,与现有综放工作面同采,设计生产能力为30万t/a,试采服务年限0.87a。充填开采工作面投产后,根据充填开采实际产量调整综放工作面产能,即整个矿井生产能力仍为120万t/a。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主要大气污染源为矸石储存、输送及破碎、筛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满足《煤炭洗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70-2021)表1标准限值排放;水泥设置筒仓储存,废气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3174-2024)表1标准限值排放。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废水包括充填管路冲洗废水、充填膏体泌水和井下排水,依托现有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井下消防洒水、黄泥灌浆用水、厂区降尘用水、绿化用水及锅炉用水环节,剩余外排,项目建成后全矿矿井水外排量减少。生活污水依托煤矿现有的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依托煤矿现有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的初期雨水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绿化及降尘洒水。 (三)生态环境保护及恢复措施。本次充填开采主要是保证设计充实率,开展地表岩移观测。按照原环评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及恢复措施指导正常工作面开采后形成的地表沉陷进行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 (四)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在开采煤层时,需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做好源头控制措施,对断层、陷落柱等地质构造合理留设安全煤柱;同时采取分区防渗、跟踪监测等措施。 (五)噪声防治措施。对各高噪声设备在设备选型时均选用噪声较小的设备,各车间通风及除尘器所用风机均安装消音器,设备基础作减振处理,安装隔声罩等措施。通过预测,厂界四周各监测点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值的要求;下曹家山村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的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的固废防治措施后,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利用或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要求开展了第一次公示、第二次公示及报批前公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