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 部门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 2018年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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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423LL00100/2019-03532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29日 |
发文机关: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关 键 字: |
标 题: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主题分类:财政 | 成文日期:2019年09月29日 |
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中心建制情况。
1、中心机构设置。中心成立于1993年8月,单位名称为吕梁地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04年10月更名为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序列,不以盈利为目的、独立核算的副县级一级预算全额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的全额事业单位,归口市政府办公厅。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心组织机构代码为:12142300407401009E,地址:吕梁市离石区兴隆街71号。
(二)人员编制情况及内设机构。
1、编制情况。编办给中心定编80人,实有人员72人,财政供养人员72人,退休人员5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3辆(其中2辆是柳林管理部,另一辆是交城管理部已不能使用)。
2、内设机构。中心内设机构8个,即:综合科、计划财务科、资金运营科、征稽执法科、审计科、人事教育科、科技信息科和大厅服务科。
3、下设机构。中心下设兴县、岚县、交城县、文水县、汾阳市、孝义市、交口县、中阳县、石楼县、柳林县、临县、方山县、离石区等13个管理部(其中:孝义市尚未完成机构调整撤并工作)。
(三)单位主要职能。单位主要职能(业务)范围: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负责公积金的缴存,公积金的使用和各类住房资金的管理。
二、本级决算和所属单位决算在内的汇总决算
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一级预算的全额事业单位,无所属的单位决算汇总。本中心汇总决算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情况:2018年总计收入1619.09万元;支出情况总计1382.82万元;结余情况:财政结余236.19万元,其他收入0.08万元。
三、2018年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情况:2018年收入总计1619.09万元。其中:年初预算 1176.46万元;上年结转207.64万元;调整预算数234.91万元。
2、支出情况:2018年支出总计1382.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3.46万元;日常公用、劳务费及基本性日常支出719.36万元。
3、结余情况:2018年结余236.27万元。其中有2017年结余的系统费185.54万元;2018年结余购置费25.21万元;遴选人员经费22.06万元;下乡费1.62万元;其他人员费1.76万元,其他收入0.08万元。电脑购置费和遴选人员经费财政已结转,其余的财政全部统筹。
四、决算收支增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2018收入1619.09万元,比2017年收入1329.38万元增加289.63万元,其他收入0.08万元。增加原因2018年有电脑购置费,劳务人员保险费,业务费。
2、2018年支出1382.82万元,比2017年支出1096.74万元增加286.08万元。增加原因2018年人员经费,电脑购置费,业务费,劳务人员保险费。
五、经费运行情况
全中心系统人员经费支出663.46万元。
1、人员经费633.83万元。其中:人员基本工资251.95万元;津贴补贴103.93万元;社会保障费106.05万元;年终奖15.76万元;绩效工资76.73万元;医疗25.77万元;其他社保0.80万元; 公积金49.57万元;其他工资3.27万元。
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9.63万元;其中,独生子女退休一次性奖1.3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72万元;其他对个人家庭的补助0.59万元。
六、日常办公经费719.36万元。
1、日常办公经费 704.56 万元。其中:办公费40.4万元;印刷费6.29万元; 邮电费9.24万元;差旅费27.93万元;租赁费63万元;会议费2.25万元;培训费0.93万元,其它维修费4.9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3万元;福利费13.4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7.31万元;劳务费486.87万元。
2、、其他基本性日常支出14.8万元(电脑购置费)。
七、“三公”经费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万元;公务接待预算为0元。
八、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
2018年度年初预算“三公经费”为3.6万元,年终决算为2.02万元,减少44%。主要原因是我中心公务车出行比上年度减少。
九、其他主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7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7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台、主要领导用车0台、机要通信用车0台、应急保障用车0台、执勤执法用车0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台、离退休干部用车0台、其他用车3台,其他车主要是业务用车;单价 50 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 100 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重点项目
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无重点项目。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 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O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