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423LL00100/2019-03459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机关: 吕梁市国土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9月29日
标      题: 吕梁市国土资源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9月29日

吕梁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基本情况

  吕梁市国土资源局内设13个行政科室(办公室、宣传教育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建设用地审批科、规划科、监察室、土地利用管理科、耕地保护地籍管理科、矿产开发管理科、地质勘查储量科、地质环境科、测绘科、不动产登记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6名,工勤人员编制为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总规划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14正(含纪检副组长或监察室主任科级职数1名,专职妇委主任、副主任或妇工组长、副组长科级职数1名)1副。我局实有行政在编人员33名,行政工勤5人。

  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共有8个(规划站、执法支队、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储备中心、地环监测站、新城(离石区)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国土地理信息中心)。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

  2、组织开展土地、矿产、测绘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组织全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进行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政策调研,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研究拟定全市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政策;负责有关行政复议。

  3、组织编制和实施市级和市政区范围内的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报市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审核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解并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组织编制全市地质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测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建立国土资源信息系统,提供相关服务。

  4、监督检查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国土资源规划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全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基础测绘成果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5、拟定耕地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负责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组织并实施基本农田保护;负责报市人民政府和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建设用地审查(复核)、报批;指导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农地转用和非农建设用地审核工作;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补充等工作,确保全市耕地动态平衡。

  6、负责全市及承办市规划区范围内(离石高速公路东口以东除外)土地地籍管理,组织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登记发证、土地使用证书检验和土地动态监测;调处重大土地权属纠纷,负责土地确权和土地登记工作。

  7、负责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转让、抵押、交易和政府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建立和管理土地有形市场;负责乡(镇)、村非农建设用地管理,指导农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的流转管理。负责市规划区范围内(离石高速公路东口以东除外)范围内国有土地的供应,即组织实施国有土地的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转让、抵押、交易和政府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建立和管理土地有形市场。

  8、负责全市土地定级、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对土地评估机构进行业务监督管理,负责土地使用权价格的备案工作。负责市规划区范围内(离石高速公路东口以东除外)范围内土地定级、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测评、公布和管理工作。

  9、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储量的综合管理,按规定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的评审和认定工作;管理地勘成果,负责地质资料汇交和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的管理,实施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建立矿产资源储量帐户;组织开展矿产资源供求形势分析。

  10、负责对矿产资源探矿权项目的初审报批;培育和规范探矿权市场;负责对勘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调处探矿权属纠纷;组织实施并监督管理市政府出资的地质勘查项目。

  11、负责矿产资源采矿权的审(报)批、登记发证工作;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督管理;培育和规范采矿权市场;组织实施除规定不能出让矿种之外的矿产资源采矿权出让转让、抵押,组织开展对矿山企业矿产开发和利用的年度检查;按照规定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

  12、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年度防灾预案;组织协调重大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负责地质环境监测网、站的统一管理,依法审查批准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等地质遗迹保护区,监督地下水的开采。

  13、负责地下水勘查的监督管理和矿泉水、地热资源勘查、开发的监督管理。

  14、负责组织协调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对外交流,参与审报中外合资、合作与外商独资在我市开展的国土资源勘察、开发项目;组织推广国土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先进科学技术。

  15、依法行使测绘行政管理职能,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测绘业务工作。

  16、负责县(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任免、考核和管理。

  17、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部门决算构成看,吕梁市国土资源局决算主要包括局机关决算、市国土资源局离石分局决算。

  (四)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1、强化理论武装,构建了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大氛围、大格局。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在学深、悟透和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

  一是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这一“生命线”。持续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习方式上,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突出班子带头学,带头谈体会、讲党课、作报告,带头参加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带头履职尽责。在学习载体上,实施了“五大培训工程”,将有关内容纳入《国土课堂》课程中,创办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专题讲座。全年组织中心组集体学习22次,党员集中学习15次,领导干部讲党课4次。全体干部职工通过学习,不断提升理论水平,并转化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促进工作的强大武器和思想动力。

  二是抓好贯彻落实这一“主线”。制定出台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和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工作方案,并针对省委督导检查我市发现有关问题,出台了整改工作方案,对涉及国土资源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逐项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完成时限及整改措施,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地。以学习成果引领改革成效,一把手坚持“四个亲自”抓改革根本遵循,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实践运用“三个三”抓改革具体方法,扎实推进国土资源改革落实落地。完善生态保护修复机制改革已完成,由我局牵头,对林业、环保、水利等部门改革任务进行统一汇总,上报改革办。完善脱贫攻坚机制中涉及我局改革任务已完成。

