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党、团组织关系

来源:吕梁人事人才网 更新时间:2015-03-21

(一)党员组织关系的结转与党员管理
    1,签订人事代理合同,档案挂靠在人才市场以后,党员可将其组织关系转入我市场党委,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
    2,党员按照规定程序到原先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开具介绍信,抬头:吕梁市委组织部,去向:吕梁市人才市场。 然后在人才中心开具党组织介绍信,随后按照组织程序介绍到人才中心。党员档案可合并人事档案转递,也可单独携带或机要转递。

3,党员人事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出我市场时,其组织关系应随同转到接收单位的党组织。

(二)预备党员转正

1,预备党员待预备期满时,提交一份转正申请(手写)和四份思想汇报(手写)。

2,由人才中心党支部召开预备党员转正大会。 

3 ,市直工委组织预备党员谈话(准备一寸白底照)。

4,公示批准转正的党员名单。

(三)党费交纳与管理

1,流动党员按照12元/年交纳党费,每年党员持党员缴费证到我市场支部交纳党费。

2,我市场收到党费后,在缴费证上签字。每年向局党总支汇报收缴情况。

(四)党组织关系转移

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社区或者新就业单位党组织,经当事人申请可由我市场党组织开出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组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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