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实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赋能 行动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吕梁市人社局 更新时间:2025-07-13


山西省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吕人社函(2025)222号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吕梁市教育局 

吕梁市财政局

关于转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实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赋能行动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市人社局相关科室及局属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全国稳就业工作、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稳就业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现将《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实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赋能行动的通知>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5〕15号)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通知》提出了4个方面16条具体工作措施,人社部门、教育部门、财政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抓好工作落实,做好任务分解,确保取得成效,圆满完成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服务各项工作。各县(市、区)人社局、市人社局就业培训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人力资源市场科、人事教育科、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市人事和技能考试中心、市人力资源市场,要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将承办人姓名职务电话于6月9日前报送至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数据统计等工作情况。

市人社局联系人: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李怡静

联系电话:0358-8487241

市教育局联系人:贾晓勇

联系电话:8355217

市财政局联系人:冯志安

联系电话:16603583557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吕梁市教育局

吕梁市财政局

2025年6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财政厅

关于实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赋能行动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教委)、财政局: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5 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20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全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 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多措并举拓宽就业渠道

(一)支持企业稳岗拓岗。对招用毕业年度、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和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按规定落实1500元/人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对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的,按规定给予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延续实施国有企业一次性增人增资政策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稳定公共部门岗位规模。加大国有企业空缺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力度,其中,省属国有企业提供岗位不少于1万个。组织好公务员招录工作,提供岗位6000个以上。统一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提供岗位2万个以上,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进一步加快考录工作进程,确保6月底前基本完成事业单位面向2025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工作。

(三)统筹基层服务项目实施。建立基层服务项目归集发布机制,发挥基层项目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实施“三支一扶”项目计划,提供岗位680个。开展2025年招募高校毕业生担任社区助理工作,提供岗位3000个。实施招募“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提供岗位600余个。延续 实施“西部计划”“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等专项计划,加大科研助理、行政助理开发力度。

(四)支持青年自主创业。持续开展集创业孵化、创业园区、创业服务、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创业见习)等功能于一体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载体建设,鼓励各地和高校因地制宜建设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区,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一次性建设补助。政府投资的创业服务载体要放宽高校毕业生免费入驻门槛,高校毕业生免费入驻率不得低于30%。

(五)深化访企拓岗实效。持续深入开展“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精准与省内企业、校友企业对接,有效拓展发达地区、西部地区就业市场岗位空间,提升岗位的利用率和访企拓岗的实效性。开展人社厅(局)长与高校结对帮扶活动,选取3-5所就业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的高校,组织人社厅(局)长定点联系、定期走访、定向服务,针对性提供各类就业服务。组织人社专员、高校就业工作人员对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就业服务,了解面向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招聘需求,促进人岗快速匹配。

(六)多渠道归集就业岗位。聚焦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放大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就业增量。挖掘先进制造业等新质生产力就业潜力,引导企业拿出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聚焦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现代煤化工项目实施,稳定采矿业等能源行业就业规模。围绕文创、文博、文化演艺和动漫、网游等产业,扩大文旅行业就业机会。围绕保障重点民生服务领域,引导行业协会、商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及会员单位积极挖掘就业岗位。支持各市县结合实 际,归集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岗位。加密与中央驻晋企业联系,及时掌握企业在晋招聘需求。依托山西公共招聘网等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动态发布岗位招聘信息,方便高校毕业生选岗就业。

二、多管齐下提升就业能力

(七)实施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聚焦就业市场急需的知识型、技能型人才要求,推动高校开设“微专业”和职业能 力培训课程,重点支持开展人工智能应用赋能就业培训。指导高校组织社会需求不足相关学科专业点学生参与“微专业”或培训 课程学习,优化知识和技能结构,通过考核后可获得相应学习证 明。鼓励高校建立更灵活的学习制度,允许近年持续就业状况不佳相关专业学生按规定转专业或辅修其他专业。推进急需学科专业核心课程与教学内容实质性更新迭代,根据需要超常规增设一批学科专业点。

