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 部门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 2018年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
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19-03481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纪委 | 成文日期: | 2019年09月29日 |
标 题: | 吕梁市纪委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9年09月29日 | |
中国共产党吕梁市纪律检查委员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部门、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县级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
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在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配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县(市、区)党委,市直有关部门党组(党委)巡察工作。
(四)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省委、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的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八)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市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完成省纪委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吕梁市纪委监委下设1个事业单位吕梁市党纪教育基地、20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综合室、组织部、宣传部、政策法规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六监督检查室、第一至第四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表格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收入4901.39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877.179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8.7566万元。
2018年预算支出4953.53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35.7554万元,项目支出1155.1346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901.39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77.1795万元,占比99.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1155.1346万元,占比0.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953.53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35.7554万元,占比75.4%;项目支出1155.1346万元,占比24.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985.2571万元、支出总计4890.6272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873.6171万元,增长38.2%,主要原因为吕梁市检察院转隶人员及新进人员的人员经费和留置基地前期费用,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2315.6972万元,增长48.9%,主要原因是主要为吕梁市检察院转隶人员及新进人员的人员经费和留置基地前期费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90.62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15.6972万元,增长38.2%,主要原因是吕梁市检察院转隶人员及新进人员的人员经费和留置基地前期费用:。其中:人员经2617.0607万元,占比50%,日常公用经费2616.5716万元,占比5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4890.62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工资及社保的支出、机关日常运行及公务用车支出、外出办案等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90.627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85.2571万元,支出4890.6272万元,完成预算的98.1%,较2017年决算减少442.08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比较多,本年度人员经费全部补发到位,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较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90.62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17.060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及社保等人员类支出;公用经费2616.5716万元,主要包括机关日常运行经费、公务用车费等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4.3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扶贫下乡、办案业务工作任务需要导致因公出行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2.8万元,年初预算195万元。
八、其他主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5.13万元,比2017加121.3万元,增长33.2%,主要原因是:吕梁市检察院转隶人员及新进人员的人员经费和留置基地前期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2.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2.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8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台、主要领导用车0台、机要通信用车1台、应急保障用车0台、执勤执法用车17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台、离退休干部用车0台、其他用车0台;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年度我委无重点项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