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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19-03437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29日
发文机关吕梁市总工会 关  键  字
标  题吕梁市总工会
主题分类财政 成文日期2019年09月29日

  吕梁市总工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吕梁市总工会是在市委和省总工会领导下的我市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代表者、维护者,是全市各级工会的领导机关。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市委、政府工作和省总工作思路,贯彻执行全省工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议确定的方针和作出的决议,领导全市工会工作。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履行好工会各项职能。

  3、围绕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立法和政策、措施、制度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监督和协助行政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的法规和标准,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为各级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服务;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和有关工会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推进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建立调整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指导基层工会协助党委、政府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组织职工积极参与、推进基层单位的改革和建设。

  5、协助各县市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党委(党组)管理县市一级工会和市直系统(行业)工会、基层工会的领导班子;监督、监察吕梁市总工会机关及职工活动中心、帮扶中心全体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

  6、协助市委、政府做好全国劳模和省级劳模的评选、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在我市的全国及省级“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评选、推荐和管理工作;协助市委、政府作好市劳模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7、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管理、审查、审计工作。

  8、承担省总工会和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吕梁市总工会成立于1973年10月,地址位于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中路9号,机关法人:王海生。

  机关现设立有办公室、组织民管部、财务资产部、法律维权保障部、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女职工部、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等六部一室。下属事业单位3个:吕梁市职工活动中心、吕梁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吕梁市网络宣传中心。

  机关共有19人,处级领导干部4人,办公室6人,组织民管部2人,财务资产部2人,法律维权保障部2人,劳动和经济工作部2人,女职工部1人。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吕梁市共有基层工会组织5102个,覆盖法人单位14256个,工会会员536256人。

  2018年度部门决算包含市总工会本级。

  第二部分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收入1552.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552.5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8年预算支出1552.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7.38万元,项目支出85.15万元。

  市工会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376.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5.58万元,占比14%;上级补助收入2310.42万元,占比52.79%;拨缴经费收1423.79万元,占比32.61%;其他收入26.68万元,占比0.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248.57万元,其中:职工活动费127.08万元,占比3%;维权支出31.85万元,占比1%;业务支出92.82万元,占比2%;行政支出314.98万元,占比7%;资本性支出38.14万元,占比1%;补助下级支出3436.48万元,占比81%;事业支出124.5万元,占比3%;其他支出82.72万元,占比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52.53万元、支出总计1552.53万元。与 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129.35万元,减少7.7 %,主要原因是:是财政负担单位工会经费减少62.41万元,退休人员纳入养老,工资减少49.94万元,五一会议费减少1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119.35万元,减少6.7 %,主要原因是是财政负担单位工会经费减少62.41万元,退休人员纳入养老,工资减少49.94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52.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6.54%。与 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2.35万元,减少6.7%,主要原因是:财政负担单位工会经费减少62.41万元,退休人员纳入养老,工资减少49.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8.25万元,占比5.6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8.71万元,占比1.85%,日常公用经费1350.42万元,占比87 %,项目支出85.15万元,占比5.4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552.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52.5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52.53万元,支出1552.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 2017 年决算减少112.35万元,减少6.7%,主要原因是:财政负担单位工会经费减少62.41万元,退休人员纳入养老,工资减少49.94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较 2017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无变化。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67.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8.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退休工人人员工资)28.71万元,全市财政划拨单位工会经费1350.42万元;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会有工会经费收入,财政不负担工会的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85.15万元,主要有送温暖项目支出82万元,劳动竞赛委员会经费0.8万元,物价监督站经费0.6万元,责任制奖金1.7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相比无变化,原因是:工会有工会经费收入,财政不负担工会的日常公用经费,包括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比上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费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是否超年初预算)。用于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是否超年初预算)。因公出国(境)团数0个,人数 0人;公车保有量0辆;国内接待批次0个,接待人数0人。

  八、其他主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 2017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工会有工会经费收入,财政不负担工会的日常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原因是工会资产独立,所有权为中华全国总工会,不归财政所有,故政府采购中心也不负担工会的资产采购工作。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18年12 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台、主要领导用车0台、机要通信用车0台、应急保障用车0台、执勤执法用车0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台、离退休干部用车0台、其他用车0台,其他车主要是0;单价 50 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 100 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工会无重点项目,经常性项目有:1、两节送温暖:每年在元旦、春节期间对全市的困难职工进行慰问,共投入198万元(其中市财政资金82万元),涉及慰问职工4000余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市工会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1、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激发广大职工奋进新时代的积极性。。

  2、围绕市委“十大举措”,引领职工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建功立业。

  3、聚焦职工群众美好生活向往,在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中展现新作为。

  4、以“三基三移三服务”为改革动力,努力开创吕梁工会工作新局面。

  5、不遗余力助推攻坚深度贫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凝心聚力。

  6、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为“团结引领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 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会员会费:指工会会员按基本工资的0.5%向所属机关工会缴纳的全员会。

  十一、拨缴经费收入: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行政单位机关工会留存60%,其余40%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市县工会逐级分成。

  补充说明

  市总工会因体制原因,资产归全国总工会统一管理,无财政采购预算资金,不参与政府采购,日常办公用品采购参照国家采购标准执行。工会机关运行经费也无财政预算资金,在工会自收工会经费中列支。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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