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 部门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 2018年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
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19-03473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供销合作社 | 成文日期: | 2019年09月29日 |
标 题: | 吕梁市供销合作社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9年09月29日 | |
吕梁市供销合作社
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参与各县、市、区供销社领导班子建设。
2、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社的意见和要求,争取扶持政策,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负责社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3、指导全市供销社的业务活动,指导本系统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引导帮助农民发展商品生产和有组织地进入市场,加强系统内外的联合与合作。
4、指导各级供销社发挥人才、信息、科技、资产的优势,实行开放办社,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合作,为城乡经济服务。
5、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市供销社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6、参与全市和上级社组织的经济交流活动,发展经济、贸易、技术、人才交流和友好合作关系。
7、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吕梁市供销合作社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综合业务科、财务科、合作指导科、审计科、信息化科、监察室、女工组、工会10个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吕梁市供销合作社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控制数32名,现有在职人员25名。
(四)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决算主要是本单位机关决算,没有下属单位。
(五)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按照省供销社和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要求,结合全系统“十三五”规划,我市供销社今年的主要工作目标是:
1、经济实力大幅增强,经营绩效不断提升,全市供销社系统商品购进、商品销售总额、利润实现大幅增长。
2、确定兴县、临县、石楼、方山等4个国定贫困县为省级重点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县,省级财政为四个试点县拨付专项扶持资金,综合改革全面铺开。
3、加强电商平台建设,各县(市、区)供销社电商平台相继成立,逐步吸收基层供销社便民店,共完成电商网点建设136个,其中贫困村网点建设60个,县级分拣中心正在前期的建设阶段。
4、积极铺开惠农工程建设、积极开展土地托管工作。
5、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物流大调研,摸清了底数,同时制定了吕梁市供销社物流规划。
6、集中精力更换村级综合服务社门头,集中统一悬挂“供销e 家”农村综合服务社门头标识。
7、稳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加快办成管理规范民主、经营持续盈利、服务功能完备、以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
8、积极与农业银行吕梁分行协调沟通,对全市供销社系统历史债务进行了全面摸底、统计、核实。
9、积极组织实施“五库两平台一基金”项目的推进。
二、2018年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8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13.30万元,2018年收入决算824.39万元,其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3.3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4.39万元。2017年收入决算538.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8.88万元。2018年收入决算比2017年增加285.51万元,主要是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
2018年支出决算424.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4.60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525.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5.58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100.98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导致的。2018年年末结转和结余413.09万元,其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年末结转和结余413.09万元,主要是项目资金。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378.21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256.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2.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40万元。
2、项目支出46.39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46.39万元。
三、三公经费决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决算支出1.91万元。其中,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万元,实际支出1.91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决算支出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8年增加0.21万元,主要是增加了车辆维修费的支出。
四、国有资产分布构成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国有资产总额463.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是413.26万元,固定资产50.30万元;固定资产车辆17.3万元,其他固定资产33万元。
五、其他情况
1、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我单位事业运行经费支出106.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61万元,项目支出38.02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所以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3.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所以没有政府性支出情况。
4、重点项目预算情况
我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所以没有重点项目支出情况。
六、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3、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 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 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 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 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