(八)广泛组织实践锻炼。实施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2025年全省募集就业见习岗位不少于3万个,优化见习单位结构,丰富岗位募集渠道,重点提供一批适合毕业生的管理类、技术类、科研类的高质量见习岗位。鼓励企业留用见习人员,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九)提升技能就业能力。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聚焦就业岗位挖潜扩容,面向有就业和培训意愿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等就业重点群体,围绕市场需求和职业技能要求,推动职业院校学生毕业时至少取得一个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鼓励普通高校在校学生结合所学专业,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评价规范考取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加强数字技术人才培育,深入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推行工学一体化、学徒制、项目化等培养培训模式,加强岗位核心技能、关键技术实操实训,增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技能水平。

(十)全面推进求职能力提升。拓展实施“宏志助航”计划,对2025届、2026届有就业意愿的低收入家庭尤其是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及有残疾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就业能力培训“万人计划”,培训时间截止2025年11月。全面推开求职能力实训营,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提供企业参观、跟岗锻炼等体验活动,开展简历修改、形象礼仪等课程教学,帮助提升求职能力。加强求职能力实训师队伍建设,提升实训能力水平。增强大学生生涯规划意识,办好第二届山西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

三、精准发力提供就业服务

(十一)提升求职招聘活动实效。6月底前,开展好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组建职业指导师、就业创业领域专家、人力资源经理等专家队伍,开展沙龙对话、求职讲堂、就业咨询等活动,提供定制化校园招聘服务。接续举办百日千万招聘、民营企业服务月等专项活动,丰富行业企业专场、直播带岗等特色招聘,保持市场热度。各市每月举办专业性招聘不少于2次、综合性招聘不少于1次,建立完善风险防控机制,确保现场招聘活动安全。深入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促就业专项行动,聚焦高校毕业生个性化、精细化需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能力测评、模拟实训、职业体验等活动。

(十二)落实精准化就业帮扶。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攻坚行动,人社、教育部门及时进行工作对接,7月底前完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交接,建立实名台账,普遍提供至少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及1次培训或见习机会。对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残疾等困难毕业生要一帮到底、不漏一人,明确专人结对帮扶,实施“一人一策”,针对性提供3-5个高质量岗位信息,对切实难以通过市场化渠道实现就业的,统筹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

(十三)建立失业青年常态化帮扶机制。宣传推广使用全国未就业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畅通本地线上线下求助渠道,允许失业青年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地进行求职登记。开展重点社区就业帮扶行动,重点做好就业转失业青年摸排,及时掌握就失业状态,健全分级分类服务机制,结合登记失业青年的就业意愿、学历水平、专业技能等,常态化、精准化提供就业帮扶,并持续做好跟踪服务,动态调整帮扶措施。

四、凝心聚力做好服务保障

(十四)强化担当作为。各地要坚持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作为重中之重,持续发挥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机制作用,定期研究部署,压实责任、靠前谋划、推动落实,确保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做好离校后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教育部门做好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财政部门统筹多渠道资金,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政策落实。

(十五)提升服务效能。畅通高校毕业生求助途径、招聘渠道,发布经办机构目录及政策服务清单,大力推进服务事项“直 补快办”“打包办、提速办”,落实“高效办成个人创业一件事”。推动政策集中兑现,提高政策落实率。加大异地求职服务力度,求职地人社部门要为异地求职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解读、岗位推介、职业指导等“一站式”服务。

(十六)营造良好环境。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全面畅通维权渠道,及时受理、查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过程中的侵权线索,维护合法就业权益。加强招聘行为监管,指导用人单位合理设置招聘条件,不得发布性别、民族等歧视性信息,虚假、欺诈等非法信息及与岗位职责适配性无关的限制性条件。选树一批具有示范引领效应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案例,用身边人鲜活事例激励毕业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就业观。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

2025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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