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 部门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 2018年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
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19-03509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文机关: | 吕梁市驻并接待接访中心 | 成文日期: | 2019年09月29日 |
标 题: | 吕梁市驻并接待接访中心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9年09月29日 | |
吕梁市驻并接待接访中心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吕梁市驻并接待接访中心主要负责吕梁市群众到省来访的接待、稳控、劝返工作,负责来访案件的登记、交办、转送、督办等工作,具体职责是:
1、工作日全天候在省委、省政府、信访局接待一处、二处等部门和省委重要活动场所周围排查、劝返我市赴省上访人员。
2、主动与上访人对接沟通,了解案情,掌握动态,稳住重点人员,采取教育疏导,讲解政策法律、督办等方式,把上访人员劝返;对不能及时劝返的上访人员,引导到固定的接待场所,并及时通知涉案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县级包案领导和责任领导限时接访;对已登记的上访人员要主动沟通,讲清情况,说明原因,及时处理。
3、定期分析群众来访反应的问题和情况,征集、筛选和提供信访信息与建议,对带有全局性或重要的信访事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或主管部门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办法。
4、负责对赴省信访案件的登记、记录和入卷归档工作,每月初将上月的上访登记情况报主管部门和市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
5、对责任单位处置不当,接访不力,并造成影响的该单位工作人员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对串联、煽动、策划和无理取闹的上访人员要及时与省有关部门和驻地派出所联系固定证据,按程序移交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6、负责重大活动期间信访维稳工作,特别是在全国全省“两会”及我省重大活动期间,确保重大活动期间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机构设置情况
吕梁市驻并接待接访中心与吕梁市驻并办事处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为市委办公厅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核定编制8名。设四个内设机构:接待一科、接待二科、综合管理科、涉法涉诉科。
本部门预算只包括本机关预算,与上年无变化。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表格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收入179.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79.9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8年预算支出179.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2万元,项目支出163.8万元。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79.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9.95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79.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2万元,占比8.88%;项目支出163.8万元,占比91.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9.95万元、支出总计179.7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8.79万元,增长4.49%,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的增加;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9.06万元,增长5.04%,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的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9.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79万元,增长4.49%,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的增加。其中:人员经费38.92万元,占比21.63%,日常公用经费140.84万元,占比78.3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79.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工作日常经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9.7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9.95万元,支出179.76万元,完成预算的99.90%,较2018年决算增加4.68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的增加;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9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1万元,主要包括日常办公经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6万元,占比10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费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6万元,年初预算3.46万元,未超年初预算。用于公务车辆运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数0个,人数0人;公车保有量2辆;国内接待批次0个,接待人数0人。
八、其他主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台,是日常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驻并办2018年没有涉及预算绩效的项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单位占编在职人员8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