  三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这一“红线”。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局党组全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3次,会议专题部署12次。修订了主体责任清单,逐级签订了责任书。在系统内部开展了扶贫领域、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行动,共收到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线索35件,办结22件,剩余正在调查。在支持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方面。组织全系统纪检干部分三片对各县(市)局、分局进行监督检查,全面检查政治、思想、作风建设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腐败等工作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谈话提醒。全系统科级以上干部全部建立了廉政档案。全系统处分违规违纪人员共计35人次,其中:县处级1人次,乡科级9人次,一般干部25人次。

  2、以党建为统领,凝聚了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的强大动力。

  从严落实“三会一课”,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锤炼。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践行“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开展双重帮扶,助力脱贫攻坚。一方面是政策帮扶。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易地交易工作,全市有7个贫困县开展了共计16个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拆旧复垦规模10943亩,可复垦耕地5629亩,可易地交易9941亩,通过易地交易可实现土地、资金双向流动。落实“一县一策”,对兴县、临县、石楼3个深度贫困县实施“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用地指标足额保障,应保尽保”、“土地出让金应缴纳省市部分全部留县用于支持本县财政”等优惠政策。另一方面是结对帮扶。共筹集资金6.8万元,开展节日慰问3次、集中慰问1次。

  二是健全责任机制,落实耕地保护基本国策。建立市、县、乡、村四级保护机制,层层签订了责任状,完成了671.33万亩耕地保护目标任务,保护率100.4%。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7.2066万亩,超额完成6.86万亩的目标任务。探索土地整治多元投入机制,拟定了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开发造地实施意见。立项地方占补平衡项目9个,可实现新增耕地1433亩。在建省级项目13个,有3个已通过省厅验收,剩余全部申请验收。

  三是完善生态修复机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核查蔚汾河保护区内矿山4座,薛公岭保护区内矿山4座,全部注销了采矿许可证。黑茶山保护区部分重叠煤矿1座,办理了避让变更登记。共注销薛公岭、黑茶山、庞泉沟、云顶山保护区和碛口风景名胜区内过期采矿权7座,办理避让变更登记2座。争取资金19965.8万元,开展了高阳、柳湾和水峪煤矿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高阳项目完成工程量的70%,柳湾项目和水峪项目于2018年12月26日开工,分别完成工程量的8%和6%。

  四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扫黑除恶、“大棚房”问题重要批示精神。配备扫黑除恶专职人员10名,全系统排查涉黑涉恶线索295条,向市扫黑办移送涉黑涉恶线索2条、报备8条。核查办理移交线索10件,9件已调查完毕上报。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检查我市“大棚房”、设施农用地非农化有关问题85宗,实地核查46宗,发现问题15宗,正在积极进行整改。以此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土地综合执法月”专项行动,对卫片执法问题、土地例行督察问题、大棚房和设施农用地非农化问题及日常管理中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组建了三个督察组,对各县(市、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展开不间断督察。

  3、狠抓基础保障,形成了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的强大合力。

  深刻把握会议对我省发展形势的准确判断,结合我市市情,不断提升工作标准、优化服务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国土资源保障。

  一是强化用地保障,服务重点转型项目。开展“转型项目建设年”,完成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批复13个县级及164个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全年共办理建设用地审批12件,面积2026.56亩,其中农用地838.88亩。规划开发区用地指标5.8万亩,全力保障全市各个开发区用地,实行随报随批、足额保障,全年共批复我市开发区用地1869.75亩。省、市130个重点项目已审批73个,剩余用地手续正在办理中。

  二是强化土地开发利用,提升节约集约水平。探索开发区、民营经济项目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先租后让、弹性出让等方式,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全年供应土地126宗、17576.25亩,收缴土地出让价款17.96亿元,近5年平均供地率68.12%。落实“增存挂钩”,实行“一地一策”化解存量土地,全年处置2011-2017年疑似闲置土地264宗、33169.5亩,处置率90.88%。

  三是提升服务水平,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全面推行矿业权审批前各类保护区核查工作,办理市级发证采矿登记延续112个,变更2个,下达不予行政许可通知书21个。共清缴兼并重组煤矿企业采矿权价款22.17亿元,追缴矿产资源补偿费入库4007.34万元。完成了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出台了《关于煤铝共伴生矿综合开发利用的意见》。

  四是规范用地秩序,严打非法违法用地行为。以卫片执法为契机,结合土地例行督察问题整改,对637宗、3040亩违法用地图斑全部立案,立案率100%,结案率80.53%。收缴罚款632.051万元,拆除8.151万平方米,党政纪处分309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我市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为19.62%。

