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吕梁人事人才网 更新时间:2015-03-21
代理人员户口办理程序
1、 要求落户到离石城区的需向本中心人事代理部提出申请,交纳费用,经审查同意后中心出具《上户介绍信》;
2、 持《上户介绍信》、工作关系转移手续或《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及户口转移证明,由代理部工作人员整理后统一到公安局户籍科开具《入户介绍信》;
3、 落户到本人城区亲属户口簿的,由本人持《入户介绍信》到所辖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4、 落户到中心流动人员集体户口簿的,需向本中心提交证件资料,由本中心工作人员代办户口登记手续。
备注:落户到人才中心,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报道对象必须为吕梁市教育局或者吕梁市人才中心(人才市场)。户口迁移证的迁往地址必须为吕梁市人才中心(人才市场)或者吕梁市教育局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