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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19-03429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29日
发文机关吕梁市教育局 关  键  字
标  题吕梁市教育局
主题分类财政 成文日期2019年09月29日

  吕梁市教育局2018年决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教育局作为市政府的组成部门,负责管理、指导并推动全市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根据吕政办发〔2014〕83号文件规定,具体职责任有13项:

  (一)拟定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政策和规划,贯彻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教育行政执法。

  (二)负责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指导教育信息化工作。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定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指导文件,审查中等专业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六)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国内外对我市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的管理。

  (七)指导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维稳工作。

  (八)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九)组织指导全市教育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汉语国际推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教育系统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建设,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成人教育工作。承担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民办学校及职业高级中学设置的审批。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职工教育、岗位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十二)指导市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及回我市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市教育局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人事科、教师工作科、计财科、资助中心、普通教育科、教师工作科、职成教科、纪律检查组、思想政治教育科、教育工会、行政审批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科、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编制11名,财务独立)、电化教育馆(编制13名,财务独立)、教研室、勤俭办、幼教中心、体卫艺、党办、民办教育管理中心、市教育宣传信息中心、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行政事业人员编制88人。其中行政编制30名,行政工勤人员编制3名,全额事业55名。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部门决算构成看,吕梁市教育局决算主要包括局机关决算、局直属单位决算。

  纳入教育局决算的单位包括:

  市教育局机关

  市电化教育馆

  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吕梁学院离石师范分校

  吕梁学院汾阳师范分校

  市贺昌中学校

  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市实验中学

  市聋哑职业学校

  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吕梁分校

  市直春苗幼儿园

  吕梁高级实验中学

  市高级中学

  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学校

  市八一街幼儿园吕梁市财政局机关

  二、2018年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部门决算收支总表包含吕梁市教育局局机关、15个下属单位的收支情况。

  (一) 收入决算

  2018年收入决算38587.8万元,与2017年比较增长1134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决算收入35642.8万元,与2017年比较增长12264.4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2794.1万元,与2017年比较减少877.8万元.本年度收入较上年增加的原因是增加了城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资金。

  (二)支出决算

  2018年支出决算34931.6万元,与2017年比较增长843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决算支出35341.8万元,与2017年比较增长12074.8万元,教育支出2966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74.4万元。增长原因为本年度城区基础教育改革项目支出较多。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为5172.7万元,采购金额为2802.4万元,其中货物采购1537.4万元,工程采购1117万元,服务采购147.9万元。

  (四)机关运行费执行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为2235.4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共有车辆2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其他用车18辆。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吕梁市教育局重点性项目决算资金总计为13899.77万元。

  1、教育切块专项资金120万元,进一步加强了对教育事业的领导,推动教育事业发展。

  2、市区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资金7822.52万元,该项目优化学校布局、提升办学质量、实现“一年大起步、二年见成效、三年大提升”,进一步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优化学校布局、提升办学质量目标”,全面提升市区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办好学前教育,实现乡村振兴,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3、学前教育幼儿资助专项资金328.85万元,该项目保障全市17094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学前幼儿顺利进入幼儿园就读。

  4、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1423.34万元,该项目把城乡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有效减轻农村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经济负担。全面保障我市小学270368人、初中120114人、1410名特教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和保障590个不足百人校正常运转。

  5、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136.2万元,绩效目标为推进教育扶贫工程,确保市级688名困难家庭高中生得到救助,接受公平教育。

  6、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补助70.52万元,落实精准扶贫政策,让688名贫困家庭的子女顺利完成高中学业,接受公平教育。

  7、中职教育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185.57万元,确保贫困学生顺利就读中等职业教育,使全市中职学校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得到资助。

  8、中职教育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1047.17万元,确保贫困学生顺利就读中等职业教育,使全市中职学校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得到资助

  9、高职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40万元,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

  9、国家级贫困县农村在园幼儿营养餐改善计划资金816.2万元,对6个国家级贫困县20405名农村在园儿童进行营养膳食补助,保证幼儿营养。

  10、贫困县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费补助389.92万元,落实精准扶贫政策,推进教育扶贫工程,让10个贫困县9748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中学生得到生活补助。

  11、中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生活费补助高职吕梁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生活费补助资金287.9万元,落实精准扶贫政策,推进教育扶贫工程,确保贫困学生顺利完成中等及高等职业教育,使全市建档立卡的中职及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得到资助。

  12、吕梁高等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名免学费及学生补助145万元,落实精准扶贫政策,推进教育扶贫工程,确保贫困学生顺利就读高等职业教育,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

  13农村基础教育市级配套资金1086.58万元,该项目落实精准扶贫政策,推进教育扶贫工程,对农村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七)“三公”经费决算

  2018年一般公共决算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决算147479.8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6761.8万元没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为718元。本年度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65520.2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 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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