  五是紧盯民生福祉,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加强地灾防治,共排查隐患点2132处,新增隐患点59处,全部落实了“六位一体”防治措施。加快农村地质灾害搬迁治理进度,2018年的440户任务已分解下达,并全部开工。深入开展“国土资源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立了“市级领导包联、县级政府负责、县级国土部门具体协调”的责任体系。共梳理交办信访突出问题案件46件。已办结42件,息诉罢访30件。其中:省级领导包处案件共14件,已息诉罢访12件,息访率85.7%。

  六是提升工作标准,扎实推进“三基建设”。健全基层组织,成立了党总支,下设4个支部,配齐各支部书记和委员,定期开展理论学习、主题党日等活动。夯实基础工作,健全完善“一目录三手册”,对82项基础规章制度进行了梳理完善。开展了“625”全国土地日宣传、“七五”普法和宪法日宣传。健全完善综治工作责任体系,维持了安定团结局面。提升基本能力,开展了全体干部职工基本能力测评,并建立了《干部职工个人能力提升档案》。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表格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决算24082.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48.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6833.63万元。上年结余986.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余515.56万元,政府性基金结余471.03万元)。收入合计:25068.67万元。2018年支入决算 9308.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97.8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810.65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决算24082.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48.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6833.63万元。上年结余986.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余515.56

  万元,政府性基金结余471.03万元)。收入合计:25068.67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入决算 9308.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97.8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810.65万元。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7497.81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1679.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66.87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50.95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1810.6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5068.67万元、支出总计9308.46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决算变化情况:

  2018年收入决算24082.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7248.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810.65 万元;上年结余986.5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余515.56

  万元,政府性基金结余 471.03 万元)。

  2017年收入决算22153.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79.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5073.71万元。上年结余741.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余179.15万元,政府性基金结余562.80万元)。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2017年增加1928.79 万元,政府性基金比2017年减少13263.06 万元 ,主要是政府退还土地出让金。

  2、支出决算变化情况:

  2017年支入决算22057.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42.0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5115.23万元。

  2018年支入决算9308.4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97.8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810.65万元。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2017年减少12748.86万元,政府性基金比2017年减少13304.58万元 ,主要是政府退还土地出让金。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97.817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61.4172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社保等;公用经费5736.3998万元,主要包括差旅费、水电费、印刷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决算5.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28万元,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均为零。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11.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1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合理控制车辆运行。

  八、其他主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02.2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台。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

  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是城市土地资源国情调查摸底的重要内容,是掌握城市建设用地利用现状,明确城市节约集约用地改进方向和挖潜路径,制定挖潜措施和对策建议,推进城市用地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的重要依据。该项工作包括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初始评价和年度更新评价、中心城区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潜力初始评价,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评价的范围是我市所辖13个县(市、区)的全部建设用地,中心城区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潜力评价的范围是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全部现状建设用地,需要收集评价工作周期内的经济、社会、人口和城乡规划等数据资料,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原评价工作周期为2014年至2018年,但由于我市一直资金不到位,则资金到位后立即进行初始评价,每年开展一次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更新评价,每5年开展一次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潜力更新评价。

  2、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地籍变更调查市级成果汇总。

  负责全市及承办市规划区范围内(离石高速公路东口以东除外)土地地籍管理,组织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登记发证、土地使用证书检验和土地动态监测;调处重大土地权属纠纷,负责土地确权和土地登记工作。

  3、吕梁市市本级土地收储项目。

  凤山底A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约需收储70亩土地;

  离石区教育用地约需收储220亩土地;呈祥路南延项目、碧水桥项目、滨河东路南延项目(一期、二期工程)约需收储104亩;其他需收储的土地。

  4、吕梁市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建设。

  在已有的北京54坐标系、1980西安坐标系、独立坐标系的基础上,利用现代测绘新技术和空间定位技术,通过新建、改建和利用的方式建立地基稳定、分布合理、利于长期保存的基础控制体系,形成高精度、三维、动态、统一以及几何基准与物理基准一体的现代测绘基准体系。

  5、数字吕梁地理空间框架建设。

  构建数字吕梁地理框架,形成吕梁市权威的统一的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实现地理资源政府各部门共建共享。项目总投资860万元,其中国家局投资100万元,省财政投资150万元,市财政投入61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 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承办   技术支持:吕梁市政府信息中心

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中路9号     网站技术联系电话:0358-8222583

版权所有: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晋ICP备06004910号-1  网站标识码:1411000003

晋公网安备 141100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