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更新时间:2025-05-08
吕人社函﹝2025﹞163号
关于转发《关于我省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市社会保险中心: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功能作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助力提升职业技能,兜牢失业保障底线,现将《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我省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我省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有关问题的通知.pdf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吕梁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吕梁市税务局
2025年5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